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大連:特“時”特辦 防護服生產設備有著落了!

遼寧大連:特“時”特辦 防護服生產設備有著落了!

圖為法官到服裝公司現場監督設備轉運。劉曉琳 攝

2月12日,在遼寧省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的組織下,隨著膠條機設備協議的正式簽訂,一起疫情防控期間防護服生產企業特“時”特辦的執行案件執行完畢。

2月6日,大連某集團接到生產防護服的緊急任務,限於設備不足,急需借用大連某服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服裝公司)的膠條機,但是該服裝公司的這批設備分別被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人民法院首輪查封和金州區法院輪候查封,無法使用。

2月7日,金州區法院執行法官喬元臣經查詢瞭解到設備已經開始在網上進行拍賣,需等待拍賣結果才能依法處理。防疫工作分秒必爭,喬元臣多方協調,與第一申請執行人營口某製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制衣公司)溝通,並協助該製衣公司與大連某集團取得聯繫。製衣公司表示若設備流拍,願意依法以物抵債,並及時將設備提供給大連某集團使用,全力支持疫情防控。

2月10日10時,服裝公司的膠條機拍賣結束,因無人出價,標的物已流拍。以物抵債方案可以實施,然而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原來服裝公司已經向法院申請破產,在破產審查期間所有涉及該公司的執行案件都將中止,這批膠條機無法處理。

金州區法院執行局研究決定繼續特事特辦,第一時間發函給鮁魚圈區法院提出解決意見,在不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情況下,緊急盤活這批膠條機。鮁魚圈區法院對此表示同意。

最終,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服裝公司與大連某集團正式簽訂協議:大連某集團在疫情期間,使用服裝公司被法院查封的膠條機設備,該批設備僅供疫情期間生產防疫用品防護服使用,如有毀損照價賠償。隨後,大連某集團交納了保證金。金州區法院立即組織幹警協助膠條機轉運,第一時間將膠條機移送至大連某集團,為生產防護用品爭取了寶貴的時間。

據統計,自2月3日以來,大連兩級法院共執結執行案件115件,收到線上立案申請20餘件、郵寄立案申請9件,通過短信、微信、移動微法院等方式聯繫當事人483人次,通過多種渠道辦理執行案件361件,完成網絡查控355次,完成線下查封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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