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明水縣市場監管局“三舉措”推進全縣零售藥店禁銷發熱咳嗽類藥品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預防工作,避免貽誤防控時機,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12日,依據上級局和黑龍江省明水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指令,全縣所有零售藥店在疫情防控Ⅰ級應急響應期間一律暫停銷售治療發熱止咳類藥品。截止到目前,黑龍江省明水縣市場監管局共對全縣26家零售藥店中共80餘種發熱咳嗽類藥品實施了緊急下架封存。

一是提醒告誡,注重引導宣傳。通過政府網站、廣播電臺、微信公眾平臺發佈《明水縣零售藥店禁止銷售發熱咳嗽類藥告誡書》,明確告知藥品零售企業在疫情防控Ⅰ級應急響應期間一律暫停銷售治療發熱止咳類藥品的目的和意義,明確每家藥店需下架的藥品種類、下架方式、採取步驟、下架細節和目標責任,確保下架任務形成責任層面的高效對接,並要求其全力配合。全局組成兩個藥品清查下架小組,在公安機關的密切配合下,對全縣範圍內零售藥店銷售的發熱咳嗽類藥品實施緊急下架行動。

二是認真核查核對,落實主體責任。對每家零售藥店的藥品購、銷、存三種記錄臺帳進行第反覆核查比對,並對其櫃檯擺放藥、倉庫庫存藥開展起底化核查,做到庫存藥品與下架藥品數據一致,確保清查環節中藥店單位、統計種類和臺帳藥品的精準化覆蓋。

三是提高透明度,確保責任義務告知。為形成對下架藥品的社會化宣傳效應,在實施發熱咳嗽類藥品下架行動時,要求零售藥店及時、耐心告知廣大群眾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要到指定醫院就診,不能自作主張濫吃藥,以免耽誤病情,提高顧客的疫情防控意識,確保零售藥店發熱咳嗽類藥品下架工作高效推進。(黑龍江省明水縣市場監管局 王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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