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02月08日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远程提审系统调试完毕,正常运行;远程庭审系统调试完毕,正常运行!

02月11日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庭审和法院联调,没有问题!

02月13日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上午8时整,我院技术部门再次对远程提审和远程庭审系统进行联调。

检察快讯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减少潜在风险,按照上级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精神。2月13日上午8时整,我院技术部门再次对远程提审和远程庭审系统进行联调。为保证联调的顺利进行,联调前,我院技术人员对内网线路,电源开关,终端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进行自检。同时,对提审室所在区域及案件承办人进行了全面消毒。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2月13日上午8时30分,我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已进入提审室等候提审;上午9时整,通过我院“三远一网”远程提审系统,对羁押在辉县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远程提审。此次提审在2个提审室同步进行,分别对寻衅滋事、盗窃等共8案11人案件进行了审理,检察官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视频画面与声音清晰流畅,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人员全程不接触犯罪嫌疑人,提审工作进展十分顺利。

提审结束后,检察官将讯问笔录通过远程打印设备当场打印,由看守所工作人员现场交由犯罪嫌疑人核对签字。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防护+保护+效率——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利用“三远一网”一天远程提审8案11人

通过远程提审方式,案件办理既做到了依法高效,又落实了隔离、防控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检察干警和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彰显了办案规范化、执法透明化及人性化。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严格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上级党委关于隔离、防控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省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力推进全省检察机关“三远一网”平台应用的通知》文件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全流程办案,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在押犯罪嫌疑人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使,又确保案件在诉讼期限内审结,切实保证疫情期间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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