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通告2020年第1號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節後人員流動增加,防控形勢複雜嚴峻,為實現全民參與、聯防聯控,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區所有單位、居民小區、嘎查村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檢測體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無物業、無安保、開放式小區居住區由屬地蘇木鄉鎮(街道)負責落實封閉措施。
二、入境我區人員要及時向居住地所在嘎查村(社區)報告健康情況,並配合完成個人信息登記工作;在我區無固定居所的,及時向入住賓館、酒店或接待、監管單位報告。對隱瞞、緩報、謊報有關信息或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入境我區前14日內有過確診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觸史、湖北往來史的人員,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有過其他疫情較重地區往來史的人員,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接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或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四、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要嚴格實行本單位人員晨檢和日報告制度;加強對進出人員體溫檢測,如有異常及時向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
五、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人員,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嘎查村(社區)或相關單位報告。確診和疑似病例要嚴格在定點醫療機構治療,不允許跨區域轉移病例,嚴格防止疫情輸出;視情對小區、嘎查村、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六、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檢測體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七、“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嘎查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八、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佩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指派1名家庭成員定期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嘎查村 (社區)要加強對老幼病殘孕等群體的關注,做好服務保障。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2日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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