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控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減持計劃期限屆滿未減持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東袁仲雪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青島瑞元鼎輝控股有限公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軟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9年8月10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減持股份預披露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52),公司控股股東袁仲雪先生及其控股的青島瑞元鼎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元鼎輝”)共持有公司股份150,725,486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6.14%,其計劃在預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後的6個月內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本公司股份不超過18,679,733股(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減持計劃期限已屆滿,本次減持計劃結束,上述股東未減持公司股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股份減持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

公司於2020年2月13日收到袁仲雪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瑞元鼎輝出具的《關於減持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仲雪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瑞元鼎輝上述減持計劃期限已屆滿,在該減持計劃期限內,袁仲雪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瑞元鼎輝未通過任何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仍然持有公司股份150,725,486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6.14%。

二、其他相關說明

1、減持計劃實施期間,袁仲雪先生及其控股的瑞元鼎輝嚴格遵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相關規定,不存在違反上述規定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袁仲雪先生及其控股的瑞元鼎輝在減持計劃期間並未減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與此前已披露的相關減持意向或承諾不一致的情形,本次減持計劃期限已屆滿。

3、本次減持事項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及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三、備查文件

1、《關於減持股份進展情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軟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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