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回不了公司上班,公司說要罰款,公司這樣做合理嗎?

靜夜詩9


肯定不合理了,畢竟現在還是爆發期,好多地方都出不了門,更別說上班了,再說了你們上班的公司批准復工的文件了嗎?



腳手架小蘇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浙江省政府發佈了《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要求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上述通知發佈後,社會各界積極響應,各大公司紛紛通知員工延長春節假期。但與此同時,也有一些公司提前復工。面對黑心老闆,許多勞動者憤而離職。在此律師提醒:員工有權拒絕提前返回崗位上班,如因此引發勞動爭議,可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通知文件,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其餘企業復工時間不得早於2月9日,對於員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必須依法保障。因此,員工可以拒絕企業的提前復工要求。

用人單位能否擅自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無過失解除)、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人社部5號通知》在前述法律框架下做出了相同的要求,明確企業對於“新型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隔離治療期、醫學觀察期、因政府隔離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期間,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的應當順延到相關情形消失。




快樂魚多多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所以企業處罰員工是不合理的


家紡好物


嗯我覺得是這樣的,現在是疫情高發時期,這是國難當頭。中國人面對的一個重大的難題。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任何公司都不可以這個理由對員工進行懲罰。你可以合理化的降低工資來維持公司的正常運轉。不能是一句it裁員或者是隨意罰款。這樣對公司員工是不合理的。


根據中國人民《勞動合同法》,公司在這種困難面前,你可以跟員工商量如何降低成本。這樣的話可以使公司正常的活下去。這樣在員工同意的情況下,我覺得是一個選擇嘛。


要不就是強制裁員這樣的話得公司必須賠償員工的雙倍工資。每個人首先也明白自己角色。


現在每個公司說實話。都是過得不是很好。所以我們一定要團結一致奮力抵抗疫情。

只要把這場疫情控制住,我相信我們都會有更好的生活和經濟。


小人物李佳


你好這位朋友,很高興和你分享這個問題的答案,關於你所說的這個問題呢本人說一下我的一些看法:

疫情期間回不到公司上班要罰款,首先說這家公司的做法是不正確的,雖然說公司因員工不到位導致公司運轉不起來造成經濟損失,但是現在全國疫情還在持續蔓延數量還在增長,全國人民都在統一戰線團結一致在配合抗擊這次疫情,國家也建議老百姓不要隨便出門,這家公司呢你卻要求員工上班,不去要罰款,也不知道這家公司怎麼想的,管理層的做法真是太不合理了。

那麼這位朋友你可以打電話給公司管理層說清當前局勢以及自己現在居住地的情況道路基本上都封了哪都去不了在家和全國人民一起抗擊疫情,不能為了公司一時的利益來破壞了人民統一抗擊疫情!

好了,這是本人的一些看法!


九厚香生活圈


疫情期間回不了公司上班,公司不但不能處以罰款,反之還要提醒員工注意身體,做好正常的防護措施,等疫情過後再回公司上班。這樣做才是合理的。如果疫情期間返回公司上班,人群聚集,這是對別人不負責,也是對自己,對社會,對國家不負責。疫情遍佈全國,國家有難,匹夫有責,每個人都自覺的做好自我隔離,就是對他人,對社會,對國家負責。


星紹雨晨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出現疫情歸屬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地震,海嘯,疫情等,所以說公司在疫情期間因缺勤而罰款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建議到勞動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起訴。——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者!


思念念已成災


這個公司的領導大腦絕對有問題,疫情這麼嚴重,在家就是保命,就是對我們當今社會做出的最大貢獻。

當然了,也要看你是什麼企業,如果是加工疫情物資的企業,比如口罩,防護服,等一類的企業,你必須得去上班,因為只有這類企業的開工,才能創造出更多的防禦物質,你們是這次為防禦疫情做出的最大貢獻的人,黨和人民都會記住你們感激你們的。

請看以下這些人不都是在上班嗎,我們會永遠記住他們的,他們就是當代的英雄。





哥們王炳權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疫情期間回不了公司上班,老闆要罰款,這樣做於情於理都不合。在這個特殊時段,國家提倡能不出門就儘量不要出門,況且很多城市道路管制、小區封閉、車輛停運。你可以把這些情況和周邊疫情詳細地跟老闆說說,看看能不能線上辦公或者請假。在疫情還沒有控制住的情況下,貿然復工這就是添亂。如果老闆還是堅持要你去上班,你也可以去當地人社或者勞動監察投訴。當然,如果公司強制要求你必須提前上班,是為了生產抗擊疫情的必需品,或者是為了保障抗擊疫情工作的順利進行的相關工作,那你就要想方設法、千方百計無條件地按時返回公司上班了。





柚子笑蜂蜜


大家好,我是大女人。
防疫期間,因為封村封路,配合防疫,回不了公司上班,我覺得這是情有可原的。如果公司因為這個原因要處罰員工,他既不符合人情,也不符合國情,更不合理。我們可以向勞動監察部分如實反應,讓他們幫助我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但是從老闆的角度上來說,員工就是要創造效益,創造價值的,疫情雖然嚴重,但生活還是要繼續的,他要求員工上班也無可厚非。如果你想繼續留在這個公司上班,那不妨跟老闆商量,在家辦公,雖然我人沒有在,但我的工作,我職責內的事情,我都會盡力去完成。努力減少為此給公司帶來的損失不便和損失。
我相信老闆還是能通人情的,再大的規章制度都大不了國情不是。那個30個人開會,傳染11個人的案例在那擺著呢,國家讓我們配合防疫,如果他敢頂風作案,政府部分可能第一個逮的就是他。
我是大女人,喜歡我,關注評論收藏轉發。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72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46a0000db7f203cbbfa\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