蠢man的世界
全國疫情嚴重對國家對企業對個人都有很大的影響!企業老闆採取這種方式自救是不合法不合理的!作為一名工人,按老闆的要求現在寫辭職書那就傻了[思考]
lll羅玲瓏
疫情期間沒辦法上班,用人單位就要求員工寫辭職報告,這種做法不地道,你用人單位憑什麼要求員工辭職呢?人家美的老總直接給全公司員工下發通知,說堅決不裁員不降薪,怎麼不學學人家老闆的做法呢,非要逆流。如果我是該單位的員工,領導要我寫辭職報告才懶得理他,不想要我那就直接給補償,想讓我分文不拿就走人沒門。本來疫情期間公司損失大,可是也不能這樣對待員工吧,直接讓員工辭職,一點都不仁道,那就沒啥好說的,給補償再商量。所以,單位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可取的。
如果員工拒絕了單位的辭職要求,單位強行不要那些沒回公司上班的員工,然後重新招人補替,導致之前的員工失去工作,那麼員工是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單位的,以單位單方面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單位支付賠償金。
在我看來,疫情時期大家都不容易,但作為用人單位來說,即便再不容易也不能打員工的主意,就因為疫情影響員工不能上班,單位就要求員工寫辭職報告,這擺明了是單位不想給員工發疫情期間的工資,所以才這麼幹的。這樣的單位真的沒有責任心,作為員工來說,如果沒幹多久,我覺得大可以重新找工作,告訴單位自己不想去上班了,那點錢也不要了,留著買原材料吧,也沒必要維權。
Sir聊HR
新冠病毒疫情確實屬於特殊時期,但職工沒辦法上班的原因有很多種,如果職工沒辦法上班是屬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人社廳明電[2020]5號"文件規定的以下情形的,則企業不得依據勞動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1.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觸者被治療隔離,或因醫學觀察被隔離;2.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釆取其他緊急措施而無法提供正常勞動的。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此次疫情屬於突發的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全國多地已經對此次疫情發佈了最高級別的一級預警,並對此作出了企業延遲復工、學校延遲開學和交通管制等防控措施。因此,如果職工確實因為上述原因而沒辦法上班的,則職工應當在與企業進行溝通說明的同時,向企業提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另外,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接除與職工的勞動合同,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章規定的相關內容,而且不應該由職工自行填寫,否則企業涉嫌欺詐。
無心歲月
勞動法中只有強迫職工勞動這樣的違法行為,沒有強迫職工寫離職書這樣的違法行為。
如果用人單位已不繳保險、不發工資、扣押職工證件、不辦離職手續,檔案轉遞手續等理由脅迫勞動者,這些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疫情期間都希望能相互體諒吧。
時光帶走的人不稀罕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因此,該公司無故辭退您,您可以向該公司主張經濟賠償金,您可以去該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家家的搞笑視頻
有專門文件出臺
1月24日人社局已下發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三、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四、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20年1月24日
春風撫柳柳不讓
對於這問題我相信會是一邊倒的局勢,在這個特殊的時期,我相信每個人作為國家的一份子,都在付出自己的努力,不給國家 政府添亂,雖然企業都已利益擺在第一位,但如果企業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逆流而上的話,鐵定會被唾棄。這段時期對於很多企業來說確實受到了很多生存壓力,大家也該去理解,還是希望企業與員工之間去多多商討解決的辦法,畢竟企業要生存,大家也要生活。
醉後的話語
從公司角度講,疫情期間員工無法正常復工公司業務也會隨之受到影響,對於公司來說是一個虧損,讓這些無法上班的員工辭職也是一個及時止損的行為;從員工角度講,疫情是一個突發事件,非我不想上班,我的一切受到勞動法保護,讓我主動離職我的經濟肯定受到影響,所以是不合法的;建議雙方協商是否能在家辦公,協商不成的走勞動仲裁即可;
端心君
肯定不合法!你不能主動辭職。你一旦寫了個人原因主動辭職話,任何補償都拿不到!如果單位逼迫你寫辭職報告,你可以拒絕並保存溝通的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等,蒐集好證據為將來勞動仲裁做好準備。現在是特殊時期特別是武漢等疫情重災區,國家明令不讓人員外出,人員的流動不僅僅關係到個人,公司而是事關防疫的國家總體部署!單位的這種做法與公與私都欠妥。
賓子李
疫情時期沒辦法上班,用人單位要求寫辭職信,用人單位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
疫情時期不能上班,不是你個人意願或者故意的行為,而是國家在特殊時期保護公民的特殊要求,用人單位應該對國家特殊時期的要求予以支持和執行。這個時間要求你辭職,實屬用人單位自私自利的行為,原則上是不合乎情理更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