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在印尼投資有哪些優惠?


2019最新在印尼投資有哪些優惠?

1.優惠政策框架

【旅遊業優惠】東盟旅遊部長會議(東盟旅遊論壇)於1999年1月在新加坡舉行,各國一致同意對外資投資旅遊業提供以下優惠:

(1)興建觀光旅館、休閒中心、高爾夫球場可免稅,外資可持有100%股權;

(2)旅遊設施進口手續簡化並免徵關稅。

(3)印尼考慮將旅遊土地使用年限延長為70年(目前為30年),使旅遊業成為吸引外資的火車頭。印尼投資部考慮像泰國一樣成立投資單一窗口,幫助外商辦理各項繁雜事務;投資部還將授權印尼駐外使領館辦理外商投資申請前的協調、諮詢事務,以使外商能在入境10天內完成所有行政手續。

【製造業優惠】1998年12月,東盟各國首腦峰會在越南河內召開,這 次會議發表了包括《河內宣言》《河內行動計劃》《東南亞自由貿易區》和《共同優惠稅率計劃》在內的《大膽措施方案》。在該方案中,印尼對 外商的優惠措施有: 所有制造業均允許外資擁有100%股權( 包括經審核的批發零售業) 。外商可擁有已登記註冊的新銀行的100%股權。1億美元以下的投資案,審核時間將在10天內完成。

【稅收優惠】

(1)1999年1月,印尼政府第七號總統令,公佈了恢復鼓勵投資的“免稅期”政策。對紡織、化工、鋼鐵、機床、汽車零件等22 個行業的新設企業給予3到5年的所得稅免徵。如投資項目僱用工人超過2000人,或有合作社20%以上的股份,或投資額不少於兩億美元,則增加1年優惠。對於已超過30%的規模進行擴大再生產的項目,減免其資本貨物以及兩年生產所需材料的進口關稅。對於某些行業或一些被視為國家優先出口項目和有利於邊遠地區開發的項目,政府將提供一些稅收優惠。上述行業及項目將由總統令具體決定。對出口加工企業減免其進口原料的關稅和增值稅及奢侈品銷售稅。對位於保稅區的工業企業,政府還有其他的鼓勵措施。

(2)根據印尼《有關所規定的企業或所規定的地區之投資方面所得稅優惠的第1號政府條例》,印尼政府對有限公司和合作社形式的新投資或擴充投資提供所得稅優惠。提供的所得稅優惠包括:

①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根據新《所得稅法》,2010後為25%),可以在6年之內付清,即每年支付5%;

②加速償還和折舊;

③在分紅利時,外資企業所繳納的所得稅稅率是10%,或者根據現行的有關避免雙重徵稅協議,採用較低的稅率繳稅;

④給予5年以上的虧損補償期,但最多不超過10年。

上述所得稅優惠,由財政部長頒發,並且每年給予評估。

(3)印尼政府2013年將為企業獲得稅收優惠進一步簡化手續,並降低獲得免稅期和免稅津貼的標準。根據印尼政府現行規定,在基礎金屬、煉油、天然氣、有機基礎化學、可再生能源和電信設備等5個工業部門,投資額超過1萬億印尼盾(約合1億美元)的企業,可獲得5至10年的所得稅免稅期。同時,對在印尼偏遠落後地區投資的129個勞動密集型行業的企業,最低投資額500億印尼盾(約合500萬美元)且投資期限超過6年的,最多按總投資的30%降低應納稅所得。印尼將改變目前僅對投資額超過1萬億印尼盾(約合1億美元)給予優惠待遇的政策,視不同情況對有關企業給予同等優惠待遇,以吸引更大規模的投資,促進印尼經濟發展。同時,將增加可獲得稅收優惠的產業部門,讓更多領域的企業投資獲得稅收優惠,並對企業申請較少的產業部門減少或取消優惠政策。


2.行業鼓勵政策

【行業優惠】自2007年1月1日起,印尼政府對6種戰略物資豁免增值 稅,即原裝或拆散屬機器和工廠工具的資本物資(不包括零部件),禽畜魚飼料或製造飼料的原材料,農產品,農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的苗或種子,通過水管疏導的飲用水,以及電力(供家庭用戶6600瓦以上者例外)。2007年,為吸引外商進入印尼,與當地企業合作從事漁類加工業,印尼政府準備採取多項稅收措施,具體包括免除國內加工魚產品的出口稅,減輕漁業加工機械進口稅,減免收入稅及增值稅,在綜合經濟開發區和東部地區投資的企業還可獲得土地建設稅減免優惠。

2011年以來,推出財政獎勵政策,大力支持資本和勞動力密集型產業的發展。針對包括原金屬、煉油、天然氣、有機基礎化學、可再生能源和電信設備等5個工業部門,投資規模在1萬億盾(約合1.17億美元)以上的,免除其開始商業運行後5-10年的稅款,對已投資印尼但經營尚不足一年的企業也可以享受到此項優惠稅收政策。同時對符合印尼產業導向和優先發展領域的120個產業和地區提供相應的稅收優惠。

印尼鼓勵鋼鐵工業和煉油廠的投資建設為提高本國鋼鐵產能,印尼政府一直鼓勵鋼鐵工業和煉油廠的投資建設,包括給予長達15年的免稅期,並給予2年期的減稅50%優惠。

【投資便利】印尼中央與地方政府實行投資審批一站式服務。實行一站式服務之後,每個部門都派代表到投資統籌機構辦事處,以便加快辦理審批手續。依據《投資法》第30條第7款,需要中央政府審批的投資領域包括對環保有高破壞風險的天然資源投資,跨省級地區的投資,與國防戰略和國家安全有關的投資。

2018 年7 月6 日, 印尼OSS系統正式啟動。OSS是Online Single Submission的首字母縮寫,意為一站式線上提交,設立該系統一是為了方便外國投資者處理註冊公司、辦理許可證等一系列在印尼投資所需要的手續,二是為了減少辦理許可證過程中的繁雜過程。


3.地區鼓勵政策

印尼為了平衡地區發展,按照總體規劃部署和各地區自然稟賦、經濟水平、人口狀況等特點,將重點發展“六大經濟走廊”(Economic Corridors),即爪哇走廊—工業與服務業中心、蘇門答臘走廊—能源儲備、自然資源生產與處理中心、加里曼丹走廊—礦業和能源儲備生產與加工中心、蘇拉威西走廊—農業、種植業、漁業、油氣與礦業生產與加工中心、巴釐-努沙登加拉走廊—旅遊和食品加工中心、巴布亞-馬魯古群島走廊—自然資源開發中心。

印尼政府將按照規劃出臺政策和措施,對在上述地區發揮比較優勢的產業提供稅務補貼等優惠政策,優先鼓勵發展當地規劃產業。除爪哇島等地區外,未來幾年印尼的發展重點,將是包括巴布亞、馬魯古、蘇拉威西、加里曼丹、努沙登加拉等在內的東部地區,將進一步出臺向投資當地的企業提供稅務補貼等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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