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病自費13萬,希望保險賠5萬!保險公司:這個真的不能賠

近年來,重疾險已成為人們選擇商業健康保險的標配。很多消費者在選擇商業健康保險時首選就是重疾險。重疾險的繳費週期長,繳費金額大,如果交了十幾年的保費出險之後卻拿不到理賠款,相信任何人心裡都不舒服。我們購買重大疾病保險為的就是,疾病風險來臨的時候,可以把這部分的風險通過保險轉移出去,沒有一個人希望自己掏錢交的保費白白打了水漂。今天小編用一個真實的案例來給大家講講,關於重疾險理賠的一些事。

真實案例

2009年4月1日,家住陝西咸陽的魏某投保了一份某保險公司的終身壽險,附加重大疾病險,重疾保額為5萬。


男子看病自費13萬,希望保險賠5萬!保險公司:這個真的不能賠

2013年3月5日魏某因身體不適,去咸陽市第一人民醫院進行檢查,診斷結果為: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魏某的病情有些嚴重,醫生建議儘快住院治療,魏某於3月21日進行了手術治療,治療效果還不錯,總共花費130428元。

沒想到一個心臟病手術要花那麼多錢,這麼大一筆錢可是家庭好幾年的積蓄,一下子全沒了,魏某心裡很難受。突然想到之前好像買過一份壽險有附帶重疾的責任,魏某在家裡找到了保單,於是拿著保單和住院發票找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在接到理賠申請後,很快便立案,對此事件展開了調查,幾天後,魏某收到了保險公司給予的反饋:所患疾病治療的手段不符合合同的約定,不能給予理賠。

魏某不服,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在庭審中,雙方各執一詞,法院在調查清楚了事件的緣由之後,支持保險公司的做法,拒賠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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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從重疾險的嚴格定義上講,這個拒賠是合法的,因為魏某做的心臟手術算是一個微創,而重疾險的疾病定義中,對於使用的治療手段有要求,比如說,治療嚴重冠心病需要做開胸手術,才符合重疾理賠標準。

本次案例中魏某所罹患的疾病總共花了十幾萬,可是他買的保險只有5萬元的重疾保額,即使魏某獲得全額賠償,區區5萬保額,既不能彌補13萬的手術花費,也很難補償收入損失和康復費用。小編在此提醒大家,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保額一定要買足,重疾險的保額太低,不能起到轉移風險的作用。

還有一點是非常重要的,魏某所患的疾病因治療手段沒有達到合同的要求,因此被拒賠。這也說明了,重疾險保障重大疾病,但不是被保人一得了重大疾病,重疾險立馬賠償。

有些重疾是確診即賠,例如惡性腫瘤;有些重疾要達到某種狀態才能賠償,例如腦中風後遺症,疾病確診半年之後,完全喪失了生活能力的話才能得到理賠;有的是需要完成合同約定的手術,比如說冠心病,只有做了開胸手術才能理賠。小編在此建議大家,在理賠前一要認真看合同的條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為了讓大家更好地認識重疾險,接下來小編給大家說一下,哪些情況下重疾險是不理賠的?

1、等待期內出險

為了防止投保人帶病投保,所有重疾險都會設置等待期,一般等待期長度為90天或180天,如果在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或輕症疾病,重疾險是無法賠付的。誰也不知道自己哪天會得病,所以還是那句話,重疾險越早投保越好,未雨綢繆才是上上之策。

2、所患疾病屬於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責事項

任何一款保險,合同中都會有免責條款,如果被保險人罹患的疾病在這個條款內,那麼是不會給予理賠的。這些條款是事先都規定好的,投保的時候,消費者要特別留意一下。

3、帶病投保,未如實告知

大多數的理賠糾紛都來源於此,《保險法》有規定:投保人在投保的時候應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但總有些人鑽空子,不如實告知,以為保險公司不會查出來;還有的消費者被2年不可辨條款給騙了,認為帶病投保,只要過了2年之後,就能得到理賠款。

然而,事實是,對於帶病投保且未如實告知的,保險公司可以在兩年內直接終止合同,即使過了兩年,保險公司也可以未如實告知為由拒絕賠償。因此,投保前不要心存僥倖心理,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遠超我們的想象,如果未如實告知,即使告到法院,也是沒用的。

以上這幾種情況,如果在出險時並未遇到,那大可放心地按照理賠步驟申請理賠,一般重疾險的理賠步驟如下:

1、被保險人出險後要及時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向保險公司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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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險公司受理案件之後被保險人根據保險公司要求提供相關的理賠材料

3、保險公司啟動調查程序,被保險人配合保險公司理賠調查,雙方溝通後確認保險責任和賠付金額。

4、保險公司根據賠付金額支付理賠款。

寫在最後:

出險了大家不要太過於擔心,只要罹患的疾病是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範圍內,而且是按照正常的理賠程序來走的話,很大概率是可以收到理賠款的。如果在理賠的過程中遇到了理賠糾紛,可以去尋求法律的幫助。今天的分享到此結束,有任何問題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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