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崇倫、解洪泳違反疫情防控規定問題的通報

近日,關於通榆縣政協原副秘書長解崇倫、通榆縣紅十字醫院(民營)黨支部書記解洪泳不服從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管理的視頻在網絡上大範圍傳播,引發公眾熱議,造成一定影響。對此,通榆縣紀委監委高度重視,及時介入,立即對相關人員開展審查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0年2月9日,通榆縣美苑小區居民解崇倫,違反通榆縣疫情防控工作《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全縣城鄉居民嚴查嚴控嚴管的通告》規定,在出入公共場所應佩戴口罩而未戴口罩的情況下,強行要求為自家運送物品的外來車輛進入小區,被值守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及時攔截並提醒其佩戴口罩後,解崇倫仍然不服從管理,不但未深刻認識自己的錯誤行為,反而對工作人員出言不遜,氣焰非常囂張,態度非常惡劣,嚴重擾亂疫情防控工作秩序,損害黨員幹部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期間,其女兒解洪泳作為一名黨員,不但不勸阻其父親的不當行為,而且還阻止工作人員錄像取證,影響很壞。通榆縣紀委監委在調查期間,解崇倫及其女兒解洪泳能夠深刻認識自己的不當言行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的影響,認錯態度較好,通榆縣紀委監委給予解崇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對解洪泳進行批評教育。通榆縣公安局以尋釁滋事給予解崇倫行政拘留十五日,罰款八百元的處罰。

解崇倫、解洪泳身為中共黨員,對當前疫情防控嚴竣形勢缺乏清醒認識,全無大局觀念;為了自身利益而不顧身邊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宗旨意識弱化;無視工作人員勸阻,公然違反通榆縣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規定,帶頭破壞相關制度要求,法紀意識淡薄,必須給予嚴肅懲處。

全縣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群眾,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堅決糾正和防止對疫情防控工作心存僥倖,對疫情防控規定置若罔聞的錯誤思想,以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極端負責的態度,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從眼前做起,堅決做到嚴守規矩、令行禁止,令出隨行。全縣紀檢監察組織將持續嚴格按照中央、省、市紀委監委的要求和縣委部署,深入開展監督檢查,精準執紀問責,對於頂風違紀、公然抗法的堅決查處、絕不姑息。

中共通榆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通榆縣監察委員會

2020年2月1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