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來人的經驗:女人離婚後無論多難,也別選這條路

過來人的經驗:女人離婚後無論多難,也別選這條路

01

離婚本該是件乾脆的事,可有一部分離異夫妻連離婚證都領了,卻仍要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離婚不離家,做一對“假夫妻”。

或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兩個人生活的久了,即使離婚了也還有感情,也習慣了彼此,又或者想給孩子一個看似完整的家,不想給孩子帶來離婚的傷害,也有的因為怕麻煩就這樣將就著過吧。

不管是哪一種,我都不認為離婚不離家,是一種合理的正確的做法。因為,離婚不離家有不少隱含的傷害,在做這樣的選擇前,雙方應該要想清楚後果,想清楚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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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女子大鬧前夫婚禮:“說好離婚不離家,你憑什麼再婚。”

珍香和張凡結婚十年,兩個人的日子時常吵吵鬧鬧。結婚後,珍香一直做著家庭主婦,沒有出去工作。在感情裡的珍香十分缺乏安全感,常常疑神疑鬼,懷疑丈夫張凡在外面有女人,哪怕張凡對她從不設防,手機任查,珍香也總能從一些細小的行為裡尋找蛛絲馬跡。

面對這樣的珍香,張凡心力交瘁,終於在一次珍香圍堵無辜女同事,讓她離張凡遠一點時,張凡爆發了,鐵了心要離婚。

珍香苦苦哀求也無濟於事,她只能同意離婚。但她說,這些年自己也沒什麼賺錢的本事,孩子才五歲,離不開父母,她說離婚不離家,對她和孩子都好。

張凡對珍香和孩子也有不捨的情緒,就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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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兩個人還是生活在一個家裡,珍香依然做著家庭主婦的工作,每個月張凡都會給她生活費,她會把孩子的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條,每天都會做好飯菜等張凡回來,給他洗衣為他添飯。

在珍香的心裡,兩個人除了多了一張離婚證,一切並沒有不同。

表面或許是沒什麼不同,但內核卻早已發生了本質的改變,這是珍香看不到的,或許是她不願去面對的。

離婚不離家,張凡沒有什麼損失,他工作完一天回到家還是有女人為他做好熱飯熱菜,有可愛的孩子可以陪伴左右。而且他不再需要忍耐珍香的壞脾氣,當珍香絮絮叨叨的時候,他把房門一關,他可以自由地過他的愜意生活。

在外工作的張凡,有許多接觸異性的機會。第二年,張凡在朋友的聚會上,認識了個姑娘,並很快陷入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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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香並不知道這一切,因為張凡回到家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表現,她還是一如既往地過著她的生活。直到張凡打算搬出去和那個姑娘同居,她才知道張凡有了戀人。離婚的時候珍香是挺平靜的,可張凡要搬出去住的這一刻,她卻崩潰了。直到張凡和那個姑娘結婚,她都沒有緩過神來,她都還不能接受這個現實。

在婚禮上,珍香質問張凡:“我們說好離婚不離家,這一年多我給你洗衣做飯,我算什麼,你憑什麼再婚,你憑什麼丟下我娘倆?”

張凡說:“我們早就離婚了,是你沒認清這個現實。”

珍香得到的當然不會是她想要的答案,一個男人要走你留不住,更何況他早已變成前夫,不再是她的配偶,不再需要對她負有法律責任。她沒有權利去阻止他再婚,也沒有權利指責他拋棄了她,她只能生生地吞下這顆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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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離婚不離家的本質,不是在同一屋簷下繼續生活,它的核心是“離婚”二字。而往往離婚不離家,對女人的傷害幾率更大,因為離婚不離家意味著要在以後的生活中經受住這幾點隱患:

第一點:無法和過去徹底了斷

兩個人選擇離婚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可無論是哪一種,都無外乎夫妻感情有了不可修復的裂痕。離婚不離家,夫妻二人抬頭不見低頭見,那過去生活的種種辛酸,種種溫情都因為對方的時刻出現,在心中來來去去,無法放下。

曾聽過一句話:

要徹底分手,就做到兩件事:不見,不賤。

離婚帶來的傷痕,只有時間和距離才是最好的良藥。如果選擇不離家,無法和過去的愛人告別,那永遠都不能在一段逝去的感情中走出來,到最後浪費的是自己的時光,受傷的也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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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容易對感情抱有幻想

女人是感性的,當兩個人還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女人以為男人願意離婚不離家,是對她還有感情,於是對婚姻還保有幻想,以為兩個人還有可能,可現實是,男人是捨不得一個把他照顧得很好的“老媽子”。

等到他在外面看上了別人,名正言順地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他對你不會再有任何溫情。

女人呢,你和他鬧有用嗎?實際上你連吃醋的權利都沒有,得到的只是再一次的委屈和傷害。當你終於看清現實,那又得需要一段漫長的時光才能撫平內心的傷口。

離婚痛一次,面對前夫的徹底了斷再痛一次,何苦來哉。

第三點:帶給孩子情感陰影

離婚不離家,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本身就是個偽命題。

婚都離了,夫妻感情已經完蛋了,還如何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的核心點是父母恩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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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夫妻”靠得再近,他們的心也是隔離的,是疏遠的。感覺是妙不可言的東西,藏不住,孩子每天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能看不到嗎?孩子一天天懂事,他們到某一天會感受到被欺騙,更何況這樣的父愛母愛太沉重,不一定是他們願意承受的。

04

離婚證,它不止是一張紙,它是一段婚姻終結的標誌。它意味著從此以後,你們橋歸橋,路歸路,再無相干。

離婚不離家,並不是讓你有了退路,相反,是讓你斬斷後路。

當你無法和過去徹底告別,你就無法擁有新的生活,無法進入新的感情,去追求真正的幸福;

當你對前夫還留有念想,為他做這做那,結果是自欺欺人,你換不來他的心,也留不住未來;

當你在孩子面前假扮和睦,可謊言終究有一天會被戳破,最後受傷的還是孩子。

決定離婚了,就讓所有傷害一次終結,將所有的悲傷和錯誤留給昨天。離婚不離家,這個家不是保護傘,它實則是一間漏風的屋子,不管瑟縮在哪,都沒有真的溫暖。

想好了離婚,就勇敢一點,決絕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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