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打處3類7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嚴懲!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打處3類7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省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要求,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作用,依法打擊處理一批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有力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進一步發揮法治對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和推動作用,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省委政法委協調省公安廳彙總梳理了近期部分涉疫情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將陸續予以公佈。現再次公佈3類7起案件:

一、魏某等人2起涉嫌詐騙案

案例1:魏某,男,1986年11月出生,遼寧省遼陽縣居民。2020年1月22日至2月5日期間,魏某利用疫情期間部分群眾急購口罩的心理,在無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聊天銷售口罩,先後騙取浙江省、遼寧省、重慶市等地6名被害人共計13.7萬元。2月6日16時30分,白城市公安局經周密部署,快速出擊,在白城某家園小區將魏某成功抓獲,並當場收繳作案手機兩部,銀行卡三張,扣押贓款3.7萬元。該案件是迄今為止偵破的全省最大涉疫情電信網絡詐騙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嚴懲!全省公安機關依法打處3類7起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

案例2:薛某,男,1978年8月出生,通化市輝南縣居民。疫情發生以後,薛某在微信群、QQ群裡發佈信息,假稱有口罩貨源吸引顧客,待客人付款之後便將其聯繫方式拉黑,從而詐騙錢財。梅河口市公安局接到報案後,經過2個小時的不懈追蹤,於2月6日18時,在梅河口市維港城將犯罪嫌疑人薛某抓獲,並現場繳獲手機、銀行卡等作案工具。經初步核實,薛某作案3起涉案6000餘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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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劉某某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

劉某某,女,1990年6月出生,長春市二道區居民。2020年1月下旬以來,曾做過醫藥招商經理的劉某某作為中間人為外省醫藥企業聯繫10萬隻醫用口罩貨源,後該企業發現口罩系偽劣產品向其退貨,劉某某返還企業貨款後,為減少損失和牟利,將部分偽劣口罩銷售給其它醫藥經營企業獲款6.1 萬元。2月6日,長春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環境偵查支隊根據外地警方協查通報迅速成立專案組,經全力開展工作,將涉嫌銷售偽劣口罩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成功抓獲。目前,劉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三、翟某某等人4起涉嫌妨害公務違法犯罪案件

案例1:翟某某,男,1977年7月出生,白城市洮南市居民。2020年2月9日11時許,翟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記檢測工作,並辱罵測溫登記站工作人員,後強行闖卡離去。洮南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展開調查,在依法對翟某某傳喚過程中,翟某某赤裸身體,將民警反覆為其穿好的衣服脫掉,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並將民警的手部咬傷。到案後,翟某某對其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2:許某某,男,1979年10月出生,白山市江源區居民。2020年2月9日8時40分,許某某在白山市江源區某郵局道口卡點拒不執行“八個嚴禁”規定,同現場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後,駕駛白色轎車強行闖卡離去。江源區公安分局城牆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即展開調查,並於當日10時許,將違法行為人許某某抓獲。經訊問,許某某對駕車闖卡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江源區公安局依法給予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許某某行政拘留5日,並處300元罰款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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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金某1,男,1960年12月出生,延邊州龍井市居民;金某2,男,1979年10月出生,延邊州龍井市居民。2020年2月5日下午,金某1容留15人在自己經營的棋牌室打麻將,並一同參與。2月6日晚,金某2召喚3名朋友到自己經營的棋牌室一起打麻將。接到群眾舉報後,延邊州龍井市公安機關迅速出擊,將不法人員悉數當場查獲,依據相關法律和政府決定分別對金某1行政拘留7日,對金某2行政罰款200元,對其他18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案例4:王某某,男,1976年9月出生,吉林市龍潭區金珠鎮居民。2020年2月4日13時許,王某某以體溫計示數不準確為由,拒不配合金珠鎮政府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並故意損壞電子溫度測量儀,給當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吉林市公安局龍潭分局金珠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迅速將違法行為人王某某強制傳喚到案。經訊問,違法行為人王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龍潭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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