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問答:不純正不作為犯罪存在未遂情形嗎?

近期,大部分同學已經開始法考備考了,許多進度較快的同學,刑法和民法都已經過完一遍了。在複習的過程中,許多同學對一些知識點理解得不是很透徹,在微博上向瑞達法考提問。

本期法考問答,整理了幾個常見的刑法問題,得由瑞達法考刑法獨家講師蔡雅奇老師解答。

1.不純正不作為犯是否要求一定發生危害結果?換言之,能否成立未遂犯?

【答】(1)不純正不作為犯既可以是結果犯(如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也可以是危險犯(如放火罪),還可以是行為犯(如脫逃罪)。(2)只有結果犯才需要結果,行為犯和危險犯不需要結果,結果只是影響量刑的因素。(3)無論是結果犯、行為犯還是危險犯,均存在未遂形態。

2.偽造貨幣罪偽造的貨幣必須是正在通用的貨幣,若偽造的貨幣是第三代貨幣則不能成立本罪,那如果是用這偽造的第三代貨幣去典當換人民幣的話,成立什麼罪啊...

【答】起碼不成立假幣類犯罪。至於如何處理,不是考試問題,是實務問題。

3.對幫助犯的幫助行為(次級幫助)是無罪,是這樣嗎?

【答】幫助犯是指幫助正犯者,所以,單純對幫助犯進行幫助,而沒有對正犯起幫助作用的,並不成立幫助犯,因而不得處罰。例如,B幫助C殺D,A只是幫助B,但A的幫助行為並未對C提供任何原因力。本案中,A無罪。


法考問答:不純正不作為犯罪存在未遂情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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