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出臺稅收優惠“非接觸式”辦稅繳費等18項措施助力防疫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 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深入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大力優化現場辦稅繳費服務、積極調整稅收管理措施等4個方面推出18項具體措施,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稅務力量。

在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推出“不折不扣落實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編制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切實加強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等3項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和企業復產擴能。

在調整稅收管理措施方面,推出“依法延長申報納稅期限”“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切實保障發票供應”“優化稅務執法方式”“依法加強權益保障”等5項措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

《通知》指出,在延長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的基礎上,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務機關要依法及時核准其延期繳納稅款申請,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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