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寧縣市場監管局關於防疫期間規範商品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各商品(服務)經營者:

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各類生活必需品(服務)價格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是社會高度關注的熱點問題。為進一步規範各類商品(服務)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權益,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經營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二、經營者必須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

三、經營者不得囤貨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佈漲價謠言。

四、經營者要加強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五、本提醒告誡函發出後,各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內容,積極開展自查整改,嚴格規範自身價格行為,保證產品質量,不搞虛假宣傳。對經提醒告誡後仍不整改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對於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還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六、肅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加強對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適時開展專項檢查。

歡迎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並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肅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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