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倡導網絡交易“無接觸”配送

記者 楊璐

2月13日,記者從河南省市場監管局瞭解到,為貫徹落實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河南省委、省政府、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對疫情防控期間如何規範網絡交易行為提出十項要求。

一、自覺履行主體責任。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切實承擔起對平臺內經營者信息的核驗登記,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的審查、處理和報告,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經營行為的監督。平臺內經營者要重點落實好市場主體登記許可、公示相關信息、嚴格依法經營、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法定義務。

、嚴禁野生動物交易。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嚴密監測自身經營行為,嚴格落實野生動物市場管控措施,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三、主動屏蔽相關信息。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要加強對自身網絡經營平臺、網站和本平臺內網絡經營者的線上野生動物交易的排查力度,發現有野生動物交易信息的,要及時下架、刪除、屏蔽相關交易活動信息。

四、禁止開展活禽交易。防疫期間禁止網絡經營平臺、網站和本平臺內經營者開展活禽交易活動。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票索證等制度,對來源不明、未經檢疫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畜禽肉類產品,一律禁止上市交易,確保畜禽肉及其製品質量安全。

五、維護市場價格秩序。電子商務經營者在疫情防控期間要加強價格行為自律,明碼標價,自覺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嚴禁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電商平臺要積極引導、監督平臺內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六、遵守廣告發布規則。要依法依規發佈廣告,禁止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發佈廣告,禁止為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發佈廣告。禁止假借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名義發佈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七、保障食品餐飲安全。要嚴格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要求,加強庫存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嚴禁銷售過期和變質食品。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防控措施,加大對外賣送餐配送站點、配送餐箱、配送車輛、物流週轉用具的清潔消毒力度,增加對送餐人員的健康檢查頻次,嚴格要求送餐人員做好自身防護,佩戴口罩、手套,確保餐飲安全。

八、確保產品質量安全。對網上銷售的商品,特別是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和藥品、醫療器械等,要保證其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等要求。不得降低商品質量,銷售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失效變質的商品。不得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偽造冒用廠名廠址、認證標誌,無廠名廠址、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不得銷售或提供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務。

九、倡導“無接觸”配送。各網絡經營者要倡導“無接觸配送”服務,引導用戶和配送員商定商品、餐品放置地點,實施用戶自取,避免人與人面對面接觸,確保廣大消費者通過平臺訂購的生活必需品安全送達。

十、積極開展防疫知識宣傳。要充分利用網絡經營平臺的優勢,積極宣傳國家防疫政策要求和防疫知識,引導幫助消費者做好自身防護。積極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宣傳,充分認識保護野生動物的意義和食用野生動物的健康風險,引導社會公眾遠離“野味”,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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