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喜歡的人,是該表白(可能被拒),還是該當朋友?

董希偉


喜歡一個人,就要去了解這個人,表白是要建立在瞭解的基礎上,否則喜歡極有可能成為愛情的墳墓,從朋友做起,慢慢昇華,掌握人與人之間的度,再去表白,可能得到的效果會更好一點,即使表白被拒絕,但還有朋友可以做,其實在很多時候,保持距離的喜歡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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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學的時候就是喜歡一個一起玩的同學,那時候玩的真的好,我喜歡了他兩年,後來覺得需要給自己一個交代,就表白了,果然被拒,當時還為了挽回面子說表白是開玩笑的。但是第二天我發現班裡所有人都知道了這件事,那一刻我慶幸做了這個決定,因為這件事讓我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原來他是這麼虛榮和不會尊重一個向他表白的女孩子,從那以後我沒有再和他說過一句話。因為他不再值得我喜歡。

對於表白這件事,我認為表白比不說要強,因為不表達出來自己的感情,永遠活在自己搭起來的牢籠裡,太難受了,表白成功,皆大歡喜,不成功,起碼錶達出來了自己的真實感受,至於還能不能做朋友,也是檢驗你在對方心中位置的方法。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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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榮幸來回答這個問題。

做為一個過來人,我有這方面的經驗。

一個人活在這個世界上,能夠遇到一個喜歡的人,應該是一種幸運。

那麼,面對喜歡的人,有兩種選擇。一是向她表白,可是,表白有時候不會有好結果,甚至連朋友都做不成。二是把這種愛埋在心中,不讓她開花、結果。而這樣可能會做一輩子的朋友。

我主張表白,喜歡一個人,只有通過表白,才能讓喜歡的人,知道你愛她(他),也只有選擇表白,才說明在愛的方面,你是一個勇敢的人。

在愛情表白這個問題上,我有過遺憾,也有過成功後的喜悅。

年輕時,我內心曾經瘋狂地愛過一個人,總想找個機向她表白我的愛。

然而,每次即將表白之時,內心便有種懦弱的東西作怪,最終,也沒有對她表白過。

後來,我隨便找了一個女友,就定婚了。

離結婚的日子越來越近了,我絲毫沒有那種即將結婚的幸福感。

那是一個陰雨連綿的日子,我心裡正思念一個人,家裡的電話響了,電話裡是一個我日思夜唸的女中音,她讓我站在窗前朝下看。

來到窗前,我看到了她那美麗而熟悉的身影。我立即跑下樓,我們面面相對,我感覺到了她目光中的那團火。

找了一個酒店,一杯酒把心中的慾火點燃,我唱起了李宗盛的名作《遲來的愛》,"我終於鼓起勇氣,向她表達我的愛"。

而此時,她撲到我身上,淚水已是奪眶而出,她用拳捶打著我,嘴裡罵道,"你愛我,為什麼不早對我說,非要等到我來找你?我恨死你了。"

就這樣,我和這個恨我的人熱戀,不久,終於走進了婚姻殿堂。

後來,她對我說,那次來我家找我,如果我再不向她表白,她就下決心嫁給別人了。

直到這時,我才感覺到,我的婚姻竟然像走了一次鋼絲繩。

是我的勇敢,才讓我娶到了我愛的人。雖然這一步走起來挺難,走過去了,前面就是豔陽天。倘是那次我沒有對她表白,跟別的女人結婚,雖然能跟她還是朋友,可面對為人妻,甚至為人母的愛人,關係再好又有什麼用呢?

說到此,我想對所有心中有愛的人說,如果你愛上了一個人,那就勇敢地向她(他)表白好了,一旦失去機會,大概就是一生的遺憾了。

不知道我的故事,能否對你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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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喜歡的人,你就應該大膽的去表白,(可能被拒),只是可能而已。你不去追求,不去表白,她怎麼能知道你是否真的喜次她。

老話說:烈女怕纏郎。只要她沒結婚,你就有追求的權利。

你喜歡她,想要去追求人家,卻又怕人家拒絕,想要跟人家做朋友,做朋友只能是暫時的。

如果,你錯過了機會,等人家和別人牽手成功,你會後悔一輩子的。等人家結婚後,你跟人家連朋友都做不成了。試想,誰的愛人能容忍自己的愛人,有一個異性的好朋友。到那時,你會遺憾終身的。

所以,你不要怕被她拒絕,投其所好。你要是真的喜歡她,首先你得讓她知道,然後多多的維護她。

人家不是說為了所愛,赴湯蹈火,在所不辭麼,你得讓她看到你的真心,用事實來感動她。最後,讓她感覺到你的真心實意,讓她感到心動,你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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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喜歡的人,當然應該表白,雖然可能被拒。

一個人應該真實的面對自己的內心,忠於自己的內心,認真的為自己喜歡的人做一次努力。人的一生總該為了一個所愛的人而忘了自己。你自己都不去做努力,那麼誰也幫不了你。

因為缺乏勇氣,就會錯失很多的機會,你不爭取不去做一下怎麼就知道不行呢?如果萬一那個你喜歡的人也喜歡你呢?你所認為的可能被拒,只是你的一種猜測啊!

有時候,不是我們不能做到,只是你不肯。追求自己的幸福,並不是一件丟人的事啊!是面子重要還是幸福重要呢?是不是?

即使用盡整個身心的喜歡一個人,也不為過啊!愛過一個人,卻不能被對方知道嗎?真正的愛情不是應該把自己的一顆真心赤誠的捧給對方嗎?難道是應該放低姿態,隱瞞自己的真實情感嗎?那樣才叫愛嗎?即使表白了,卻被拒絕了又有什麼關係?朋友固然重要,遇到喜歡的人卻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每次想起徐志摩在《忘了自己》一文中的文字,就非常的感動,它是這樣寫的: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甚至不求你愛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華里,遇見你!

所以,也希望你如志摩先生一樣,如果遇見了一個你所喜歡的人,就勇敢的去表白吧,萬一成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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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處事風格是:直接表白不遺憾,對自己對他人都不遺憾,如果錯過,大家就會悔恨終身。如果拒絕,也沒什麼,祝福他就好。我們每個人從來不會後悔自己幹過什麼,而是後悔自己沒幹過什麼,因為幹了嘗試了心也就甘了,不然入土的時候,自己都不會原諒自己的


強哥創業生活


不用思考失敗會怎麼樣

你不主動,就失敗了

被別人搶走,你也失敗了

被拒絕你只是失敗了一半


到這裡,想必你已經有了答案。

沒有自信的追求,在還沒有開始之前,就失敗了一半。

而自信,是讓你在開始之前,就能成功一半的“仙丹”。

帥氣,美麗,人人都喜歡。

但能讓人折服的,只有自信。

相信自己的心,相信她非你莫屬。

到此你已經成功一半了,即使當時被拒絕,也讓她知道了你是個勇敢的人,不是嗎?

沒有人喜歡膽小懦弱的追求者。

記住下面的話:

被拒絕,表示你還有機會。

不敢表白,則永遠沒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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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表白了,如果做事老是前怕狼後怕虎的,那你最後一定什麼也做不好。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沒有付出那有回報,俗話說不經風雨,那得臘梅吐香,

大膽去表白吧,就是被拒絕,至少你不會後悔,因為你做了,結果如何就看上天安排吧。



四川青衣人


遇到喜歡的人還是當朋友吧。喜歡,不一定是愛。喜歡是很廣泛的詞語。喜歡不一定就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跟誰在一起舒服,就喜歡跟誰在一起。

喜歡是需要表白對象那種喜歡是特別的。是針對某個人,那當然要表白了。不管對方接受不接受,至少你把自己的愛說出來了。不會後悔,即使對方不接受,你沒有失去愛,只不過選了一個不愛你的人。



南太行山腳下小城女人


遇到喜歡的人,當然要抓住機會。當然表白也不能太過著急,否則,遇到尷尬,可能連朋友都沒的做。要根據你喜歡的人的性格,選擇適當的表白方式。可以先旁敲側擊,瞭解對方的心思。先試探性的示好,等到時機成熟,再用對方能接受的方式進行表白。其實吧,很多時候,接觸久了,大家心有靈犀,也就不需要表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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