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只愛一個人,是情到深處不由人,還是取一瓢飲的愚不可及。或許,它從來是愛情最美好的樣子:堅定、純愛,只是我們可望不可及罷了。
1)
他1米81,大眼睛,能歌能畫能唱,還會下棋。
他的身邊有很多仰慕他的女性。有身材好的,有顏值高的,更有信誓旦旦要以身相許的。
後來,他遇見了她。
她很普通。長相普通,身材普通。唯一不普通的是:她愛閱讀。雖沒有像模像樣的書櫃,但無處不在的書,深深吸引了他。憑著這一點,確定她就是他一直要找要等的人。
十多年後,她生病癱瘓,脾氣很大,外人都覺得她太“作”了。一晚上他需要幫助她翻身十六七次。他的床和她的床之間隔著一張茶桌,每次需要什麼幫助時,她就敲一敲茶桌。他睡的很淺,彷彿隨時待命效勞。
又後來,她去世了。
他有了完整的覺,又無比懷念那些有牽掛的夜不能寐和缺覺的日日夜夜。
周圍人勸他找一個老來伴。可他拒絕了。
雖是雙人床,可沒有愛的陪伴,又有什麼意思。
他的心裡再也裝不下任何人了。她的氣質、她的美好,早已獨一無二留在了他生命裡。光靠回憶,足以溫暖前程。
這個痴情的男人,就是我很喜歡的作者末那大叔的爸爸。
父親的溫柔也深深觸動了末那大叔,使他的文字讓人喜歡地像風走了八千里。
《南風過境》裡寫道:一生只愛一個人,聽起來又深情又浪漫又不太現實,可這世界上,有些人偏偏就是這樣,愛過一個人後,便再也不能愛別的人。
愛情的最高境界,莫過於一生只愛一個人吧。思念寫在信上,見字如面。車馬很慢,勤懇又誠懇過又怎能違心將就,牽了手就是一輩子,這樣的愛情執拗又可愛。
2)
苔絲,我每次看她的故事,都覺得她好傻好氣。她的悲劇是天真惹的禍,也是她“執迷不悟”愛一個人的錯。
擁有貴族後裔的高貴血統,但現狀是家裡一貧如洗。虛榮的父母,將期望放在了她漂亮的臉蛋上,期望與有錢的遠房親戚聯姻。
她尚不懂男人,尚不懂世事險惡,就被父母推了出去。於是,她人生的灰暗至此開始。
這是有別於貧窮的不堪。她很久很久才走出陰影。
她換了一個方向去打工,去重新開始。
很幸運,她遇見了東家的少爺。他們相愛了。
她愛他,便不允許自己欺騙和隱瞞,她覺得這是對愛的褻瀆,為此她不顧母親的勸阻。
當她坦白自己曾遭受的痛苦時,她原以為會得到男人的理解和救贖。可是男人卻轉身離開,離開到很遠很遠的國外。
她得到了愛,在一夜之間又失去了愛。於是愛變成了她一個人的事,不管男人還愛不愛她,在哪裡,她都守候在原地。
在她一個人的日子裡,她依然有機會過衣食無憂的物質生活。
可是,當她愛的人受到汙衊傷害,她弱小的身體竟爆發出巨大的力量和勇氣。
誤會解除了,但已然太遲太晚。亡命鴛鴦,終是重逢恨晚。在她臨死之前,她依然不忘去愛他,將自己純潔無暇的妹妹交給了他。
一生只愛一個人,便捨不得對他怨恨太久。好不容易硬起來的心腸,經不起眼淚和道歉,便土崩瓦解,便依舊拼了命去維護他。
別怪她吃一塹不長一智。傻,只因為愛,是理智解釋不通的值不值得。再也無法寄情於別的男人,心中只保留了他的位置。便只會義無反顧跟隨,哪怕以死去換取幾天的朝夕相處。
3)
外婆去世要去殯儀館火化的清晨,大家都陷在悲傷和忙碌裡。
外公拄個柺杖走近外婆,執意要開冰棺,他將頭伸到外婆耳邊,悄悄地說了什麼。這最後的親密接觸後,他才心滿意足,踉踉蹌蹌地走到操場上,等著火化歸來的外婆。
就像70年相知相懂相陪伴的婚姻裡,平常的等回家吃飯。
他的眼神已經老花,卻無比認真瞪大雙眼,生怕錯過了什麼。
事後,我們都很好奇外公和外婆說了什麼。
外公羞澀地說,只是讓外婆好走,等他。
經得起平淡的流年,用力地生活。生兒育女,粗茶淡飯,所以餘生已沒有遺憾,所以不用悔,不用哭天喊地告別。
至於愛,就像莊稼地裡的雜草,是一個勤勞農夫不用說就去鋤禾的本能,便懶得說了,它早已融入於細水長流的煙火氣裡。
3年後,外公去找外婆了。他們在另一個世界再見,再續前緣。
莎士比亞說,人一生要扮演很多角色。
而最美的角色,莫過於彼此相愛的人。
我希望一生只愛一個人,他可以晚點出現。但一旦出現,便能深情到白頭。
我希望一生只愛一個人,因為我怕我太笨拙,我不要套路不要心口不一,經不起分分合合。
一生只愛一個人,愛的簡單純粹,愛的我行我素,愛的無可替代。愛過,從此,誰也入不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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