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涉口罩詐騙案被提起公訴!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天津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嚴懲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為疫情防控提供了法治保障。


曝光 | 兩起涉口罩詐騙案被提起公訴!

河東區檢察院對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件提起公訴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王某在天津市河東區某小區業主群內謊稱自己能購買到N95型口罩,騙取14名業主向其微信轉賬共計人民幣3980元。後經被害人報警,公安機關於2月3日將被告人抓獲歸案。2月11日,公安河東分局將該案向河東區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2月12日,河東區檢察院依法對王某以涉嫌詐騙罪向河東區法院提起公訴。


曝光 | 兩起涉口罩詐騙案被提起公訴!

△ 辦案檢察官提訊被告人


曝光 | 兩起涉口罩詐騙案被提起公訴!

東麗區檢察院對一起涉疫情詐騙案件提起公訴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李某某在交友軟件中

編造售賣醫用口罩等防疫用品信息騙取他人財物3660元。後經被害人報警,公安機關於2月2日將被告人抓獲歸案。2月11日,公安東麗分局將該案移送東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2月12日,東麗區檢察院依法對李某某以涉嫌詐騙罪向東麗區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防控疫情的物品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之規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綜合 :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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