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茂名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茂名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

(2020 年第 1 號)

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是當前全市頭等大事,為 切實保障全體市民和來茂人員的健康安全,全力遏制疫情的蔓延, 根據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告 如下:

一、登記個人健康情況。自 1 月 16 日以來,從湖北抵茂人員 (含途經湖北人員),請通過微信“粵省事”小程序主動申報登記 本人的健康狀況(具體報告流程請參閱附件《"粵省事"疫情防控 專區個人健康申報操作指南》),或主動向當地居(村)委報告抵 達、離開茂名的情況及個人健康情況。如果隱瞞不報造成疫情擴 散的,將嚴肅追責。

二、自覺做好體溫檢測。請全體市民、來茂人員配合航空、 鐵路、水路、公路客運等運輸經營單位和高快速路、國省道檢疫 1站的服務管理,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凡 1 月 16 日以來,自疫情高 發地(湖北)抵茂的人員,暫無發熱等相關症狀的,居家隔離健 康觀察 14 天;不具備居家觀察條件的,請聯繫所在地村(居)委, 就近安排到集中監測點進行健康監測。出現發熱(37.3 度及以上)、 咳嗽、呼吸急促等不適症狀時,應佩戴口罩,到就近的發熱門診 就診。

三、嚴格落實隔離觀察。已在健康監測點進行觀察的人員, 觀察不夠 14 天的,不能擅自離開監測點。居家隔離健康觀察的人 員,不能擅自離開居住點,因事確需離開的須提前報告當地村(居) 委,由當地居(村)委幹部陪同到社區醫療機構檢測體溫,無異 常後方可離開。

四、嚴格延遲復工復學制度。外地來茂務工人員,在 2 月 9 日企業復工復產之前,請先電話確定所在企業開工復產日期以及 來茂日期,不要擅自來茂。學校師生,請先電話確定學校開學時 間以及來茂日期,不要擅自來茂。外地人員自駕車來茂,須如實 申報住宿和健康狀況,不允許擅自在車裡過夜。

五、茂名地區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用工單位 應當對進入本單位的人員進行體溫監測,加強對本單位職工的健 康教育和健康提示,督促落實單位職工及其親屬主動在戶籍地(居 住地)的居(村)委會進行申報登記,督促需進行健康觀察的人 員主動聯繫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鎮衛生院)落實相關要求。

六、請市民群眾加強個人防護,勤洗手、勤通風、勤消毒, 不參與公眾聚集活動,公共場所佩戴口罩,咳嗽或打噴嚏時遮掩 口鼻,加強鍛鍊、健康飲食,並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動配合做 好隔離觀察、追蹤排查等工作。對刻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疫情 擴散漫延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告。


茂名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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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式:宗良

總監: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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