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哪“三妻”哪“四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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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有時候會很羨慕古代的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坐享齊人之福。可是“三妻四妾”就是可以有三個妻子和四個妾室的意思嗎?如果真的如此那古人的生活恐怕都要亂套了,那麼“三妻四妾”到底是指什麼呢?

第一種:對於“三妻四妾”的常規解釋,只是妻妾眾多

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不同於現代的一夫一妻制,而是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就是男子可以在娶了正妻之後還可以有別的女子,只是“妻”的名分只有一個,別的女子再得寵也只能為妾室,這是對正室妻子的保護。

古代講究門當戶對,妻子嫁到夫家,不僅是兩個人的結合,也是兩個家庭的融合,那麼正室的地位就絕對不可動搖的,因此妻子的位份只有一個。除此之外,對於何時納妾,妻妾如何相處都是有規定的,電視劇裡“寵妾滅妻”的情況是很難出現的。

人們常說的“三妻四妾”只是一個概述,形容一個人妻妾眾多,並不是他可以有三個妻子,四個小妾。妻妾多了麻煩也多,紅樓夢裡薛蟠不就被妻子夏金桂和小妾寶蟾鬧得不敢回家麼?所以一生一世一雙人也是很好的。

第二種:一發妻二平妻四偏妾,不過妻子終究只有一個

古代對男子雖然比較寬容可以有很多個女子,可是法律也明文規定妻子只能有一人。即便尊貴如皇帝,在同一時間內也只能擁有一位皇后,第一位皇后死亡或者廢黜之後才可以立第二位皇后,因此皇后始終都只有一人。天子尚且如此,民間又如何可以打破這個規矩呢?

“三妻四妾”的另一種解釋即為一發妻二平妻四偏妾,一發妻即結髮妻子只有一位,也就是嫡福晉;二平妻即平位的妻子兩位,可嚴格來說平妻也只是妾室,只是地位要比一般妾室要高,可稱為側福晉;四偏妾即有四個小妾,不過這也只是概數,妻的數量有限制但妾卻沒有,更多甚者會以妾室的數量來彰顯自家的富貴。


四妾也有兩種說法,不盡相同卻都很有意思。

其一,三位妻子每人一位陪嫁丫頭,再加上丈夫的通房丫頭,四人即為名義上的四妾。其二,四妾指的是四種妾室,良妾、貴妾、賤妾、平妾。

良妾:良妾就是出身是良民的寫了納妾文書的女子,是有名分得不能隨便賣掉。紅樓夢中周姨娘可以算作此列。

此類妾室一般都是正妻為分去丈夫對寵妾的喜愛而買來的女子,她們一般都不會太受寵,不過因為夾縫中求生存她們或許會很聰明。

貴妾:妻的隨嫁侄娣、有子的妾、年長的妾。貴妾所享受尊崇和待遇都是不一樣的,《知否》中小鄒室就是貴妾,她有誥命有寵愛簡直比正室妻子過的都體面。

對於侄娣的解釋,胡培翬:“侄是妻之兄女,娣是妻之妹,從妻來為妾也…… 張爾岐:妾之有子者,即貴者也。凌廷堪:貴妾即《曲禮》所謂長妾,長妾者貴妾也。”

紅樓夢裡,尤三姐如果不追求自由與愛,順從的嫁給姐夫賈珍的話她也就歸屬於此列。

賤妾:娼女、樂人、奴婢等地位低下的女子成為的妾室。雖說叫法不好聽可是一點都不會妨礙她們獲得丈夫的喜愛成為“寵妾”,由此她們的地位也不會太低。

比如賈璉的兩位妾室,尤二姐是為良妾,秋桐丫頭出身只為賤妾,可是憑藉著賈璉的寵愛,秋桐便經常欺負尤二姐,破口大罵都是家常便飯,尤二姐也只能夠默默忍受。

襲人也是寶玉內定的妾室,可是眾人對襲人都特別上心,王夫人時常有賞賜、王熙鳳給以特別優待,回家都把她打扮得如同貴婦、李紈和鴛鴦等有好吃的都會吩咐人特意給襲人送一份、黛玉和寶釵也都高看襲人一眼,所以即便是賤妾,只要處理得當她的地位也不會低。

平妾就是普通的妾室,地位不高不低,可以是自己娶的也可以是別人送的,處在一個平平常常的位置裡。


第三種:法理之外情理之中的三妻

雖然法律明文規定了一夫一妻,可是一夫多妻在法理之外情理之中仍然可以有例外,兼祧婚姻就是如此。

兼祧的意思是:兄弟數人,其中一個沒有兒子的,便讓另一個兄弟的兒子繼嗣兩房。兼祧人不脫離原來家庭的裔系,兼做所繼承家庭的嗣子。俗稱一子頂2門。即兄弟2門或3門只生有1個男性後代時,可分別為其娶2房或3房妻子,以傳幾門的後代。

清律附例開獨子兼祧之先例,清律附例規定:“如可繼之人,亦系獨子,而情屬同父母親,兩相情願者,取具闔族甘結,亦準其承繼兩房宗祧。”

京劇大師梅蘭芳也在這樣的制度下娶了兩房妻子,大房妻子即將離世之際他又娶了同為京劇大師的孟小冬為妻子。圈子裡的人都知道孟小冬是梅蘭芳明媒正娶的妻子,可是因為二房妻子福蘭芝的阻攔,梅蘭芳始終都沒有向外界公開孟小冬的身份,後來不堪受辱孟小冬提出了離婚。

兼祧的目的是為了承繼香火後代,實際上默許了一夫多妻制的合法存在。可是這種制度對女子來說極為不公平,對家庭的穩定也極為不利。因此即便香港剛開始也認可兼祧的合法性,可是在1970年7月10日頒佈的《修訂婚姻制度》中予以廢除。


少讀紅樓


三妻四妾,應該是很多男人夢寐以求的吧?給各位科普一下。

三妻指的是“一個髮妻二個平妻”,髮妻持家,平妻在旁邊輔佐,故稱為三妻。

一般來說無論是天子還是平民都只能娶一個正妻,所生的孩子一般是繼承家業或者是職位的,其他所生的都不能超越正妻所生的,無論年齡是否合適。


(左擁右抱,三妻四妾)

四妾指的是“四個偏妾” 偏妾就是要盡心盡力伺候自己的夫君和三房夫人,別稱有很多比如姨太、陪房、二奶、小老婆等等。

至於四妾只是為了湊個押韻罷了。

妾在家庭的地位比較低,男人一般貪圖的是妾的容顏和樣貌,所生的孩子都不能世襲家庭官職,在家庭財產分配方面比例比較低。

(真實老照片清宮妃子)

至於在古代為什麼有三妻四妾主要的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

況且古代的皇帝都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子的。 在奴隸社會時期就已經有一夫多妻的制度,比如“大禹二妃”就是個很好的證明。

(娥皇與女英)

這是舜帝的兩個妃子,一個名叫娥皇,另一個叫女英。這也是三妻四妾的表現。

此外《禮記》中記載: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

要說三妻四妾的由來屬漢武帝為明顯:漢武帝立過三個皇后,第一個是陳皇后陳阿嬌,第二個是衛皇后衛子夫,第三個皇后趙皇后趙婕妤,還有一個李夫人,雖沒正式封為皇后但是從稱呼看也可作皇后。

(漢武帝和他的皇后)

漢武帝有個正式的三任妻子也可謂是三妻四妾了。要算上他的一堆後宮。

電視劇《鹿鼎記》中韋小寶也是坐擁幾個女人,從一個到幾個不等。

(韋小寶一家)

不過現在三妻四妾已經不存在了只有一夫一妻制的制度,如果違反規定是要接受法律懲罰的哦。

各位,三妻四妾,想想就行了哈。

歪眼小史工作室


剛日讀史


原始社會逐漸解體之時,男性便憑藉體力上的優勢凌駕於女性之上。數千年間,中國古代都處於父系社會。男性的主導地位也使得男人的“三妻四妾”逐漸成為常態,男人地位愈高,所納娶的女子便越多。舜為帝王時,便娶了娥皇女英兩位妻子,後代的帝王后宮女子更多。那麼,三妻四妾具體是指什麼呢?<strong>

“三妻四妾”最早來源於明朝小說《金瓶梅》,“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的,又當別論”。

在清朝李漁創作的戲劇《風箏誤》中也提及此詞。自此,三妻四妾一詞開始為人熟知並使用。由此可見,三妻四妾一說是明清時期後起的,並非古來就有的說法。至於三妻與四妾的具體所指卻並不明晰。

三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但是偏妻與下妻卻徒有“妻”之虛名。按照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謂的嫡妻,乃是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稱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只有在同宗兄弟絕嗣,兄弟中有人將自己獨子過繼給他時,獨子可以娶兩位嫡妻,以求延續雙方香火。至於偏妻與下妻,雖然有“妻”之稱,實則為妾。在民間的俗語中,偏妻也被稱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類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至於四妾的說法更是眾說紛紜,流傳最廣的乃是陪嫁丫鬟一說。在春秋戰國時期,主人出嫁時,一般會有貼身侍女或是宗族姐妹隨嫁。這些隨嫁的女人便被稱為媵妾。直到封建社會後期,這種陪嫁的習俗仍然存在。男人娶三妻時,會將三妻的陪嫁丫鬟納為妾,還有一妾則是父母所賜。這種說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實也有可疑之處。貼身丫鬟未必會被納妾,而且男人的妾室也未必止於四人。

三妻四妾一說更像是一種虛指,中國古人以數字表虛指的用法由來已久。在成語中,以少數虛指多數的用法不計其數。除此之外,由於古人喜陽,指陽的奇數被用的次數更多。比如在司馬遷的《報任安書》中就有九牛一毛的用法,其中的九也只是表示數量多而已。在詩詞中,用數字虛指的用法也不少,比如後宮佳麗三千人。由此來看,三妻四妾是虛指用法的說法更為準確。

當然,並非所有的古人都能“三妻四妾”,大部分庶人終生只能得一妻。在漢朝時,有特殊成就者才能得備八妾,普通官員只能有妻妾三個,庶人只能不得納妾。等到元朝時,庶人才得以納妾,而且還只能是在年滿四十還無後的情況下。如果隨意納妾,便會被笞打四十皮鞭。在這種情況下,權貴人家所納娶的妻妾多半不止三妻四妾,而平民百姓多半隻有一位妻子。三妻四妾一說只不過是指權貴之家妻妾成群的狀況。

三妻四妾作為傳統社會的一種現象,它也體現了古代對於秩序的推崇。前朝的君君臣臣與後室的妻妾次序其實是一脈相承的,他們都是古人對等級推崇的體現。


鄧海春


三妻四妾:在古代“三妻四妾”並不是專指三位妻子、四位妾室,而是泛指妻妾成群,專指一夫多妻制的婚配陋習。

如果追溯“三妻四妾”的來源,應為:

三妻:在古代,男子原配嫡妻,享有法律認可和法律保護的正室妻子,稱為“正妻”,而男子在外經商、科舉考試等過程中另外續娶的,同樣得到法律承認,但地位比“正妻”要低的另娶女子,稱為“平妻”,在嚴格意義上將,“平妻”雖然比一般妾室的地位要高,但她仍屬於“妾室”範圍,仍可以被稱為“妾”。數量一般為兩人,於是就有了“三妻”的說法。

“平妻”的身份在道光年間,逐漸成為和“正妻”地位等同、權力同等的所在,“三妻”更加名副其實。

四妾:完成對“三妻”的配備以後,還有對男子和一位正妻、兩位平妻分別配備伺候其生活起居的丫鬟,共四位。如果男子和這些丫鬟發生了實質性關係,她們也就成為了男子的“妾”,這也就是“四妾”的來源。

“妾”的來源較為廣泛,一般為:名門所出的庶女;平民白丁的女兒;通房丫鬟抬的妾;赤貧之家賣的女兒;戲子妾;妓女妾等六種來源。而且“妾”並不受法律保護,更不屬於男子的“三族”之內,甚至不能算做男子的家人。

如果正妻或者平妻去世,妾也不會按序遞進,成為男子的妻。男子會選擇續娶,另外納入女子,以填補“妻”位。

“三妻四妾”乃系古代社會“男尊女卑”思想控制下的婚姻陋習,乃系對女性權力的嚴重踐踏和侮辱,

民國十九年,公元1930年,民國政府頒佈《民法》規定:禁止重婚。但該民法對“妾”的解釋為:納妾並非婚姻行為,所以並不違反“禁止重婚”的規定。也就是說,民國頒佈的《民法》對於廢黜一夫多妻制,毫無意義。

1950年,新中國頒佈《婚姻法》,明確規定了“一夫一妻”制度。自此,一夫多妻制才正式消失。


正說清代十二朝


古代的“三妻四妾”已經成為現代男人的一種夢想,“三妻四妾”一詞出自耳熟能詳的《金瓶梅》一書,書中第一回便寫道: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的,又當別論。那麼古代的三妻四妾到底指的是哪“三妻”和“四妾”呢?

通常來說,三妻指的是正妻、偏妻和下妻。正妻就是原配正房,偏妻相當於二房太太,地位僅次於正妻,而下妻相當於妾室但又不是小妾。但這只是一種說法而已,實際上在古代中國,即便是貴為一國之君的皇帝也只有一位正宮皇后(嫡妻),其餘妃嬪都是小妾。

那“四妾”又是如何來的呢?我們都知道古代大戶人家都有家奴婢女來服侍主人的生活起居,這些人家的女兒出嫁之時都有貼身丫環隨侍到夫家,這些貼身丫環便被夫家收做小妾,三位妻子各有一位貼身丫環,另外還有一位妾是由公公婆婆賜給兒子的,這四人便統稱為“四妾”。

實際上,“三妻四妾”是一個籠統的形容詞,形容古代達官貴人妻妾眾多。自周禮頒佈之後,一夫一妻成為歷代王朝認可的禮制,即使是君王也不例外。所以古代中國並沒有“三妻四妾”制度的存在,所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這種制度對妻和妾的身份、地位和權利都做出了非常細緻的要求,比如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明媒正娶的正房太太,而無論丈夫多麼寵愛妾,也不能將其扶正成為妻。唐朝時期的《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意思是說妾的身份低微,將妾升為妻則觸犯律法,要服刑一年半。

在這樣的制度下,一個男人不管他有多少小妾,只要沒有嫡妻便被視為未婚,可以擇良家女子聘娶為妻。而一旦嫡妻亡故,滿屋妾室的男子也將被稱為鰥夫。妻只能有一位,而妾卻沒有數量限制,丈夫對妾可以隨意責打、遣逐、處置,但對妻則不可如此。再比如,妾所生的子女要認嫡妻為“嫡母”,生身母親為“庶母”,妾所生的子女叫庶子庶女,但仍是府中的少爺和小姐,地位比妾要高。妾稱呼他們要叫少爺、小姐,而庶子、庶女只能稱呼生身母親為“姨娘”。這就是古代所講究的嫡庶有別,尊卑有序。

所以,“三妻四妾”並不是古代真正存在的制度,而僅僅是一個形容詞而已,夢想穿越到古代體驗一下過把癮的朋友們還是早點洗洗睡吧!不是有句話說得好嘛:夢裡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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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三妻四妾”指的是“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並不是一個人可以娶“三個妻子”和“四個小妾”之說。

古代“周禮”制定了婚姻關係,確定一個人只能娶一個妻子、納一個小妾。即最早的“妻妾”制度。

周禮規定,妻子必須明媒正娶,納妾就隨便多了,因為小妾是男人傳宗接代的工具,男人不可對妾室動感情,否則被人恥笑。

妾是用金錢買來的,男人視之為物品,可隨意打罵和休棄,妻子則不行,從古到今,打妻子屬於家暴,是被律法所不容的。

周禮雖然對“娶妻納妾”制定了許多條文,但實際操作起來空間很大。比如妻子不能生育才能納妾,實際上不是這樣,男人納妾更多的是為了尋歡作樂,和傳宗接代沒半毛關係。



發展到後來,娶妻的規定沒變,納妾卻越來越多,逐漸形成了“一妻多妾制”,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隨著生產力的提高,男人有錢有勢可以變通多納妾,到了宋代官宦之家娶妻時,女方會陪嫁一個丫鬟,妻子帶來的丫鬟隨後成了丈夫的“滕妾”,這就是納妾。

妾之下是“通房丫頭”,即伺候夫妻房事的丫頭,通房丫頭之下是丫頭和婢女。

看到了吧,古代的男人有許多變通的方法,名稱變了,實際和納妾沒多大區別。比如包青天的妻子去世後,他就納妻子的陪嫁丫頭為小妾,最後為他傳宗接代。

不過古代男人還是有底線的,那就是妻子不死不娶妻,換言之,妻子必須只能有一個,男人們為何都自覺遵守這項規定呢?



原來古代的皇帝做了榜樣,遍查歷史資料,除了“五胡亂華”那些胡人皇帝個別有多位皇后外,漢民族的皇帝都是一個皇后無數妃子,這好比一個茶壺配幾隻小茶碗一樣。

皇上如此,民間老百姓更要遵守,所以說古代一個男人有“三妻”是不存在的事情,我覺得“三妻四妾”這個詞更像一個形容詞,指的就是“一妻多妾”。

也許有人說,皇上有“三宮”(正宮、東宮、西宮)之說,難道不是三位妻子嗎?

我們來看看慈禧,慈禧人稱西太后,她之所以位居西宮,是因為他生了個皇子——同治。但她不是正宮娘娘,東太后慈安才是咸豐的妻子,慈禧也不過是一個貴妃。

當初慈禧要廢黜她的兒媳婦——同治的皇后時。兒媳婦直接懟她道:“想廢我的人,也得是從大清門抬進來的人”。言外之意是你沒這個資格,慈禧進宮時只是一個貴人,人稱“蘭貴人”,相當於民間的納妾。也就因為這句衝撞的話,慈禧最終對兒媳婦下了毒手。



有的人解釋“三妻”指的是正妻、平妻和下妻,其實這和皇帝的“三宮”之說如出一轍。總而言之,古代只能有一位妻子,其他都不具備妻子的責任和義務。

還有人解釋“三妻”指的是:古代娶妻時,妻子會帶來一個陪嫁丫鬟,父母在結婚時送給兒子一個丫鬟,隨著時間的發展,丈夫把兩個貼身丫鬟扶正成了妻子,加上原來的妻子剛好是三位妻子。

“四妾”則是指:三個妻子每人帶來一個丫鬟,父母贈送一個丫鬟,基於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考慮,丈夫納四個丫鬟為妾,這就是四妾的來歷。

這樣解釋“三妻四妾”是錯誤的。否定一個妻子的說法都是錯誤的答案。


秉燭讀春秋


其實 “三妻四妾”這樣的說法並不合理,中國古代社會在婚姻層面奉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那麼筆者不禁發問了,如此說來,說明古代中國的三妻四妾是哪“三妻”哪“四妾”就是毫無意義甚至可以說是無稽之談呢?

其實不然,“三妻四妾”是有其歷史淵源和社會基礎的。眾所周知,在古代漢語體系中,三、六、九一般情況上是虛指,也就是說,“三妻四妾”在現實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只是藉以說明在古代中國男人是整個社會的主宰,是女人的天,因此,存在普遍的男人可以擁有許多女人的情況。這是社會輿論所默許甚至可以說是大家都認可和推崇的行為。

一夫多妻的現象要追溯到奴隸社會,虞舜與娥皇、女英二女就是典型事例。但是“一山難容二虎”,同時存在兩位正妻帶來了許多麻煩,權力傾軋、明爭暗鬥時有發生,在積累的矛盾實在積重難返之後,終於痛定思痛,提出了看似一勞永逸的解決辦法。

唐朝用明文法規確立了“一夫一妻”制度,但這並不意味著一對一配偶的形式的確定,只是每個男子只能擁有一個正妻,之後娶的女人都只能稱為妾。就是說,擺在明面上的女主人只有一個,但是這戶人家可以擁有許多的女性家族成員。這從宋代的法律《宋刑統》明確禁止有妻再娶妻,實行一夫一妻制:“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減一等。

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離之。”中可窺見一斑。從這可以看出,古代中國的妻子在隨著歷史潮流不斷地推進發生了變化,不僅體現在數量上,更顯示了社會對其地位和發展的影響之深。

當然妾的地位也不是可以一概而論的,也分為了三六九等。妾的地位分為媵、妾、婢,這幾者在實際生活中擁有的權利和在法律中的地位是不同的。一般情況而言,妾的地位低於媵,一般家庭通常只有妾沒有媵。而比妾的地位還低的就是婢,婢可以任由處置、甚至可以隨意給人。

歷史上曾記載這樣一件事情,大文豪蘇軾因在趕往赴任的途中十分疲憊,就將自己的婢和他人進行交換,換的了一匹馬。“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嘆懊恨中。只為山行多險陰,故將紅粉換追風。”事後蘇軾還做了此詩作為紀念。

那麼妾和妻又有什麼區別呢?妻子一般是通過正常的婚嫁形式成為這家男主人的配偶的,而妾可以通過購買的方式完成進入這家的任務。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妻子有極大的自主權,其人身自由權不像妾一般依附在男性身上,而是以正規的法律保障制度和體系形成了與男性對等的動態平衡,當然這只是從妾與男主人和妻子與男主人的關係的對比層面而言。

綜合上述的說法,可以看出“三妻四妾”的說法在古代中國社會是不存在的,但是這種戲謔甚至誇張的形容從一個側面發映出古代中國男女地位極端的不平衡。女性很長時間都是男性的附庸品,似乎女性存在於這世間的意義僅僅只是為了男性的家族繁衍後代。

而反觀今日,男女一律平等,在如此尊重女性也尊重男性的社會氛圍中,才可以更好地推動人類世界長足穩定地向前發展。因此,感謝現今的社會,也希望不會出現惡意對待女性和男性的情況。

男女互助和諧,才能美美與共,才能使社會大發展。


無筆


“三妻四妾”是封建婚姻制度下對“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範稱,而非是實指。

“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一種不對偶的婚姻制度;是一種無自主性的婚姻;一種強調婚姻的目的是為了繁衍後代的制度;是一種束縛、歧視女性的婚姻制度;一種被父母和婚後丈夫買賣的婚姻;一種被許多繁文縟節束縛的婚姻。

一、帝王的一夫一妻多妾制體系構架。

在封建社會,如果一個男人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基礎,他就可以娶多房老婆,但這些老婆的地位和數量也是有講究的。

如《禮記》中就規定,王,就是我們通常講的皇帝。王可以有六宮、三夫人、九個嬪、27個世婦和81個御妻。

《周禮》中則規定:王可以去120個老婆。其中,王后一人、夫人三人、嬪妃九個、世婦27個和81個女御。

從《禮記》和《周禮》中的規定,到以後歷朝歷代的演變,便是我們現在常講的皇帝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而領導三宮六院七十二妃的只有一人,就皇后。

二、達官顯貴的一夫一妻多妾制體系構架。

與封建帝王相比,達官顯貴雖然也可以妻妾成群,但數量顯然是少多了。雖然數量少了,但妻妾的地位和低級卻一點都沒有少。如《紅樓夢》中的趙姨娘,趙姨娘雖然是妾,但他與王夫人的地位則懸殊非常大。王夫人可以掌管賈府的財政大權;可以與賈政“平起平坐”地相處一室;賈母用餐時,王夫人可以站在賈母后面佈菜。而這些特權,趙姨娘則沒有。

趙姨娘的地位僅僅比通房丫頭高一個等級,但趙姨娘還是妾。通過趙姨娘這個例子,我們對像賈政這樣的達官權貴的老婆體系架構有了這樣的認識:正房一名,且只能有一位正房;妾的數量不限;通房丫頭數名。

通過回顧皇帝和達官顯貴的婚姻制度,我們對封建婚姻制度有了一個初步的瞭解:即無論是皇帝,還是達官顯貴,正室只有一個。在皇宮裡,就是皇后,皇后之後的皇帝老婆也是等級森嚴的,如在清朝的排序是:皇后、皇貴妃、貴妃、品妃、嬪妃、貴人、常在、答應。除了皇后是一位外,餘下的則可以是多人。而在達官顯貴那裡,除了一位正房外,就是多名妾和通房丫頭。由此可見,三妻四妾的叫法是虛指,並不是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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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梅尋夢


很多答案說三妻四妾是虛指,形容妻妾成群很多的意思。實則完全錯誤!強行作答!

我來告訴大家準確的答案!

三妻是指“正妻”“平妻”“填妻”,正妻為結髮、髮妻,平妻是兩頭大,填妻就是填房、續絃。

四妾指“同房丫頭”轉來的妾、出身貧寒但家室清白被買來的妾、妓女贖身而來的妾、戲子被買來充的妾!

其他答案都是強答、廢話!


拼盤拼半


很多男同胞一提到“三妻四妾”就眼冒金光,實際上中國從來沒有“三妻四妾”制度,有的只是“一妻多妾”制度,所謂三妻四妾只是古人造出來的成語而已。

三妻四妾並非實指三個妻,四個妾,這裡的三、四都是虛指,意思是“妻妾眾多”,如《莊子》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這裡說的妻包括妻、妾在內。

有的人把“三妻”解釋為“嫡妻、偏妻、下妻”,實際上沒有科學道理。

妻,對一個男人而言只有一個,即明媒正娶的夫人,也稱正妻、嫡妻;其他女人只能是妾、媵,不過當時人們為了好聽,把妾、媵稱為“小妻”、“偏妻”、“下妻”、“御婢”,就好比稱為“二夫人”、“三夫人”、“四夫人”……說到根本其實不是妻,而是妾。

湖北江陵張家山漢墓曾出土大批竹簡,載有漢代律令,其中的《二年律令》記載“偏妻”、“下妻”、“御婢”等概念,可見“一妻多妾制”淵源已久。

另外,根據清代大學者趙翼《陔餘叢考》考證“小妻、傍妻、下妻、少妻、庶妻,皆妾之稱也。” 一語道破,各種冠有“妻”的名號本質上是妾,也就是小老婆。

在人類學概念上,中國古代的“一妻多妾制”實際上屬於“一夫多妻制”,因為一個男性擁有多個女性配偶,儘管多個女性配偶地位不同,但對男性而言,她們並無本質區別。

最終歸結到一點,所謂“三妻四妾”跟“七上八下”沒有本質區別,只是一種文學上的修辭手法——迴文,“三妻四妾”跟“四妻三妾”沒有區別,只是形容男性配偶多而已。

我是專注歷史文化的狄飛驚,歡迎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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