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 秦潞山
新冠病毒期間,如果你正好在澳,簽證即將到期,而且原來的簽證上有“不得延期逗留條件”,但是希望在疫情過後再回國,那麼可以填寫移民部的1447表格提出申請(點擊閱讀原文領取表格),申請豁免。
過程很簡單,無需亂花冤枉錢。獲得豁免權後,可再申請旅遊簽證。
01 “不得延期逗留”是什麼?
“不得延期逗留”條款禁止簽證持有者在澳大利亞期間申請各類臨時或永久簽證。
條件包括8503、8534和8535(條件內容請在澳大利亞移民局官網查詢)。
如果你的簽證附有這些條件之一,就不能申請另一個簽證(除了保護簽證或你在澳期間的特定類型的臨時簽證)。
如果你沒有權利留在澳大利亞,則必須離開。
02 如何查看我的簽證是否有這個限制?
如果想檢查你的簽證是否附有“不得延期逗留”的條件,可以查看你的簽證信或登錄移民局VEVO系統查看。
03 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申請“不得延期逗留”豁免?
如果在持有本簽證期間,你的情況發生了不可預知且無法避免的變化,你可以要求內政部豁免“不得延期逗留”條件。
04 滿足申請豁免的重大變化示例
- 由於醫療原因不能旅行;
- 近親死亡或嚴重疾病;
- 母國的自然災害;
- 國內戰爭或動亂;
- 學校無法提供你簽證批准的課程。
05 不能獲得豁免的(重大變化)示例?
- 與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結婚或開始同居;
- 掛科;
- 不能提供禁止旅行醫囑的孕婦;
- 不清楚簽證附帶的條件不構成申請豁免的理由。
06 如何申請豁免?
可通過填寫表格1447“不得延期逗留”豁免請求(373千字節PDF)
或書面提出豁免請求(點擊閱讀原文領取表格)。另附:
1. 你護照個人資料頁的認證副本;
2. 支持你要求豁免的書面證據。這種證據可以包括醫療報告。非英文文件必須有英文翻譯。翻譯文件必須經過國家翻譯局認可的翻譯人員認證。
07 如何提交申請?
將填好的表格和書面證據發送至內政事務部,郵件地址在其官網可查:www.homeaffairs.gov.au
如果你無法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表格和文檔,請將你的表單和所有申請材料發送到: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內政事務部(地址如下):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Brisbane No Further Stay Waiver Request Processing Centre
GPO Box 9984
Brisbane Qld 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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