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為何認為京劇和律詩都是下流的?

justtheone


民國時期的文人滅傳統文化,產生了很多笑話。滅傳統文化,必然產生軍事統治,早在18世紀50年代就已經被哲學證明,日本明治維新就掉進了這個坑裡,導致日本的軍國主義。民國的文人還滅漢字呢,民國文人給傳統文化捏造了一個愚民的罪名,導致最後蔣家王朝。傳統文化是一國的精神食糧,抽空精神食糧會導致精神危機,如以低俗為道德高地,以暴力為真理餘威。法國大革命就是因為滅傳統文化,導致了深重的災難,柏克等哲學家都有論述。一個國家的人民各自選擇什麼樣的文化為精神食糧,是一個生態平衡系統,強行干涉損毀這個系統,必導致災難。保護傳統文化如今是全世界的文化潮流和良心工程,所以各國都競相申遺。


銳增雙鍾


羅爾綱《師門五年記》收有梁實秋一篇寫胡適的文章,梁文記載了胡適曾在某所大學的演講,“他在講詞中提到律詩及平劇,斥為‘下流’。聽眾中喜愛律詩及評劇的人士大為驚愕,當時面面相覷,事後議論紛紛。我告訴他們這是胡先生數十年一貫的看法,可驚的是幾十年後一點也沒有改變。”

若是按照梁文的記載,胡適說的是“律詩及平劇”“下流”,而不是“京劇”。

但梁實秋表達了與胡適並不相同的看法,“中國律詩的藝術之美,評劇的韻味,都與胡先生始終無緣。八股、小腳、鴉片,是胡先生所最深惡痛絕的,我們可以理解。律詩與平劇似乎應該屬於另一範疇”。胡適說律詩“下流”,大師有時候的作為,總讓人有匪夷所思之感,甚至理性儒雅如胡適。

律詩是胡適真不喜歡的一個古典存在,甚至是敵視。如果要問胡適最不喜歡什麼樣的中國古典文學形式?駢文以外,那就是律詩了。非常有可能的一個解釋是,律詩與駢文所容納的都是最高濃度的文言酒精,這不能讓胡適走近與喜歡。

胡適對律詩有多種描述方式,但無一例外,全都是貶抑。

在《白話文學史》中,作為與白話最大的對立面,胡適集中表達了對於律詩的惡感。在胡適看來,律詩是無意義的,只是一種文字遊戲,“律詩本是一種文字遊戲,最宜於應試,應制,應酬之作;用來消愁遣悶,與圍棋踢球正同一類。老杜晚年作律詩很多,大概只是拿這件事當一種消遣的玩藝兒”。

同時胡適又認為律詩所寫只是“難懂的詩謎”,並且認為律詩之路是“死路”,“《秋興》八首傳誦後世,其實也都是一些難懂的詩謎。這種詩全無文學的價值,只是一些失敗的詩頑藝兒而已”,“這些例子都可以教訓我們:律詩是條死路,天才如老杜尚且失敗,何況別人?”胡適甚至認為律詩是一種“罪孽”,“律詩的造成都是齊梁以至唐代的愛文學的帝后造作的罪孽”。

律詩是“罪孽”的思想,在胡適1934年所寫《再論信心與反省》中有了進一步的發揮,“我們今日還要反省,還要閉門思過,還要認清祖宗和我們自己的罪孽沉重”,“我們要認清那個容忍擁戴‘小腳,八股,太監,姨太太,駢文,律詩,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貞節牌坊,地獄的監牢,夾棍板子的法庭’到幾千向百年之久的固有文化,是不足迷戀的,是不能引我們向上的。”律詩似乎已是“罪孽沉重”傳統文化的一個代表,把律詩與八股放在一起,都不免是對律詩的極大折損,而把律詩與“小腳”、“太監”、“姨太太”相提並論,這對律詩的羞辱應該是空前的了。

但不管怎樣,律詩總是一種有門檻有難度的一種藝術存在,而且對現代人來說,這種難度還不低。那麼如何削平這個難度呢?

胡適也有辦法。吳稚暉早先就有“文言比白話容易”論,他這樣說:“文言比白話容易。白話一定要聯絡,要有條理。若文言,因有一種讀慣的腔調,只要讀得順口,便有一種魔力,把似是而非的都覺得是了。”這是要抓住古典性事物的一招之錯,予以現代性的捷徑超越,這包含有對古典性事物的蔑視與不屑,而且這種語言表達上的超越似乎就是真的超越了。

胡適在吳稚暉的影響與啟發下,他也有對律詩的“超越”方式。胡適在《四十自述·在上海之二》寫道:“做慣律詩以後,我才明白這種體裁是似難而實易的把戲,不必有內容,不必有情緒,不必有意思,只要會變戲法,會搬運典故,會調音節,會對對子,就可以謅成一首律詩。”

律詩真的有這麼好做嗎?連一貫熱愛自己老師的蘇雪林也表示不信。蘇雪林在《我與舊詩》中反問道,“可是,律詩這把戲正像胡先生所說並不難玩,說來誰也不會相信吧?”上過家塾、學過“對對”、做過排律的蘇雪林,深知做律詩的甘苦,不得不挺身反對自己老師的說法。

王元化也不同意胡適的這種說法,他在1993年5月24日的日記中寫道,“讀胡適《四十自述》。偶然想到:律詩格律與戲曲程序乃同一性質。胡適稱律詩最宜作沒有內容的應酬詩。這固然是對的,但不能因此將格律詩都視為言之無物。同樣道理:戲曲演員固然可以借程序在演技上敷衍塞責,但也可以通過程序去進行藝術性創造,表現個性特徵”。

律詩當然可以“謅”,但不代表所有律詩都是“謅”;亦不能因為律詩有“謅”的可能,就斷然堵住通往律詩之路。律詩可以“謅”,但不能用“謅”抹煞一切律詩,但也不能否認古典律詩曾產生了大量的傑作。

律詩難做,做好律詩又是談何容易?從嚴羽到袁枚都談到過這個問題。嚴羽有“律詩難於古詩”之說,方東樹亦有“七律為最難,尚在七言古詩之上”的觀點。

袁枚也有經驗之談,“作古體詩,極遲不過兩日,可得佳構;作近體詩,或竟十日不成一首。何也?蓋古體地位寬餘,可使才氣卷軸;而近體之妙,須不著一字,自得風流,天籟不來,人力亦無如何”。

“嘗以詩詞為中土文藝之精髓”的朱光潛,是以中國古典詩歌為傲的。他認為“中國過去的文學,尤其在詩方面,是可以擺在任何一國文學旁邊而無愧色的”。朱光潛在三十年代初,曾寫有《詩論》為詩的音律和律詩的產生辯護;到了四十年代末,朱光潛在《文學雜誌》發表《現代中國文學》時,也沒有忘記為古典詩歌再作辯護。

儘管顧頡剛說胡適“澈骨聰明,追攀不上”,但不得不說,胡適與最具中國韻味藝術形式是有“隔”的,說是“隔膜”也可,說是“隔閡”亦無不可。

李敖說“胡適不是好的文藝批評家”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就說胡適對於《紅樓夢》吧,可以說胡適是“新紅學”的開山祖師,其在對於《紅樓夢》的“國故整理”上成就卓著。但胡適對於《紅樓夢》藝術世界則絕不感冒,對於《紅樓夢》藝術水準評價更是低的離譜。

胡適在寫給蘇雪林的信中說,“我寫了幾萬字考證《紅樓夢》,差不多沒有說一句讚頌《紅樓夢》的文學價值的話”,“所以《紅樓夢》是一部自然主義的傑作。其實這一句話已是過分讚美《紅樓夢》了。《紅樓夢》的主角就是含玉而生的赤霞宮神瑛侍者的投胎;這樣的見解如何能產生一部‘平淡無奇的自然主義’的小說”。與其他古典名著相較,《紅樓夢》藝術地位如何呢?“我向來感覺,《紅樓夢》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學技術上,《紅樓夢》比不上《海上花列傳》,也比不上《老殘遊記》”(《答蘇雪林書》)。

這隻能說胡適與紅樓所構築的審美世界是無緣的。胡適在六十年代與高陽書信中,亦表達了類似觀點。無獨有偶,陳獨秀對《紅樓夢》也是評價不高,他在1917年8月1日寫給錢玄同的信中,表達了對於《紅樓夢》的“討厭”。

尼采認為拜倫的《曼弗雷德》高於歌德的《浮士德》,勃蘭兌斯在《尼采》一書中認為,尼采的“判斷力變得十分可憐”。在這個問題上,胡適認為《老殘遊記》這類的小說高於《紅樓夢》,亦是如此。大師往往並不是十項全能冠軍,他們也是有盲區的,只是在這個意義上,才如魯迅所說,名人的話並不總是名言。

再如對於中國的傳統戲劇,胡適基本上是全盤否定的。他在《文學進化觀念與戲劇改良》中認為,“居然竟有人把這些“遺形物”——臉譜、嗓子、臺步、武把子、唱工、鑼鼓、馬鞭子、跑龍套等等——當作中國戲劇的精華!這真是缺乏文學進化觀念的大害了”,“再看中國戲臺上,跳過桌子便是跳牆;站在桌上便是登山:四個跑龍套便是一千人馬;轉兩個彎便是行了幾十里路;翻幾個斤斗,做幾件手勢,便是一場大戰。這種粗笨愚蠢,不真不實,自欺欺人的做作,看了真可使人作嘔!既然戲臺上不能演出這種事實,又何苦硬把這種情節放在戲裡呢?”那些最具中國韻味的藝術形式,在胡適眼中,都變成了應該被淘汰的“遺形物”,夫復何言?

無怪乎李敖要說胡適“不懂中國舊戲的審美特點”了。相較而言,周作人則顯現出更多的自反精神。《新青年》時代的周作人也是很反對舊劇的,但幾年過後,周作人就對自己當年激烈的舉動作了調整。周作人寫道,“四五年前我很反對舊劇,以為應該禁止,近來仔細想過,知道這種理想永不能與事實一致,才想到改良舊劇的辦法”,“舊戲的各面相可以完全呈現,不但‘臉譜’不應廢止,便是裝‘蹻’功能‘摔殼子’之類也當存在,中國舊劇有長遠的歷史,不是一夜急就的東西,其中存著民族思想的反影,很足供大家的探討”。

周作人最後提醒道,“藝術的統一終於不可期;只千萬不要想兼得二者,這是最要緊的事”。但在現代中國,想做“藝術的統一”之夢的,大有人在。

二十年代中期,聞一多曾為律詩打抱不平,因為當時的聞一多正在倡導“新格律詩”,他的“新格律詩”主張被時人認為有“復古”的嫌疑。

聞一多憤憤不平質問道,“做古人的真倒黴,尤其做中華民國的古人”。“我真不知道律詩為什麼這樣可惡,這樣卑賤!”(《詩的格律》)但聞一多對律詩是相當看重的,當年曾“指導”郭沫若,要其“細讀律詩”,以“中國藝術之特質,以鎔入其作品中”,才會使自己的詩作大有改觀(《律詩的研究》)。

胡適為什麼會拒斥那些具有中國韻味藝術形式呢?蘇雪林在《胡適的〈嘗試集〉》中是這樣解釋的,“他是個實驗主義者,一切不合科學精神之物,均在排斥之列”。這個解說還是有道理的。

對於中國的古典事物,胡適準備了兩張網。凡是能被這兩張網“打撈”上來的,胡適就予以肯定,凡是“打撈”不上來的,就不配有更好的命運了。

這兩張網一張是“白話”,一張是“科學”。在文學史上,只要是與“白話”有些關聯的,就都能得到正面肯定,哪怕是杜甫的有些詩;而“整理國故”正是為“科學”那張“網”建立的平臺,比如“國故”中的“清學”,因其所用考據方法在胡適看來含有“科學”質素,因而會被胡適所肯定與關注。

而“律詩”與“駢文”既離白話很遠,同時又是不能被“科學”界定的領域,因而被胡適厭棄,也就是不是什麼不可理解的事情了。

參考文獻:

王元化《九十年代日記》

嚴羽《滄浪詩話》

方東樹《昭昧詹言》

朱光潛《詩論》

李敖《胡適研究》


尼山啟明


在胡適的眼裡,律詩與京劇、武俠小說、纏小腳、抽大煙一樣,都是“下流”的東西。

1916年,胡適明確指出,“吾國文學大病有三,一曰無病呻吟,二曰摹仿古人,三曰言之無物”。

胡適並痛斥古詩詞“琢鏤粉飾喪元氣,貌似未必詩之魂”。所以,胡適大聲疾呼,寫詩應象寫文章一樣,要做到“一曰,須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須講求文法。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五曰,務去爛調套語。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講對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語”。

而這八條,基本上正是古詩詞的大病根。

胡適提出,詩,就應該寫的“讀來爽口聽來爽耳”。

魯迅同意這種看法,魯迅進一步表達了自己對寫詩的態度,那就是要“易懂,易唱,動聽,但格式不要太嚴,要有韻,但不必依舊詩韻,只要順口就好”。

胡適還用少見的調侃的語調說:“古人叫做欲,今人叫做要;古人叫做至,今人叫做到;古人叫做溺,今人叫做尿”。

胡適在《談新詩》一文中,建議人們斷然摒棄古體律詩、絕句、五言、七言古體形式,並說:“五七言八句的律詩決不能容豐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絕句決不能寫精密的觀念,長短一定的七言、五言決不能委婉達出高深的理想與複雜的感情”,胡適一再強調:“新文學的文體是自由的”。很難想象不自由的形式可以表達自由的思想。

他在自己的新詩《嘗試集》中表明瞭自己的寫詩態度,“詩味在骨子裡,在質不在文”,詩的內容才是根本,形式只是外在的東西,不必過份追求,真正應該追求的,是“追求詩的內容之進步”。要在詩裡表達“豐富的材料,精密的觀察,高深的理想,複雜的感情”。而這一切,都是古體詩所難以達到的,所以,胡適抨擊古體詩“徒有鏗鏘之韻,貌似之辭”,“無實物可言”。

胡適對於那些“對落日而思暮年,對秋風而思零落,春來則惟恐其去,花發又惟懼其早謝”的詩格非常不滿,指責其簡直就是“亡國之哀音”。胡適對那些“胸中記得幾個文學的套語”的傢伙們痛加諷刺,曾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中對古詩常用的套路加以打擊,嘲笑滿篇的“蹉跎、寥落、飄零、寒窗、斜陽、芳草、春閨、愁魂、歸夢、鵑啼、孤影、殘更”等陳辭濫調,是“最可憎厭”的文字。

所以,胡適提議大家寫新詩。

胡適自己帶頭,大寫新詩,他的新詩集《嘗試集》寫的雖然水平不高,但在當時卻大受歡迎,一出版就成了暢銷書,連魯迅都表揚說“警闢之至,大快人心”。

可見胡適要求國人拋棄古體詩絕非一人之見。

當然,胡適的新詩寫的不好,他遠沒有郭沬若那樣以新詩出名,聞一多甚至在給梁實秋的信中批評胡適的新詩,說看了胡適的詩,“幾乎氣得話都說不出”。創造社的穆木天就直接指斥胡適是中國新詩運動的“最大罪人”,連李敖都忍不住批評了胡適幾句。支持者與反對者形成了“禍胡”和“胡禍”兩個派別。

但這些批評並不表明胡適的方向錯了。

後來的歷史表明,古體詩正在被遠遠的拋棄,這並不是一種悲哀,恰相反,這是一件可喜的事情。

古體詩,且當休矣!


一葉空城


胡適的觀點在當時的歷史條件和環境下所起的作用我們不去評說,因為我們不是那段歷史的見證人,讓歷史去評說。這樣,對他、對今人都是公平合理的。我認為,作為影響了中國幾千年的古詩詞不能一概否定。能不能表達胸意、容不容得下大志就看你的才能了,毛澤東詩詞就是最好的證明。他能在這小小的詩詞天地裡表現得如此出色,用這小小方寸之地,也能幹出驚天動地的大事,你能否定中華詩詞的功能和作用嗎?

1、古為今用,洋為中用,吸其精華,剔除糟粕這應該成為我們對待古詩詞的基本態度和原則。幾千年的中國文明史,古詩詞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種文化氛圍用其他方式是代替不了,因為古詩詞是一種大眾化文化精品,雖然可以被少數人所壟斷;也能被帝王將相所利用,但也為中國人所認同。到今天,還是有很多人喜歡中華古詩詞。可以說她是中國人的最愛。《中國詩詞大會》成為大多數中國人的必看節目就是說明。

2、在知識爆炸的年代,手機式快餐文化成為一種時尚。從大人到小孩大家都有手機,這樣人們接受知識的方式發生了變化,人們越來越遠離大本本,這不得不讓人有些擔心。怎樣提高中國人的文化品位,古詩詞給了我們啟示。在今天,我們越來越覺得必須要用文化精品打造自己,不能被快餐式文化的風潮所影響。對於各行各業的文化都要有相應的精品產出,這樣才能滿足時代的要求,滿足人們不斷產生的文化需求。這就要求我們時代的大家要出符合時代需求的精品,就像寫古詩詞那樣,精益求精。在這場文化爭奪戰中,文化精品不能讓位於浮燥的快餐文化。


8521712712557週一


胡適為何認為京劇和律詩都是下流的?

我個人認為:不能因為胡適是民國時期的文化名人,就簡單地認為他所說的話、他的“學術”觀點是正確的,不能僅憑他一家之言,就相信他的觀點。

我個人偏激、偏見、狹隘地認為:胡適是因為民國時期留學西洋,“崇洋媚外”,被西洋文化“洗空了大腦”,從而導致了他對中華文化的京劇和律詩錯誤、錯判的認識、認知………

京劇和律詩:都是中華文化當中的傑出精華、精髓,都是國粹、國魂和國寶………


袁聰


在那個胡適先生的那個年代,唱京劇的是戲子,寫律詩的大都是老師。要知道那個年代凡事都是要憑三六九等的,雖然胡適先生在文學上的造詣很高,可是不能否認他也是受了時代影響的。在胡適先生的作品中,也有寫老師在那個年代地位之低下,就時代而言“下流”的東西太多了。


筆牧穹蒼


胡舌之者,胡適也。何謂胡舌哉?舌頭滿嘴胡跑耳。

胡舌先生接受了西式教育洗禮,對中國的民族文化有天然的排斥與鄙視心理。律詩起源於隋唐,京劇發仞於晚清,八股味,程式化,規矩嚴,講究多,對於推祟西方自由民主個性化的新新人類代表胡先生來說,無疑就是枷索鐐銬緊鉕帽,其必深痛惡絕,視為“下流”也情有可原,不必細究見怪。

用胡先生崇拜的西方聖哲黑格爾密斯的話說,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律詩和京劇一個流傳了千多年,一個流行了百多年,必定有其存在流傳的合理性。當然黑密斯也說過,凡是存在的,也是會死亡的。律詩的式微,京劇的衰落,也證明了其要延長壽命,也必須與時俱進,繼承創新,不斷血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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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墨樵


五四時期,文學先輩反對八股,提倡白話無疑是對的,歷史也證明了這一點。但把古典詩詞一起反掉就有點象倒洗澡水把孩子一起倒那樣矯枉過正了。歷史是最公正的,古典詩詞現在仍然被大眾喜歡著就證明了這一點。但胡適說的一些今人寫古詩詞三個毛病:一、言之無物,二、摩仿古人,三、無病呻吟,卻也是一針見血。其實現在一些人寫新詩何嘗沒有這三個毛病:一、言之無物,二、摩仿翻譯腔,三、無病呻吟。總之,詩是心的表達,語言要美,粗話髒話成不了詩,心要真誠,為詩而詩,會有文字遊戲之感。現在的賽詩玩詩,我不反對,但把這作為方向,一窩蜂,是不是又偏了。詩的生命力在於社會、時代、大眾。唐詩的生命在於寫了唐代的人,宋詞的生命在於寫了宋時的人。當時的時代成了我們現在的歷史,我們的時代將是未來的歷史。如果我們現在寫的詩體現不出時代感,將來是不會有什麼價值的。


崔傳海780


胡適作為民國的反文化,反傳統,反中醫,反漢字的急先鋒,是否定中華文化的罪魁禍首,又是美國共濟會成員,他的一生沒有一點是愛祖國,愛文化的 ,他的老師杜威告訴他懷疑一切。這樣胡適回來後,就沒幹過好事。

他是漢奸,賣國賊,胡適不把中國搞壞了誓不罷休的走狗式的心態,忘記自己姓什麼?

這個人是地地道道的反華黑手,中國人已經覺悟了,否定,批判,槍斃都可以。防止胡適之流跟著起風,讓反中華民族文化的人滾出中國。


笑著看西方


胡適認為"京劇與律詩都是下流的",我以為此言更"下流"。何為"下流",一是內容庸俗,二是行為下作。京劇和律詩"都""下流",無證據,既然無證據,只能說胡適出言下作下流。不過胡適也作過"下流"的律詩,水平極下等無水平,也不知胡適靠什麼出名?魯迅說胡適不過有個美國文憑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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