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松陽戰疫期間 執行案件網上辦結

2月2日,浙江省松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接到被執行人盧某的電話,得知盧某是法院一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涉案執行標的額一萬多元,因未按時還款被法院採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過年前,盧某已經履行了部分標的額,並與承辦案件的法官約定,在年後來法院一趟,當面把剩餘的錢履行完畢。

“現在疫情這麼嚴重,我也不敢出門,案子結不了,對我的限制怎麼辦?”盧某擔憂。

“不用擔心,我們會聯繫申請人,你們雙方可以通過移動微法院來處理,不需要出家門。”在執行幹警的指導下,盧某註冊了移動微法院賬號,並將剩餘的標的金額打到了指定的法院執行款賬戶內。

這時執行幹警又聯繫了申請人顧某,將案件情況向其說明,告知她案款已經在法院執行款專戶,只要提供自己的賬號信息,就能收到這筆錢。“我還在猶豫要不要來法院處理呢,原來在手機上就能搞定了。”申請人顧某在家中說。

執行幹警將雙方當事人情況製作成結案筆錄,在移動微法院上由雙方確認。同時,松陽法院也對盧某解除了限制高消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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