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企業減負、金融支持紓困:上海應對疫情支持性政策彙編

疫情過境,醫務條線是最前線的硬仗。但其實後面還有一場仗,就是疫時支撐、經濟託底、恢復生產。

今天“愉見財經”梳理了地方上在稅務、金融、股市、復工與薪酬方面的支持性政策梳理,以上海市為例。

社保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等

1,延長社保繳費期,確保足額髮放

因受疫情影響,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

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做好養老、工傷、遺屬等待遇的核定,確保各類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髮放。疫情防控期間,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未能及時辦理相關待遇申領手續的,經審核後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予以補發待遇。

2,線上服務與線下防控

大力推進社保辦事“不見面”服務,從源頭上減少經辦大廳現場人員流量,優化經辦大廳對外服務流程,提升經辦服務效能。積極通過本市“一網通辦”平臺、“上海人社”APP、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引導網上、掌上辦事服務,儘可能實現繳費業務網上辦理,待遇申領業務預約辦理,社會保險權益記錄線上查詢。

積極實施社會保險業務容缺經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疫情防控期間,對於參保單位、個人提交的經辦材料存在缺失的,允許其通過“先辦後補”、書面承諾等方式先行辦理,保障參保人員的權益。

經辦大廳是社保經辦機構疫情防控的最大風險點,要切實落實通風、消毒、體溫檢測等必要措施。加強經辦大廳的消毒、清潔工作,及時對經辦大廳櫃檯、自助服務機具等設施設備實施嚴格消毒。窗口工作人員應按規定佩戴口罩和手套,確需到經辦大廳辦事的群眾必須佩戴口罩並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對發現體溫異常的,應及時聯繫衛生防疫部門,協助其轉運就診,避免交叉感染。

對確需到經辦大廳辦事的群眾,按照“等候時間不超過10分鐘、辦理(諮詢)業務不超過10分鐘”

的目標,合理調配窗口一線工作力量,優化服務流程。

3,開闢工傷認定綠色通道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用人單位或從業人員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疫情影響時間可在申請時限中扣除。因受疫情影響導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難以按法定時限作出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可相應順延期限。

開闢工傷認定綠色通道。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在工傷認定時,要特事特辦、隨報隨辦。對事實清楚的,要快速認定,及時落實相關待遇。

4,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

為切實減輕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2020年,本市將繼續對不裁員、少減員、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返還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該項政策實施後,預計2020年將會有約14萬家用人單位受益,減負約26億元

5,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含職工醫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2019年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年度順延至2020年7月1日)。據測算,預計當年度將為本市企業減輕社保繳費負擔101億元。其中,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約為64億元,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約33.4億元。

同時可延長社會保險繳費期。因受疫情影響,對本市社會保險參保單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未能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業務的,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後補辦。參保單位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向本市社保經辦機構報備後,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參保職工個人權益記錄,相關補繳手續可在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

6,實施培訓費補貼政策

對受疫情影響的本市各類企業,對在停工期間組織職工(含在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納入各區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補貼企業職工培訓範圍,按實際培訓費用享受95%的補貼。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

社會保障、企業減負、金融支持紓困:上海應對疫情支持性政策彙編

支持抗疫企業方面

1,加大對防疫重點企業財稅支持力度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新購置設備,允許在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

免徵民航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生產指定的重點防疫物資,因生產成本高於實際售價而產生的政策性虧損,由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補貼。企業已簽訂外銷合同的外銷重點防疫物資因政府徵用轉為內銷的,企業不承擔由此增加的稅收負擔。對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嘉獎。

2,信貸支持與融資渠道

鼓勵開發性、政策性、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在滬分行和地方法人銀行積極使用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對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支持在滬金融機構通過發行金融債券、特定用途債券等,將所籌資金用於疫情防控相關領域。

拓寬疫情防控相關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充分發揮在滬金融市場作用,為疫情防控相關企業加強服務,支持其發行上市、再融資、併購重組,發行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支持鼓勵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科技創新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鼓勵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機構引導社會資本投向相關醫療設備、疫苗藥品研發生產類企業。

3,強化保險保障作用

針對急缺醫療物資、疫情防控用品企業的進口訴求,鼓勵中國信保上海分公司積極開展進口預付款保險。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理賠客戶,做到應賠盡賠快賠。鼓勵保險機構為支援湖北及參與疫情防治的本市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免費提供意外傷害及定期壽險保障。支持將意外險、疾病險等保險責任範圍擴展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等。

4,重點防疫物資供銷企業擴產增能增進口

對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給予技術改造補貼,對被徵用企業為生產防疫物資實施的應急技術改造項目,經認定後給予項目總投入50%-80%的財政補貼。對應急徵用企業生產政府指定的特定防疫物資所形成生產能力的投入,最高可給予全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後,對企業因政府徵用或指定生產而產生的剩餘物資,企業繼續銷售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通過政府儲備和包銷予以解決;對進口醫用物資經統籌調配後仍有剩餘的,按照規定程序納入市級物資儲備;對指定採購品種和數量的進口民用防控物資,企業繼續銷售後確實難以消化的,按照規定程序研究納入市級儲備商品。

5,進口與口岸優待

對進口防疫物資實行稅收優惠。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對已徵收的應免稅款予以退還。

建立進口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綠色通道。開通進口防疫物資受理專窗和綠色通道,主要進口口岸實現7*24小時全時通關。綜合運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等作業模式,對確需查驗的防疫物資優先安排查驗,隨到隨驗,快速驗放。對免稅進口防疫物資可先登記放行,後補相關證明。

社會保障、企業減負、金融支持紓困:上海應對疫情支持性政策彙編

為各類企業減負方面

1,減免企業房屋租金

中小企業承租本市國有企業的經營性房產(包括各類開發區和產業園區、創業基地及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先免收 2 月、3 月兩個月租金;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的中小企業最終受益。

鼓勵國有企業在協商情況下通過減免緩交等方式儘可能多讓利給中小企業,相關減收影響在經營業績考核中予以認可。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園區等各類市場運營主體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減免租金。主動為租戶減免房產或土地租金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延期申報納稅

疫情防控期間,因受疫情影響,納稅人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申報有困難的,可依法申請進一步延期。對因疫情影響導致按期繳納稅款有困難的,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不超過3個月。對因疫情影響未能按期申報、繳納稅款的納稅人,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後,可免除相應的滯納金和稅務行政處罰。

3,對相關企業和個人給予稅收優惠

疫情防控期間,對於房產或土地被政府應急徵用的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免相應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 5 年延長至 8 年。鼓勵社會力量積極為疫情防控捐贈現金和物資,並可按照規定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相關捐贈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和附加稅費。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取得的補助和獎金,以及單位發給個人的疫情防護用品,免徵個人所得稅。

4,個體工商戶及旅行社

免除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疫情防控期間,按照定期定額納稅的個體工商戶依法免於繳納定額稅款。

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和補貼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國家政策規定,自2020年2月5日起,對經營規範、信譽良好的旅行社,暫時退還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80%,至2022年2月5日前返還。對生活服務業中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費人,視其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實際繳納費額的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社會保障、企業減負、金融支持紓困:上海應對疫情支持性政策彙編

加大金融助企紓困力度

1,為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鼓勵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銀行加大對抗擊疫情和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及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疫情防控期間相關貸款利率參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至少減25個基點,鼓勵其他在滬金融機構參照執行。

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便利重點防疫物資生產供應等相關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利用銀稅互動、上海市大數據普惠金融應用等平臺,通過績效考核調整、提高不良容忍度等措施,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貸款支持。

加大對流動資金困難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大對旅遊、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交通運輸、物流倉儲、文化娛樂、會展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信貸支持,通過變更還款安排、延長還款期限、無還本續貸等方式,對到期還款困難企業予以支持,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加快建立線上續貸機制。如因疫情影響導致貸款逾期,可合理調整有關貸款分類評級標準。

2,加強融資擔保支持

進一步發揮本市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確保2020年新增政策性融資擔保貸款比上年度增加30億元以上。對防疫物資重點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繼續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新申請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融資擔保費率降至0.5%/年,再擔保費率減半收取,對創業擔保貸款繼續免收擔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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