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邊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為全面排查新冠肺炎疫情重點人員,防止在就診過程中引發新的交叉感染,根據《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11號)》,現就規範我縣城鄉居民就診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全縣城鄉居民有就診需求的,本著就近的原則,可以到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或到縣醫院發熱定點醫院(原惠民醫院)就診,也可通過電話或者網絡等方式進行諮詢。就診時應詳細說明個人有無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有無疫區經歷,有無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等重點人員密切接觸史。同時,就診人員應憑居民身份證實名登記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聯繫方式等。接診的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發熱門診等醫療機構,要詳細詢問患者症狀並做好登記,記錄患者流行病學史和個人基本信息。發現發熱或者感冒等新冠肺炎指症的病人,應第一時間向縣醫院發熱定點醫院報告。基層醫護人員要做好自我防護,切實保護自身安全。縣醫院發熱定點醫院綜合研判後,如有疑似,向縣疾控中心報告,縣疾控中心負責核實流行病學史,縣醫院發熱定點醫院負責核實臨床表現。如核實為疑似對象,由縣醫院發熱定點醫院負責安排專人專車接轉患者。

全縣各藥店必須嚴格遵守縣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第5號通告要求,詳細做好發熱對象信息登記工作,發現可疑人員要第一時間報告轄區醫療機構。

二、縣疾控中心、縣醫院發熱定點醫院要向全縣的鄉鎮衛生院、藥店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佈疫情防控的具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詳見附表),各鄉鎮衛生院要向轄區的村衛生室及轄區全體居民公佈疫情防控的具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詳見附表)。

三、全縣各級醫療機構要不斷加強醫務人員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四版)、“新冠肺炎疫情診療方案”(第五版)和市、縣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下發文件的學習,準確掌握政策和救治流程,做到精準辨識、規範轉診、有效救治,嚴防疫情擴做、蔓延。

以上通告事項望全縣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相互轉告、相互監督,還可以通過12345便民服務熱線諮詢、求助、監督舉報。

定邊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0日


定邊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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