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某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因以汙染費、福利費、補償費等名義向企業實施敲詐勒索、強拿硬要受處分

煙臺市海陽市鳳城街道辦事處邵興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邵春強向企業敲詐勒索、強拿硬要問題。

2014年初,江蘇人周某某與他人在邵興莊村合夥投資成立建材公司。經營期間,邵春強多次採取威脅、恐嚇、打砸、組織村民鬧事等方式以汙染費、福利費、補償費等名義向該公司實施敲詐勒索、強拿硬要,非法獲利近300萬元。2019年3月,邵春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暫停其村委會主任職務,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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