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產是在父親名下,兒子結婚後突然死亡,請問兒媳有財產嗎?

朱宜錦


我覺得吧如果你在婚姻期間還貸了,就有權利主張自己的利益。前提是你得有證據!要不然你就得看公婆的態度了。如果房子是婚前全款買的,你就沒有權利繼承。


在路上1427513


按照我國《婚姻法》《繼承法》《民法總則》的規定。夫妻雙方結婚了一方突然去世,另外一方對去世一方的財產享有繼承權,對夫妻共有財產享有分割出自己份額的權利,除此之外沒有權利。

題主說到的房子,在公公名下,這種情況下去世的丈夫對那個房子都沒有權利,何況你只是公公的兒媳婦,顯然地,依法律依道德依傳統,這個兒媳婦都對公公名下的房產沒有權利。

但是有一個特殊情況,就是如果媳婦不再嫁,一直在這個家庭生活,並且照顧年老的公公,那麼多年以後公公去世以後,兒媳婦可以享有對這個房子的繼承權。

如果這個兒媳婦沒有婚生子女,那麼兒媳婦對公公的房產有兩個理由的繼承權,一個是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兒媳婦所獲得的繼承權,一個是替死去的丈夫代位繼承所產生的繼承權。


陳群律師


題主可能是想問,去世的丈夫對這套房子有沒有份額?有沒有辦法繼承丈夫的份額?

根據不動產登記原則,房子登記在誰名下,誰擁有所有權,這套房子只登記了父親的名字,那麼所有權屬於父親一人。如果丈夫出資,那麼需要區分婚前或者婚後財產出資,如果丈夫是用婚前財產出資,並且寫父親的名字,房屋視為對父親的贈與,房子仍然屬於父親,丈夫沒有份額。如果是婚姻共同財產出資,這不太可能…

除非公公主動贈與房產份額

或者,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房屋份額。(在公公沒有遺囑的前提下)

除了這套房子,丈夫有遺產的話,您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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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天下


沒有遺囑就按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


不願透露名的黃瑜


房子沒有其餘的有,因為房子你沒付出也不是你的名字


用戶9983071704389


沒有


關雨110


無權力。


姝文


你好!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不動產登記主義原則,房產登記在誰名下便屬於誰的財產。但是,如果房產是您和丈夫出資購買的,只是房產登記在您公公名下,則您可以在收集證據的基礎上就該房產主張分割。如果該房產完全是由您公公出資購買的,您無權在您丈夫死亡後要求分割。


黨永鵬律師


怎麼都是想分男方家產的呢,理解不了!


雨牧清雲


房產在公公名下,依法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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