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湖藥店,口罩進價6毛賣1元賺4毛,被罰4萬,你怎麼看?

高鐵樞紐


它確實違法

現在是抵抗疫情的關鍵時刻,各職能部門都應該在自己的工作範圍內積極開展工作,確保此期間民眾生活的正常有序,所有頂風作案的行為都應該被打擊,這不僅僅是對市場的管理,更是向其他所有商戶一個警告,也是給民眾信心。

所以,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該罰。


Dooooo丫


我認為,這一行政處罰有違行政法的比例原則,有過度執法之嫌。

0.6元進價口罩賣1元,這屬於哄抬價格嗎?和口罩動輒賣幾十上百元的微商,甚至販賣假口罩的黑商相比,如果該口罩符合質量標準,這家藥店簡直是良心商家啊!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去處罰微商和黑商,為何要對這家藥店如此選擇性執法呢?

一塊錢一個口罩,現在上哪去找?房租、水電、人工,還有逃不掉的稅收,尤其疫情期間,市面蕭條,0.6元進價口罩賣1元,真的不算貴!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什麼要作出這樣違背常識的行政處罰?

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這一行政處罰,至少會讓洪湖市的正規藥店,再也不敢賣口罩了,更為加劇口罩的供需矛盾。網民只能去不正規渠道購買,其有效性和安全性更得不到保障。

目前,全國各地均出臺規定出門必須戴口罩,違者可能被處罰,但現在的問題是,有錢也買不到口罩!這一矛盾怎麼解決?

很多藥店門口,都貼著口罩、酒精已售罄。我曾問過其中一家藥店,沒貨為什麼不去進貨?店員很坦承的告訴我,現在進價貴,賣貴了要被人罵,所以乾脆不賣了。

所謂行政法的比例原則,是行政法的最基本原則之一,即行政處罰要和行政違法的程度成適當、必要、合理的比例,不能因輕微違法而受重罰,也不能因為嚴重違法而受輕罰。這一原則,是對公權力的限制。

既然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涉嫌哄抬價格為由處罰該藥店,那就看看何謂“哄抬價格”?

根據今年2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競爭﹝2020﹞21號)第5條規定,對“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列舉如下:

(一)在銷售防疫用品過程中,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提高防疫用品價格的;

(二)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價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費用或者收取其他費用的;

(三)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含當日,下同)最後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

(四)疫情發生前未實際銷售,或者1月19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的,經營者在購進成本基礎上大幅提高價格對外銷售,經市場監管部門告誡,仍不立即改正的。

能和本案掛鉤的,顯然是第3、4款。但對何謂“大幅提高價格”,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並未作出具體規定。

該條同時規定:

“大幅提高”,由市場監管部門綜合考慮經營者的實際經營狀況、主觀惡性和違法行為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案件查辦過程中結合實際具體認定。

而報道所引湖北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鄂市監競爭﹝2020﹞3號),則是把“大幅提高價格”的標準定為超過進貨價的15%。

第一,如果該藥店能出示臺賬,證明同品種口罩1月19日前的銷售價格與現在保持一致,即能證明其並未違反上述規定,並無哄抬價格。

第二,除了進貨成本之外,考慮到其他成本,湖北省市場監管局把“大幅提高價格”的標準定為超過進貨價的15%,我認為是非常不合適的。這個標準是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的領導拍腦袋想出來的嗎?市場經濟也要流淌道德的血液,但是不可能要求全部商家虧本經營。

根據我的實務經驗,從經營者的實際經營狀況出發,15%的毛利率根本不足以維持正常經營。再綜合考慮在本案中,藥店主觀惡性幾乎沒有,其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更是不存在,反而是有利於社會。

綜上,我建議洪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主動撤銷該行政處罰,如不撤銷,我建議藥店就此向上級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複議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合法權益。

周筱贇寫於2020年2月13日


法律人周筱贇


藥房0.6元進價口罩賣1元被罰4萬,雖然違法,卻是良心價!尋遍國內所有藥房估計再難找出比1元更低的價格了!

昨天,洪湖市市場監管局回應:該藥房違反兩條規定,一是“公共衛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用商品、防護消費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二是依《省市場監管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間有關價格違法行為認定與處理的指導意見》(鄂市監競爭[2020]3號)文件規定的15%標準,“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構成哄抬價格行為。

從聲明來看洪湖市市場監管局的處罰是合法合規的,並沒有什麼地方不妥,為何這次的處罰會引起消費者的熱議甚至批評?

如果放平時,這個處罰一定能得到廣大消費者的支持和點贊,因為這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但是疫情嚴峻的今天,口罩嚴重缺貨,大家都很難買到口罩,市面上的一次性口罩都賣到2元、3元,甚至5元、6元一個,最致命的是多少錢都沒貨,買不到!1元一個的口罩自然成為最良心的價格。


以我本人為例,疫情發佈以來,我買到最便宜的口罩是1月22日的2元一個,之後是3元一個,再之後是就是買不到,現在如果5元有得買,我也非常願意買,不敢去侈望有1元一個的口罩賣。因為我現在用的這個口罩已經用了5天了,孩子的也用了3天了,消毒了一次又一次,已經不知戴著的這個口罩還有沒有防病毒的功能了,不敢像疫情剛發佈時,按專家的指引一個用4小時,因為沒口罩,我都不敢換,家裡剩下的幾個口罩只能省著用,就算5元6元一個有貨我無論如何都要再補點備貨,畢竟保命比保錢更加重要。


花生哥認為,在物資緊缺時期,管理者應允許緊缺物資適當漲價,畢竟除了直接進貨成本,商家還需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去尋找貨源,如沒有合適的利潤商家就會缺少尋找貨源的動力,最終會導致消費者無貨可買。


廣州發生


這次疫情就是傳說中的照妖鏡,人世間的真善美在這一刻暴露無遺,每個人骨子裡的好與壞都釋放的乾乾淨淨毫無保留。

有各種各樣的官夫人家屬,他們蠻橫無理,不配合檢查不聽從指揮自以為是。疏不知他們的行為已經深深傷了大眾的心。

有自私自利的商人,他們心裡暗暗高興心裡想著終於可以發上一筆財了。亦不知他們也傷了大眾的心。

世界本來就是這樣有黑有白有善有惡,我們無法改變一個人的惡也無法不感動於每一個善。

當疫情到來,有無怨無悔捨身忘死的防疫人員拖著疲憊的身體頑強抗戰在一線。

有自掏腰包身以力行的各行各業的老闆親自上陣帶頭做著各種各樣支援湖北的行動。

有工資低薄步履蹣跚的老人,拿著辛辛苦苦攢下的錢送到派出所。

這一幕幕情景怎能讓人不為之動容,為之感動,讓這個疫情看起來不再那樣可怕,讓我們感覺到了暖。


青年當模範


從生意角度看這件事合情合理,罰款的金額反而不合情理,這只是個人觀點……


樂果果Alan


問題是現在市面還有一元口罩(真的)嗎?一元賣出,已是良心價了。廣州買口罩已要1.8元,還要網上預約…感覺處罰有點過分,查處單位想出風頭還是想斂財?


天宇207603500


國難當前,任何人利用這個機會不管你賣什麼東西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間的防護醫療用品都應該受到嚴厲懲處“罰他個傾家蕩產”這是必要的也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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