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增確診3例!江干、濱江、桐廬各1例!具體情況公佈


杭州新增確診3例!江干、濱江、桐廬各1例!具體情況公佈


2020年2月12日0-24時,全市新增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3例,其中:江乾區、濱江區、桐廬縣各1例 。無新增重症病例,治癒出院12例。


截至2月12日24時,全市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病例162例。其中:餘杭區37例,桐廬縣21例,蕭山區18例(其中機場檢疫1例),江乾區17例,西湖區14例,拱墅區12例,上城區10例,錢塘新區8例,下城區7例,濱江區、富陽區、臨安區各5例,建德市3例。累計出院63例(含核減2例)。


所有病例均在定點醫療機構接受隔離治療。除現有的15例重症病例(其中危重6例)外,其餘病例病情均穩定。


全市共追蹤到密切接觸者5675人,已解除隔離醫學觀察4086人,尚有1589人在隔離醫學觀察期內。


當前正值企業員工返崗返工時期,專家提醒,返程途中要注意:

1.出行前,若出現發熱、乏力、乾咳、呼吸困難等不適症狀,應暫緩返程,並及時就醫。

2.隨身攜帶口罩、紙巾及一次性消毒溼巾或手消毒液、礦泉水或帶蓋的水杯等。

3.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衛生,儘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物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觸口鼻眼。

4.主動配合體溫測量,排隊過安檢和等候時,儘量與他人保持一定的距離,避免交談和接觸,儘量減少在車站停留時間。

5.發現可疑症狀人員要遠離並及時向乘務人員報告。妥善保留旅行票據信息,以備查詢。

3例新增確診病例情況


病例一,女,40歲,現住濱江區浦沿街道通策廣場,外地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隔離醫學觀察中。1月27日出現不適,有咳嗽等症狀,現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


病例二,男,64歲,現住桐廬縣城南街道石珠村,管控區域人員。2月10日出現不適,體溫38℃,有腹瀉等症狀,右肺出現影像學改變,現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


病例三,男,63歲,現住江乾區丁蘭街道北城楓景苑,1月29日出現不適,體溫37.9℃,有乏力、咳嗽等症狀,兩肺出現影像學改變,現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感染來源調查中。


已有10例確診!

丁蘭街道繼續實行疫情防控“最嚴禁令”!


關於在丁蘭街道繼續實行嚴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據浙江省最新通報,江乾區屬於較高風險的縣(市、區)。1月22日至2月12日,丁蘭街道範圍內已報告發生10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阻止疫情擴散蔓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三條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的通告》的規定,結合省市區疾控專家專題風險評估建議,並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經研究決定在丁蘭街道繼續實施嚴格的防控措施,具體如下:

1 道口管控

封閉主幹道出入丁蘭街道部分路口,禁止一切車輛、人員通行,公交車、網約車、出租車不得進入管控範圍;在所有允許出入口設置24小時檢查站,對出入人員實施測體溫和症狀監測,登記人員和車輛信息,勸返無固定住所的人員,體溫異常者送醫院發熱門診診治。

2 場所管控

全域內農貿市場、超市(便利店)有限開放,入口處安排專人負責嚴格落實測體溫、顧客戴口罩、現場給予手消液消毒和做好場所通風、儘量避免人群集聚、收銀處對購物籃實時消毒等措施,其他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場所一律暫停開放,加強巡查確保落實到位。

3 小區管控

所有住宅小區繼續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出入口設置24小時檢查崗,對非本社區(村)的人員和車輛一律禁止進入,對出入人員進行登記、測體溫。小區嚴控人員進出,允許每週每戶1人2次外出採購。繼續嚴格落實居家醫學觀察對象的管控。

4 單位管控

對有病例發生的單位(場所)實行封閉式管控和嚴格消毒,暫禁止人員進出。

5 病例搜索

對街道所有住宅小區居民和單位人員進行基本情況和健康狀況監測,每日掌握居民健康狀況,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肌肉痠痛、腹瀉等症狀,及時報告管控人員,通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處置。繼續嚴格摸排重點地區人員和流動人員(出租車司機、快遞小哥等),掌握來杭時間、隔離醫學觀察情況和健康狀況,近14天內活動史,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發現發熱和呼吸道症狀者一律送醫院就診,並對居所(場所)進行嚴格消毒。

6 出租房管控

房屋出租者必須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除經核實已解除隔離觀察的人員外,不得將房屋新出租給外來人員;對來自疫情重點地區復工復崗的原租客,未返杭的一律通知其延遲返杭;已返杭的嚴格落實居家醫學觀察14天,由社區落實管控,不配合的一律送集中隔離點。

7 公眾宣傳

繼續倡導居民減少外出,不串門,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做好開窗通風,加強公共用品(部位)消毒,外出必須佩戴口罩,不乘用公共交通工具,有發熱和呼吸道症狀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

8 法律責任

所有小區居民和單位職工必須服從疫情防控需要,配合檢查詢問,如實提供信息,對妨礙公務不聽勸阻的,一律由公安機關強制執行,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知從發佈之時起執行,由丁蘭街道負責解釋。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區防控領導小組另行下達。

江乾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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