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上海市委依法治市委出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十條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關於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中共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近日印發了《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保障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就全面提升本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提出十條意見。


重磅|上海市委依法治市委出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十條意見

一、切實強化依法防控疫情意識

全市要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法治各環節及時發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各級領導幹部和參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員要深入學習、深刻領會、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堅持以法治思維指導、以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各項工作都在法治軌道上推進。

二、加強疫情防控制度保障

市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的實施監督;重點聚焦野生動物保護、動物防疫、生物安全、打擊疫情防控相關違法行為等,加強立法調研,及時向國家提出修法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和相關工作部門,要認真研究、準確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在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道口管理、交通運輸、社區管理、市場管理、場所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市容環境、應急徵用等方面,依法採取臨時性應急管理措施,依法制定發佈規章、決定、命令、通告等。

三、依法制定實施疫情防控措施

各級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和相關工作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程序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依法出臺相關防控措施。

要堅持統籌決策,根據疫情防控階段性重點工作要求,有序出臺有關舉措。

要堅持必要決策,相關措施與疫情形勢以及措施所要達到的目的相適應,最大程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益,保護患者和其他依法接受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的個人隱私並保障其不受歧視的權利。

要堅持依法決策,各級黨委、政府法制工作機構要加強對疫情防控措施的合法性審查,從主體、事項、程序、依據、內容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審查。

要堅持審慎決策,及時做好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工作,確保決策事項科學、可行、風險可控。

四、嚴格規範對危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執法

各級執法機關(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措施;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加強“行刑”銜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注重維護和諧勞動關係,儘可能採取柔性執法方式,同時鼓勵協商化解矛盾。

各級公安機關要密切關注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針對故意隱瞞個人疫病信息或不按規定如實提供有關信息,拒絕接受調查檢測、隔離或治療的當事人,造成傳染病傳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藥品、醫護用品、醫療器械、食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質量監管和價格監管,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公安、自然資源管理、林業、農業、市場監管等主管部門,要強化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執法工作,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

網信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網絡空間管理,對涉嫌造謠傳謠的網絡媒體和人員依法約談、依法處置。

五、加強涉疫情案件辦理工作

全市各級政法機關要按照兩院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依法嚴懲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詐騙、聚眾哄搶、造謠傳謠、破壞交通設施、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各級法院要加強對因疫情防控產生的合同履行、醫療糾紛、產品質量、勞務糾紛、侵權糾紛等民事案件的審理和指導;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進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期間的訴訟服務機制,便利當事人安全參與訴訟活動。

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運用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等手段,積極開展源頭防控,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相關犯罪。

各相關部門要加強涉疫情案件行政複議,通過個案審理加強對基層一線執法工作的指導;相關行政機關要嚴格行政應訴答辯時限,優化提交答辯材料的方式,做好相關案件複議、應訴法律保障。

六、依法規範捐贈、受贈行為

各捐贈管理單位、接收單位要依法加強捐贈款物的接收和使用管理,確保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要依法加強對捐贈工作的監督、檢查,各級民政、衛健部門要定期將捐贈款物的接收、分配、使用情況向社會公佈,自覺接受監督。

七、依法報告和發佈疫情

各級人民政府和衛健部門要嚴格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法定內容、程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信息。要不斷改進通報方式,完善通報內容,主動與媒體、群眾溝通,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壓縮謠言傳播空間。

八、強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務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推動各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採取預約服務制,鼓勵各法律服務機構採取網上申辦、電子簽章、視頻對話、遠程庭審等方式辦理各類業務。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配齊配強法律諮詢服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專題培訓,提高涉疫情法律諮詢服務能力水平;要積極組織法律援助律師及志願者,為困難群體提供有效法律援助;要充分發揮調解、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優勢,加強對醫患糾紛、涉企糾紛、勞動爭議、消費糾紛等的化解工作。

各法律服務機構要開闢綠色通道,對疫情防控一線人員的法律服務需求,優先受理、優先辦理,並減免相關費用。

九、加強疫情防控法治宣傳

各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要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大力宣傳《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內容,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法治意識。

各級執法、司法機關要切實加大“以案釋法”工作力度,引導全社會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發揮法治宣傳專門機構優勢,牽頭組織“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宣傳活動,針對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問題,積極有效回應市民關切。

十、加強依法防控任務落實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意見落實的統籌協調。委員會各協調小組要指導推進相關領域工作的落實。

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抓好任務落實。

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增強法治意識,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在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提高依法治市、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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