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區出臺“黃金六條”支持企業抗疫情穩發展

重慶市江津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進一步支持

中小企業共渡難關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以及區委、區政府工作安排,積極發揮中小企業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業在抗擊疫情中渡過難關,區政府已印發實施《轉發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二十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江津府辦〔2020〕15號),經區政府研究決定,現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請一併遵照執行。

1.疫情期間,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租賃戶)減免3個月租金,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減半收取。(責任單位:區國資委)

2.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可緩繳3個月用水用氣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並免收滯納金。(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3.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對企業受疫情不可控力等因素影響,生產訂單完不成或產品交付不及時出現的失信行為,採取便利信用修復流程,幫助企業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響,規避失信風險。(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

4.建立3000萬元風險補償資金池,支持受疫情影響的民營和小微企業獲得銀行“增信貸”。“增信貸”是指與江津區政府合作商業銀行向註冊地在江津區的民營和小微企業發放的,以經營主體信用和政府風險補償金作為增信手段和風險補償的信貸業務。貸款額度:每筆貸款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貸款利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上浮不超過20%。(責任單位:區財政局)

5.2019年房交會優惠政策延長執行至2020年3月15日。(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

6.對受疫情影響,繳納2020年2月份土地出讓金、配套費確有困難的企業,繳納時間可往後順延1個月,期間不收取滯納金(具體辦法由區級相關行政部門另行制定實施)。(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江津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以上政策措施執行期限為發佈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國家、市政府出臺相關政策的,遵照執行。

重慶市江津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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