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哥哥在監獄服刑,我可以去探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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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探監,監獄可不是人們想去的地方。有一次朋友聚餐喝酒,與一個朋友的朋友鄰座,以前不認識的,彼此交談不多。無意中,談起了朋友情誼,這位朋友大發感慨,說無論如何,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也不能忘記對自己有恩的朋友兄弟。他說有一個生意合夥人,也是好朋友,因為犯了事,正在監獄服刑。他想去看那個服刑的朋友,因為種種原因,監獄方面沒有批准他探監。

我問他是那個監獄?他說某某監獄。我說正好我有一個同學在那個監獄當管教,應該可以通融的。隨即就與我那個同學打了電話,說明了情況,我同學說可以讓他探監,啥時候過來,請提前聯繫。

後來,那個朋友的朋友再也沒有聯繫我。可能是通過別的渠道探過監了吧。


燕留城


我是一名基層監獄警察,樂意回答你提出的問題,也歡迎大家關注、諮詢。

按照正常程序你很難接見你老公正在服刑的哥哥。按照2016年司法部頒佈實施的罪犯通信會見管理規定,可以列入接見範圍的是服刑人員的監護人和近親屬。作為監獄,很難掌握的就是這個“近親屬”所指的範圍。司法部規定沒有明確接見的具體對象,1994年出臺的《監獄法》也沒有就接見對象作出明確規定,有的省份為更好地做好服刑人員的聯合幫教工作,將接見對象進行了擴大化規定,如北京市監獄局把接見範圍明確規定(百度查詢)為:配偶、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監護人。與罪犯關係密切且具有血緣或姻親關係的其他親屬(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兒媳、女婿、堂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叔叔、伯父、姑媽、姨媽、舅舅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方便了很多服刑人員。但有的省份鑑於當前涉黑涉惡犯罪、團伙犯罪、涉毒罪犯的嚴峻形勢,為避免服刑人員內外勾結繼續作案,只對接見對象進行謹慎解釋,對象一般限定為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親屬。除此之外的則按照特事特辦,一案一批的原則辦理,也就是常說的特殊接見審批。

特殊接見審批一般由服刑人員或者是其已經審批錄入電腦的親屬提前向服刑人員所在監區領導提出,由監區領導初步審查申請接見人員的身份證明以及與服刑人員的關係證明,然後由監區填寫《特殊接見審批表》,分別報監獄獄政科長、監獄主管業務的監獄領導審批,辦好了審批手續才能進去會見。因為現在誰簽字誰負責,出了問題經辦人和審批人都要被問責。如果接見審批對象和服刑人員的關係證明不力(特別是異性關係不清),或者是服刑人員因為涉黑涉惡、團伙、涉毒等犯罪和職務犯罪,或者服刑人員在監區表現不好,監區領導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很可能不會去申請辦審批,那樣就很難接見了。

如果你是去看望老公的哥哥,只要是你老公沒有涉案,最好是讓你老公先辦好兄弟關係證明,直接送監獄審批錄入電腦系統,然後帶上你和你老公的結婚證去辦你的接見審批,這個可信程度就高很多,審批的難度就要小一點。


這個回答,你滿意嗎?


蓑笠翁說案談刑罰


對於探監,沒有特殊的人員要求,可以是親人,也可以使朋友。

你完全可以走朋友探監的路子。

需帶地方公安機關出具的會見人與被會見人關係證明(朋友的不需要)和本人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到監獄獄政部門辦理會見證。會見人系港、澳、臺籍的,需經省監獄管理局批准後,方可到監獄辦理會見證。


但是有一點,你去見他,要看他願意不願意。

否則他直接不見,申請也沒用。

其實,可以直接給他賬戶裡面充錢,讓他在裡面生活好點,不管是自己用還是送禮,有錢總比沒錢好。


緣分天空2018


只能直系親屬會見,也就是同在一個戶口本上的。


浙江周樹人先生


現在非直系親屬不給接見


手機用戶58809799349


可以啊,要辦理接見證


用戶和田小石頭


不可以


好運來182257092


現在探監必須是父母,哥姐,弟妹,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會見,由於現在形勢變化有點緊。


從頭一次得到


這個可以的,要有探監證,親人朋友都可以探監的,就是每月次數有限制,探視時間也有限制,有錢還可以吃頓飯,不用隔玻璃探視,


縱隊騎士


最好不要一個人去。這個世界很複雜,小心以後生出很多是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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