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啟動重大突出公共衛生事件 I 級響應後,為全力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決有效遏制疫情發生和擴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醫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要求全縣所有零售藥店自2020年2月3日起,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感冒的藥品(包括說明書裡涉及的內容)。凡有發熱、咳嗽症狀的居民須及時到醫院就診。
據瞭解
此舉是為了將
有上述3種症狀的疑似患者
從而避免攜帶病毒者產生交叉感染
最大限度保障廣大群眾安全
日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可以在藥店買到退燒止咳類藥品,如此特殊時期,居然還有藥店不顧大眾安危、頂風售賣,遂組織執法人員開展暗訪檢查。
檢查發現,大部分藥店已暫停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但位於古鏞鎮新將南路22號的惠民大藥房和日照東門水木玉華西苑的協和藥店未執行到位,且未對購買退熱止咳藥品人員實行信息登記。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古鏞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 羅君養
執法人員對這兩家藥店負責人
進行口頭訓誡
對藥店的做法立即糾正
縣醫療保障局局長 趙世鋒
當前全縣各藥店
對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的市民
都能做好政策的宣傳和解釋
引導群眾配合政府防控措施
勸導發熱咳嗽的患者
到就近的醫療機構就診
縣衛生健康局局長 張運全
縣相關部門負責人也指出,如果購買退燒止咳藥品人員的信息沒有及時登記,一旦這些人裡出現攜帶病毒者,那麼就很可能造成疫情擴散或失控,全縣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將付之一炬,後果不堪設想。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勁的關鍵階段
要毫不放鬆做好疫情防控重點工作
呼籲廣大市民
共同監督大膽舉報
堅決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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