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業注意啦!復工復產有要求

企業告知書

各企業法人代表(企業負責人):

根據運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復產做好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有關工作的通知》(運政辦發電[2020]7號)精神,自2月10日(正月十七)起,我市將按照“企業自查、向屬地申報、現場勘驗"的程序,有序組織企業復工復產。

企業復工復產前要按照運政辦發電[2020]7號要求進行自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明確疫情防控的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等內容,做到四個暫不召回,既外省人員(特別是疫情重點地區)暫不召回、外出人員暫不召回、有發熱和呼吸道疾病人員暫不召回、與疑似或隔離人員等有接觸人員暫不召回。六個到位,既防控工作方案到位、人員信息採集到位、防控物資到位、廠區消毒到位、食宿管理到位、人員防護到位。對確需召回的關鍵崗位上的外地人員,要採取14天的隔離措施再安排上崗。

符合復工復產條件的企業,提出書面申請,提交復工復產審批表、防控工作方案、人員排查表、承諾書等相關材料。企業復工復產申請,按照屬地管理,由各縣(市、區)、運城開發區確定牽頭單位,組織現場勘驗後,符合復工復產要求的,報企業復工專項組審核後,下發復工復產通知書後方可復工復產。

企業復工復產後要實行封閉式管理,做好每天崗前測體溫、工作期間戴口罩等日常防護工作,做好學習教育等疫情防控宣傳工作,堅持每天做好有關場所和設備等消毒,嚴格食堂採購、就餐等管理,嚴格控制人員集中活動,加強車間和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管理,做好復工後人員住宿和人員上下班交通管理,嚴格車輛、外來人員管理等,教育引導職工不信謠、不傳謠,保持正常生產經營和生活秩序。

各企業要堅決落實主體責任,按照防疫指揮部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實施人員錯峰,減少人員流動。對未經審批擅自復工復產的企業,或者不如實提供信息、不配合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未按要求落實有關防疫主體責任的企業和負責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並納入企業和個人失信名單。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定,持續深化安全生產風險排查和隱患治理,確保生產安全有序。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我們堅信,在廣大企業的支持配合下,一定能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運城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企業復工專項組

2020年2月10日

企業復工復產審批流程

做好復工復產準備工作的企業

根據所在縣(市、區)具體要求提交:

1.企業復工復產審批表

2.防控工作方案

3.承諾書

4.復工復產企業人員排查表

各縣(市、區)安排相關單位牽頭,組織現場勘驗。

報屬地縣(市、區)企業復工專項組複核

符合復工復產要求,下達《復工復產通知書》

企業組織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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