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為支持企業穩定發展,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2月11日,揚州環境衛生管理處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免收《揚州市城市垃圾處理費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城市生產經營生活垃圾處理服務費,截止日期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免收城市生產經營生活垃圾處理服務費的通知
各縣(市、區)環衛處(辦):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中央、省和《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意見》《揚府發[2020]15號》的要求,支持企業發展,經研究,現決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免收《揚州市城市垃圾處理費管理實施辦法》(揚府辦發[2003]54號)規定的城市生產經營生活垃圾處理服務費,截止日期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請各區認真貫徹落實。各縣(市)參照執行。
揚州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2020年2月11日
通訊員 楊衛東
交匯點記者 李源 實習記者 李鑫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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