雲南返還企業2019年度繳納失業保險的50%

雲南返還企業2019年度繳納失業保險的50%

(原標題:抗擊疫情雲南時刻系列報道 企業權益咋保障?雲南返還企業2019年度繳納失業保險的50%)

人民網昆明2月12日電 (程浩)疫情防控期間假期延長,雲南在保障企業和勞動者權益方面,有沒有針對性舉措?11日下午,在雲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第三場)上,雲南省人社廳副廳長石麗康說,這些方面,雲南做了大量工作。

石麗康介紹,根據相關規定,疫情防控期間,作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企業在這段時間不能以職工因隔離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僅如此,企業還應該在這段時間照常給他們發放勞動報酬。如果相關人員在感染期間或醫學留觀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需正常延期。

同時,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也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保障企業能夠正常經營和復工。“一是採取為企業招工、為企業開展員工培訓等措施,助推企業穩定復工。二是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可按照2019年度繳納失業保險的50%給予返還,助推企業穩定崗位。三是及時調處勞動糾紛,凡是在這段時間發生的勞動糾紛,各級人力資源和勞動仲裁部門均會及時給予調處,為企業的發展、員工的權益保障提供強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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