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三個三”做好易地搬遷群眾後續發展工作

為切實做好全縣易地搬遷群眾後續發展工作,促進搬遷群眾融入新環境、適應新生活,石泉縣以創建“文明小區、幸福家園”為抓手,以“三完善、三支撐、三保障”為著力點,分類指導、務實施策,持續做好全縣易地搬遷群眾後續發展工作。

推進“三完善”。完善設施配套,根據100戶以下、100戶至500戶、500戶以上人口規模和群眾需求,配置黨群服務中心、綜治警務中心、物業商服中心等設施設備。各鎮同步建立公共設施管護機制,落實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完善組織管理,採取單獨組建、掛靠所在村(社區)黨組織等方式建立健全黨組織,通過村(社區)網格化管理、村(居)民小組、設立居民委員會等方式進行自治管理。單獨設立居民委員會的,同步建立監督委員會和群團組織。各鎮和村(社區)對進城入鎮的分散安置群眾實施建檔立卡動態管理。完善服務體系,通過“兩委”幹部坐班、派員駐點、設立便民服務代辦員等形式提升便民服務水平;引進物業公司、成立業主委員會,設立物業管理類公益性崗位和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等方式提升物業管理水平;引進市場主體,或鼓勵搬遷群眾自主創業開辦小型商服中心,提升購物便利水平;設立標準化衛生室,強化健康檔案建檔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升醫療衛生水平;建立司法人員聯繫機制,組建人民調解機構、“一約四會”和志願服務隊,提升綜合治理水平。

強化“三支撐”。強化產業支撐。500戶以上的城鎮安置點,發展餐飲、娛樂、商超等服務業,形成業態聚集效應;500戶以下的集鎮和農村安置點,分類指導發展特色種養業和農家樂、農產品加工等相對穩定的二三產業;鼓勵集體經濟組織或市場主體流轉安置點周邊土地,發展規模化農業。強化創業支撐。加大對搬遷群眾自主創業的貸款扶持力度,提供創業擔保貸款;對在搬遷安置點開辦物業商服中心(購物點)的,根據規模和創業帶動情況落實創業補貼,另進行一次性獎補。強化就業支撐。100戶以上搬遷安置點,至少規劃建設1家新社區工廠;加強勞務協作,每年組織一批搬遷群眾外出務工;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以工代賑項目至少拿出30%的崗位用於安置搬遷群眾就業,公益崗位應優先從易地扶貧搬遷群眾中選聘;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崗位推介,促進穩定就業。

落實“三保障”。保障財產權益。搬遷群眾遷出地享有的土地承包權益不變,相關聯的政策性收益不減。對通過入股、合作等方式簽訂流轉合同的搬遷戶給予一次性獎補。嚴格控制和規範搬遷安置房交易,依法辦理不動產權登記,核發不動產權證書。保障公共權益。搬遷群眾轉為城市戶口的,享有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醫療、就業創業等公共權益。保留原戶籍身份不變的,核發有效期三年“綠色居住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享受所在城市或農村居民享有的社會保障待遇和相關政策。加大校建項目支持力度,保障搬遷群眾子女就地就近上學。保障民主權益。在安置區居住1年以上的搬遷群眾,原則上參加安置地村(居)民委員會選舉。搬遷安置地所在鎮和村(社區)保障搬遷群眾選舉、被選舉和參與監督管理、協商議事等民主權益。張秋林 徐闖剛

石泉“三个三”做好易地搬迁群众后续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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