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0年2月13日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鴨綠江大街889號丹東黃海汽車有限責任公司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採用現場會議記名式投票表決方式結合網絡投票方式舉行,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會議由董事長鬍新文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董事張宏亮、宮大、梁文利、徐海東、趙航、徐志華、于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監事於紅、秦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 董事會秘書那濤出席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為子公司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律師:範啟輝、康婭忱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金杜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並加蓋公司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遼寧曙光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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