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崇伦、解洪泳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问题的通报

近日,关于通榆县政协原副秘书长解崇伦、通榆县红十字医院(民营)党支部书记解洪泳不服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的视频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公众热议,造成一定影响。对此,通榆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及时介入,立即对相关人员开展审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2月9日,通榆县美苑小区居民解崇伦,违反通榆县疫情防控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全县城乡居民严查严控严管的通告》规定,在出入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而未戴口罩的情况下,强行要求为自家运送物品的外来车辆进入小区,被值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时拦截并提醒其佩戴口罩后,解崇伦仍然不服从管理,不但未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反而对工作人员出言不逊,气焰非常嚣张,态度非常恶劣,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损害党员干部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期间,其女儿解洪泳作为一名党员,不但不劝阻其父亲的不当行为,而且还阻止工作人员录像取证,影响很坏。通榆县纪委监委在调查期间,解崇伦及其女儿解洪泳能够深刻认识自己的不当言行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的影响,认错态度较好,通榆县纪委监委给予解崇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退休待遇,对解洪泳进行批评教育。通榆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给予解崇伦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八百元的处罚。

解崇伦、解洪泳身为中共党员,对当前疫情防控严竣形势缺乏清醒认识,全无大局观念;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身边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宗旨意识弱化;无视工作人员劝阻,公然违反通榆县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带头破坏相关制度要求,法纪意识淡薄,必须给予严肃惩处。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纠正和防止对疫情防控工作心存侥幸,对疫情防控规定置若罔闻的错误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眼前做起,坚决做到严守规矩、令行禁止,令出随行。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将持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和县委部署,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对于顶风违纪、公然抗法的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中共通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榆县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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