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物價罰款60萬、銷售假冒口罩涉嫌刑事犯罪……衡水公佈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間違法典型案件

冀時客戶端報道(河北臺記者王美中 通訊員張書勃)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衡水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局、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持續加大市場監管領域的執法工作力度,重點對哄抬物價、虛假宣傳、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進行及時查處和從嚴打擊,遏制了違法行為,維護了市場秩序。現公佈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河北泉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哄抬物價、虛假標註廠名廠址案

根據有關線索摸排,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市公安局依法對該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經查,該公司生產銷售的84消毒液存在哄抬物價以及虛假標註生產日期、冒用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罰款60萬元。

【案例二】衡水市賈某銷售假冒醫用口罩案

根據群眾舉報,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賈某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賈某從河南省購進假冒醫用口罩8.4萬隻,價款5.88萬元,至案發已全部售出。賈某銷售假冒口罩數額較大,涉嫌刑事犯罪,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

【案例三】衡水市孫某利用網絡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案

根據群眾舉報,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孫某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孫某從河南省購進假冒偽劣口罩13萬餘隻,價款7.6萬餘元,通過網絡對外銷售。孫某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數額較大,涉嫌刑事犯罪,衡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

【案例四】深州市柳莊大位百貨商店哄抬價格案

根據群眾舉報,深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商店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店銷售的口罩存在哄抬物價及未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深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罰沒款5900元。

【案例五】衡水市善寧大藥房有限公司防護用品未明碼標價案

武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衡水市善寧大藥房有限公司銷售的兒童款口罩及衡潔抑菌洗手液等存在未明碼標價違法行為,武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規定,責令立即改正,並罰沒款30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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