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間切實加強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家風的通知

在疫情防控期間切實加強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家風的通知

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

切實加強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

家庭家教家風的緊急通知

各鄉鎮黨委、紀委,縣人武部黨委,龍感湖保護區黨委,小池濱江新區黨工委,黃梅經濟開發區黨工委,五祖寺(挪步園)風景區黨委,縣委各部委,縣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局黨委(黨組、總支、支部),各人民團體黨支部,縣紀委監委各派出紀檢監察組:

當前,正處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期,管住管緊管好人、車非必要流動性,對堅決阻斷疫病傳染蔓延具有重要作用。為此,現就大力發揮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督促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加強家庭家教家風,教育、管理、監督親屬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提出如下要求:

即時起,全縣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要把自己的親屬是否嚴格做到人不出門、車不上路、店不營業作為管好家庭的重中之重,“一日三省吾家”,管住家庭成員,自覺居家隔離,模範遵規守法;每天要通過居家交流、短信微信、電話等多種途徑,教育家庭成員和親朋好友不聚集、不聚餐、不聚賭,為街坊四鄰樹立良好榜樣;要動員親朋好友加強群眾間的監督,發現有違疫情防控指揮部令和相關防疫要求的問題,主動檢舉舉報,著力營造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良性格局。

疫情防控期間,凡屬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近親屬發生有違疫情防控指揮部令和相關防疫要求的,該名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要對其提出嚴肅批評,督促其加強家庭家教家風。其近親屬存在屢教屢犯的,一律將其移交縣、鄉紀委研究予以處置。

中共黃梅縣紀委

2020年2月4日

編 輯:羅 濤

監 制:嚴曉晴

總 監 制:蔣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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