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家房企倒在2020前40天?無感!但這100家的買房人卻可能遭了秧

這兩天,2020年開年不過40天,已有近100家房企宣佈破算清算的新聞不絕於耳。更有新聞指出:僅僅2月份前10天已有20家房企宣佈破產。

100家房企倒在2020前40天?無感!但這100家的買房人卻可能遭了秧


100家房企倒在2020前40天?無感!但這100家的買房人卻可能遭了秧

以上的數字都沒有錯。也有新聞指出:這些破產的公司,大部分都屬於“無名小卒”,債務到期無力償還,無奈之下只能宣佈破產。對於全國房地產市場而言,並不是什麼傷動根基的事情。

確實,房企破產其實並不算什麼新鮮事。單單2019年,全國也有530家房企發出了破產清算的通告。尤其是對於全國高達10萬家註冊房地產企業而言,這100家也不過僅僅佔比千分之一罷了。

此次猝不及防的肺炎疫情,各行各業所受影響確實不小。對於資金實力較差的小型房企而言,也確實足以起到“倒閉”的催化力。

但筆者要提出:房地產不是普通行業,這是一個“為他人建設家園”的行業。房企不是賣完房子即了事的行業,這是一個需要“高度責任心”的行業,不是誰都可以涉足開發的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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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涉及售前的方案設計、房屋建設、景觀建設,售中的五證領取、交房驗收、不動產證辦理,售後的物業管理、房屋保修,每一個環節都與“買房人”息息相關,每一個環節都不可以馬虎了事,更不能只以“開發利潤”為企業立足點。

當有些人看到房地產開發有利可圖,削尖腦袋鑽入這一行業,卻欠缺足夠的開發經驗、責任服務意識,不僅難以獲得買房人的認可,在特殊時期也難以抵抗住危機的來臨。破產,與其說是資金鍊斷裂,不如說是市場的一次“優勝劣汰”,這是自然法則,也一樣適用於房地產行業。

對於這1‰的房企而言,破產只是早晚之事,這是不專業、意識差的“必然結果”,此次疫情不過是加速了他們的“消亡”。但是,對於買了這部分宣佈破產企業旗下房子的客戶,卻可能“欲哭無淚”,失去他們的“100%”。

一、樓盤爛尾

如果是在建設階段宣佈破產,那樓盤的命運只有一個:爛尾。按照預售制度,大部分地區樓盤預售的標準為:30%的工程量進度。一旦達到預售條件,房企為迴流現金,便會進行銷售。而一旦宣佈破產,工程停工、建築爛尾,買房人的房款便可能打了水漂。不僅拿不到房,還要支付銀行貸款。對於這部分客戶而言,傷害是十分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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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遙遙無期

爛尾與交付延期,實際上有些差別。各地監管部門均有相關規定:房地產預售資金需部分或全部納入銀行監管賬戶,以防出現爛尾現象。

但即使預售資金全部納入監管賬戶(譬如山東菏澤有此規定),但這種監管資金,在房企宣告破產後,也是以償還銀行欠貸為主。即使該房企銀行無欠貸,預售的監管資金,一般也無法滿足樓盤爛尾後的後續建設及交房驗收費用。屆時,因樓盤爛尾、股權質押、土地質押、債權人要債等原因而導致的產權糾紛,也會變得十分錯綜複雜。短則數年,長則一二十年,買房人何時才能拿到房產證將變成遙遙無期的事。

這時候,只能期望其他開發商都夠吃下所有債務進行收購,給之前的買房人一個圓滿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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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動產證無法辦理

即使比較幸運,工程已經竣工,但房企宣告破產,一樣會對業主造成很大的影響,比如不動產證。

企業破產原因很多種,結果只有一個:入不敷出,債務高企。因此,若房企破產,但此時房屋尚未驗收通過、水電尚未接通,那業主一樣面臨著:不動產證無法辦理、裝修無法進場等情況。甚至可能所購房屋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抵押,產權已不歸屬房企,業主血汗錢全部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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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質量得不到保障

當企業遇到資金問題時,“開源節流”便成了不二之選。對於樓盤如何開源相信各位都明白,但節流便可能在建設環節中出現瑕疵、甚至質量問題。

當眾多買房人窮盡一生買下一套房子,卻可能是質量打折的房子時,客戶心裡便不僅僅只是留下傷痕,更多的是失去了信任。而一旦資金枯竭宣佈破產,以上三點更可能讓客戶面臨一生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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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是一面鏡子,它照出了行業不足的部分,並將其“優勝劣汰”。我們也希望,更多的房企、更多還“活著”的房企,能夠居安思危,為客戶建真正的好房子。只有這樣,才能無懼風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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