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給不起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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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法把孩子的撫養權拿回來,無論苦累都要讓孩子幸福,你那前妻有些自私了


賣窗簾的小二哥


謝謝各位的建議,當時離婚也是自己的一時之氣,實在不想受別人臉色了。我是農村的,房子當時買在她孃家的城市,我們也等於一直生活在她的大家庭裡,都是有錢人,我也努力了,自己能力有限,實在融入不了這個大家庭,感覺自己活得太壓抑。另外,我並不是看她再嫁的好心裡不平衡,我希望她好,畢竟曾相愛過,她好了對我女兒未來也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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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們當初協議上面怎麼說的 我離婚的時候什麼都沒要 孩子給我的(男孩)也沒要撫養費 因為他確實沒錢 我們共同建的房子 給孩子一半 別的什麼都沒要 我感覺既然兩個人有孩子肯定愛過 不愛了還在乎那麼多幹嘛呢 好聚好散


小宇佳雪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因為你們雙方是在2016年離婚,如果當時你們雙方是協議離婚,約定了婚後的房子,孩子撫養權都給對方,你每月支付孩子撫養費2800元,那麼該離婚協議書在辦理雙方離婚登記之後就是有效力的,在沒有變更之前,你是需要按照當時離婚協議書約定的標準來支付給對方。

其次,撫養孩子是雙方的義務,如果現在因為你的經濟條件變得不好,無力承擔該筆每月2800元的撫養費,那麼你是可以跟對方協商要求降低孩子的撫養費,比如說按照每月1000元或者1500元,如果你跟對方協商不成功情況下,那麼你是可以去法院起訴,讓法院來判決降低孩子撫養費的標準,比如說按照每月1500元來進行支付。同時你可以提供一下你的經濟條件不好相關的證據,比如說你的失業領取失業金的證明,現在目前工資每月只有四五千元的勞動合同,收入流水以及每月花銷的相關材料。相反你也可以提供一下目前對方經濟條件好的相關證據,比如說對方現在已經再婚,有工資收入的相關材料。這樣的話,根據司法實踐,法院往往會判決降低孩子撫養費的計算標準。

最後,因為對方再婚之後已經有了另外的孩子,所以如果你想爭取孩子撫養權給你,要求對方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那麼你可以跟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功情況下也可以單獨作為訴訟請求向法院提出來要求判決孩子的撫養權給你,對方來支付孩子的撫養費。這個撫養費的支付標準一般是按照對方月工資收入的20~30%標準來進行支付。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上海律師周紅山


離婚後撫養費給不起怎麼辦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二、可以減免撫養費的情形我國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在司法實踐中,就撫養費的變更多以增加為主,請求減少、中止支付撫養費的較少,且請求減少或中止支付撫養費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根據公平原則、情事變更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舉證證明本人的生活境遇發生變化,無實際支付能力,可以訴求減少或中止撫養費的支付。根據司法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當減少:(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有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恢復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甚至要求增加撫養費。離婚後撫養費給不起,首先需要與對方進行協商,請求減少孩子撫養費的支付額度,若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書寫訴狀後,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判斷是否滿足減免撫養費的情形,對於滿足的,可以適當的減少。但是,一般情形下,在孩子的撫養費確定之後,是不能隨意的變更的。


完美世界中的一粒灰塵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言佛不如言魔


其實,這種問題問律師更好,說明白一點,你們離婚的時候都是私下協商好分配的麼?婚姻不是說只是你單方面的付出,女方應該也要承擔一定的經濟支出的,多的我又不好說,畢竟按法律來算,你完全不用這樣,但是按照感情方面你可以承擔,但是都已經開始各種侮辱了,那她就只拿你當一個免費的勞動力,而且她又成家了,那你為什麼還需要繼續出撫養費呢?

希望你能完美解決這件事情,有時候要對自己或者他人狠一點,要是孩子和你在一起,那麼再多的錢都可以給,但是拿房又要孩子,這個錢,自我認為不應該你出,因為合理的分割財產很重要。


心念安luna


撫養孩子是父母雙方應盡的義務,父母任何一方暫時沒有撫養能力,可等到對方有能力時再要求給付,孩子的撫養費數額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變更和增加。

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撫養的義務,如果有一方不履行義務,便意味著違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申請強制執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別客氣隨意點


孩子撫養權的分配,撫養費的給付問題,在夫妻雙方欲離婚之時,一般是無法協議達成一致的,故而此類案件在民法訴訟中所佔的比例是較高的。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夫妻雙方的經濟能力是一個參考因素,若發現離婚後撫養費給不起的情形時會怎麼處理呢一、離婚後撫養費給不起怎麼辦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不給撫養費方存在減少給付情況,那他可以減少給付。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二、可以減免撫養費的情形我國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在司法實踐中,就撫養費的變更多以增加為主,請求減少、中止支付撫養費的較少,且請求減少或中止支付撫養費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但根據公平原則、情事變更原則,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舉證證明本人的生活境遇發生變化,無實際支付能力,可以訴求減少或中止撫養費的支付。根據司法經驗,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當減少:(1)給付方的收入明顯減少,雖經努力,仍維持在較低的水平;(2)給付方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定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又有撫養能力;(3)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經濟來源的,則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減少或中止給付撫養費後,一旦恢復甚至超過原有的撫養能力,子女仍有權要求恢復至原定的撫養費數額,甚至要求增加撫養費。離婚後撫養費給不起,首先需要與對方進行協商,請求減少孩子撫養費的支付額度,若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書寫訴狀後,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會判斷是否滿足減免撫養費的情形,對於滿足的,可以適當的減少。但是,一般情形下,在孩子的撫養費確定之後,是不能隨意的變更的。



海景Max


首先,給孩子撫養費是天經地義的,作為一個有行為能力的人來說,承擔撫養費毋容置疑的。但是這個費用的多少呢是有據可循的,當然如果能力夠多給些也無所謂,當能力有限的時候就要考慮考慮到底給多少了。

對於問題的這個問題,我想首先還是要協商一下的,誠懇的說一說,大家互相理解一下的,我想兩人應該還是有感情的,不會這麼為難人吧。如果真的是兩人直接談不好,可以找個中間人去說,沒準兒會成功的。往往一些事當事人自己解決不好解決找個中間人一說就解決的了。如實就理的講述自己的困難,我想她會理解的,如果實在不行,那還是走法律程序為好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可以參考一下這個意見。不到非要走這一步的時候最好不要,能和平解決的就協商解決,一到這種地方,老百姓容易誤會說事情搞得不好了,怎麼怎麼樣的,怕孩子知道了不好,影響關係。還是希望慎重考慮走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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