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拉特、洛國富們或無球可踢,究竟是俱樂部無情?還是足協無義?

高拉特、洛國富們或無球可踢,究竟是俱樂部無情?還是足協無義?


高拉特、洛國富們或無球可踢,究竟是俱樂部無情?還是足協無義?

廣東華南虎、四川FC、上海申鑫等9傢俱樂部宣佈解散退出……面對足協限薪令,上海上港宣佈其外援奧斯卡榮升公司副總裁,可謂另闢蹊徑的“合法加薪”途徑……世預賽40強賽後半程大戰在即,卻同樣面臨“喪失主場”的艱難局面……中國足球怎麼了?

據悉,山東魯能的歸化球員德爾加多已經外租到葡超聯賽,廣州恆大歸化球員高拉特、阿蘭和洛國福或將面臨無球可踢的尷尬境地?是球員自身能力不足?還是被俱樂部和足協無情拋棄?

高拉特、洛國富們或無球可踢,究竟是俱樂部無情?還是足協無義?

足協為了短期成績一味追求歸化,到頭來卻棄之不用

在世預賽40強賽開始和進行當中,足協為了短期成績,期望通過歸化球員這條捷徑來提升球隊實力,一口氣通過包括廣州恆大在內的俱樂部歸化了高拉特、侯永永、艾克森、李可、德爾加多、蔣光太、阿蘭、羅伯特蕭、費南多、洛國富等11人,足可以組成一支新的國家隊。

其中,包括艾克森、李可等人也參與了世預賽的比賽,但無奈球隊整體實力不濟,目前仍舊面臨著連12強賽都無法晉級的局面。

為了世界盃,足協可謂操碎了心,從學習巴西、荷蘭、日本等,到巨資聘請外教團隊,再到“大膽”歸化外籍球員……但結局卻無盡相同,一次次的失敗,一次次的痛定思痛,始終找不到更好的辦法。

高拉特、洛國富們或無球可踢,究竟是俱樂部無情?還是足協無義?

在力主歸化的裡皮教練暴怒辭職之後,李鐵臨時上任,帶領球隊完成剩下的比賽。在最新一期國家隊的集訓名單裡,僅僅只有艾克森和李可2人入選,其他人都因各種原因沒有參與。如果球員自身實力確實達不到國家隊的要求,當初為何要歸化?如果僅僅是為了平衡各種利益關係,歸化的意義又何在?

足協,作為中國足球的領導者,一直為輿論所詬病,甚至被嘲笑為“外行領導內行”。真的希望,足協的各位領導們能夠通過歸化這個小事情,認真反思,制定出真正符合中國足球長遠發展的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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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為了“全華班”歸化多達5人,現在不得不面臨大清洗

廣州恆大就是中國足球的雙刃劍,一方面,它通過“金元足球”在亞冠聯賽中展現了中超球隊的實力,也或直接或間接的幫助了中國足球(足協)的更好發展;另一方面,同樣是“金元足球”帶來的惡果終究浮現,球員工資的大幅提升使部分中小俱樂部面臨更大的資金壓力,甚至個別俱樂部已解散退出,這無疑對中國足球的長遠發展不利。

作為球隊的老闆,許家印不止一次的在不同場合宣佈:恆大要在2020年實現“全華班”!憑心而論,依靠國內球員想要稱霸(中超)亞冠肯定是無法實現的,因此他們也提前佈局,憑藉足協的規劃潮,一口氣規劃了艾克森、高拉特、阿蘭、洛國福和羅伯特蕭等5人。如果果真如此,再加上保里尼奧、塔利斯卡等外援,恆大的實力真的可以說強大到無敵,再次問鼎亞冠冠軍也是極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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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足協又給廣州恆大潑了一碰冷水!

近期,足協給各俱樂部傳達了亞足協的最新會議精神:4支參加亞冠聯賽的球隊“不享有新的球員註冊窗口期,但可以更換持有湖北省頒發護照的球員”。換句話說,在恆大首次亞冠報名沒有的高拉特,現在已經確定無緣亞冠了!

而在中超聯賽,足協又規定:只能給一名非華裔入籍球員,以中國球員身份報名。按照球員的實力和狀態,恆大隻能將這個名額給艾克森或者費南多。

基於此,高拉特、阿蘭、洛國福在恆大已沒有位置!俱樂部也已通知球員可以自行聯繫下家。而羅伯特蕭,按規定倒是可以按中國球員報名註冊,但球員的個人能力又達不到球隊的要求,新賽季離隊的可能性極大。

所以,恆大的無奈清洗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尤其在高拉特身上將損失巨大,後者在去年的4月份接受手術,5月底返回恆大並簽訂了豐厚的“歸化合同”,據悉年薪突破1000萬歐元。

不過,以上四人都不至於真的無球可踢。據巴西媒體報道,多支巴甲球隊對高拉特、阿蘭和洛國富感興趣。如果恆大現在希望有人接盤,難免要走“免費放人、甚至補貼球員工資”的道路,就像外租曾城、馮瀟霆去上海申花那樣。

高拉特、洛國富們或無球可踢,究竟是俱樂部無情?還是足協無義?

球員如此遭遇,誰之過?

在歸化當初,有部分媒體和球迷都在唱衰,甚至有的人認為“這些外國人就是為了高收入才選擇加入中國國籍”。

其實,這也不可厚非,人家都放棄自己的國籍來“幫助”你,難道不應該得到應有的報酬嗎?

再者,這些“外援”在各自俱樂部的表現,也是有目共睹的。尤其艾克森和李可在世預賽中的表現,甚至比國內球員更加像“中國人”!無論是競技實力,還是榮譽感,真的可以讓部分國內球員汗顏!假設,如果再能多2-3個歸化球員上場,沒準現在可能又是另外一番情形了。

高拉特、洛國富們或無球可踢,究竟是俱樂部無情?還是足協無義?

現如今,政策有變。足協只是一句話,俱樂部只能各自想辦法應招,而球員卻成了最被動的一方!呆在原來俱樂部將無球可踢(沒有位置),另尋它家(國內)卻又面臨轉會費和鉅額薪資的權衡,轉會國外(巴西)又得面臨外援身份的限制。

這對球員公平嗎?也許有人會說“這就是職業球員所要面臨的殘酷性”,但是,這種半路就“卸磨殺驢”的行為難道就是職業行為?

俱樂部或許真的無奈,但是,足協真的該反思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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