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了還是忘不了初戀該怎麼辦?

一排糖_gvw


紅玫瑰與白玫瑰

張愛玲在小說中寫道:每個男人生命中都會有這樣的倆個女人,娶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變成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硃砂痣。

這句話用在女人身上同樣適用。嫁了紅玫瑰,久而久之,紅的就成了堂前油膩的血脖子,白的還是那個柳下吟詩的少年;嫁了白玫瑰,白的便是傷口下的膿,而紅的卻是還個遠走不回首的蓋世英雄。


相見不如懷念

所有的遺憾與錯過,都是相見不如懷念。

若愛,請深愛;若不愛,請轉身。

非你不可,才是愛;可代替,都是因為不夠愛。

世上根本不存在猶疑的愛,只有淺淺的喜歡和深深的愛。


心裡有座墳,葬著未亡人。

心裡有座墳,葬著未亡人。

未亡人不散,只因相思魂。

怕就怕兩個人情投意合,卻陰差陽錯沒有走到一齊。

這樣的缺憾,一輩子也撫慰不平。

但又恰恰有這樣的缺憾,卻使彼此的人生更豐富、更非凡,更值得珍惜、更值得擁有。


<strong>藍顏與紅顏

兩個人最好的關係便是如此了。

比情人少一點,比知己多一點。

世界上最好的默契,並非是有人懂你的言外之意,而是有人懂你的欲言又止。

希望你和你的初戀也會如此。


曾經的兔兔


我一直忘不了我青春的那個初戀,千方百計打聽她的一切,遇見時卻又千方百計的躲開

.明知道這輩子不可能再去追回她了,但每天晚上都在憧憬,如果和她結婚,會有什麼.......

看見她和現男友的合照,我會吃醋。

在朋友圈發各種矯情的說說,只是想等她看見,告訴她,我從未放下。即使已經刪了好友,卻還是奢求共同好友能講給她聽。不敢再談戀愛了。捨不得,放不下,不甘心....如鯁在喉,吞不下,吐不出,特別難受還抓不到。

沒什麼忘不了的事情,時間真的可以沖淡一切的,想想剛分離那幾年,是多麼痛徹心扉,後來就漸漸淡了,因為該想的都想了

該疼的都疼了,後來就會麻木,自我保護。你不敢再去看過往的信件,留言,不會再去看她照片,斷了所以聯繫,甚至那個名字都不願提起。

後來,你依然會想起他但是也只有再喝醉了,才會願意去承受這樣的刺激,於是你才會流淚,痛苦。

你這樣痴情的只是能感動自己,其他無用,你還是要面對生活,娶妻生子。不要刻意去想,做好自己的事,有目標的生活,很快就好了


豆豆大的豆豆


【十一年】初戀。是我難以忘懷兩個詞和經歷。

應該也是大家難以忘懷的經歷吧。

【十一年】是一首我們最後一次見面聽到的一首歌

愛是什麼呢?愛難道不是親情嗎? 若愛不是親情,那是迷戀,只是一種不切實際的迷戀而已。


真正深愛過的人是永遠忘不掉的,只是想起對方的次數...五年了,從來沒有忘記過,只是默默的關注她。

忘不掉,我還是記得和她相關的一切,只是觸及回憶的時候,內心沒那麼多波瀾了。時間只是讓我們從一段失敗的感情走出來,生活中不再是她的影子,耳邊響起的不再是她叮囑你的話,如果說我忘記了她,除非是失憶了

我明白,太過投入 只會越陷越深 ,很痛苦。 加油 。會有忘了她的一天。

說實話,不能在這樣下去了,我應該放下執念,去找真正屬於我的那個她了。

有沒有和我一樣經歷的啦,你們還會想起他【她】嗎?


小禮娛樂圈


忘不了正常!

張愛玲說的一句話吧,“忘不了舊愛,要不是時間不夠長,要不是新歡不夠好。”

她的這句話裡,我覺得後半句是對的。因為我最好的朋友親身經歷證明了她的這句話。

二三十年了,她都沒有忘記她的初戀。究其原因,就是因為她嫁了一個跟初戀相比較差很多的男人。

我們是閨蜜,所以無所不說。

她的初戀看上大學了,所以她果斷的和他分手了,雖然彼此都很痛苦。但是她說,她不配!

她和她老公標準是在對的時間遇到的錯誤的人。

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女孩子二十好幾不結婚也是特別著急的。所以在該結婚的年齡找個人嫁了。婚後才知道嫁個不愛的人是多麼痛苦的事情。

我們都勸她,“忘了初戀!都不可能在一起了,還想他幹嘛?再說,你是沒嫁給他的,嫁給他說不定還沒有你老公好呢。”

勸人都是這樣的。可事實是她老公確實不如她初戀。她老公特別老實,老實的可憐,真的。用我們老家話,三棍打不出個悶屁來。而她初戀恰好相反,那情商一級棒,特別是哄女孩子絕對是高手。他寫給我閨蜜的情書,我都看過。那文采!那情商!沒得說,任哪個女孩都禁不住他那甜言蜜語的。

其它放面也相當優秀。她時常拿老公和初戀比較,不論是外表、學歷、能力、男人的魅力……怎麼都不在一個檔次。

三十年了,每次我們閒聊,她都掩飾不住對初戀的思念,嚮往……

她說,“當愛不能完美,我寧願選擇無悔。不管來生多麼美麗,我不願失去今生對他的記憶,不求天長地久的美景,只要生生世世的輪迴裡有他。”

多麼痴傻的女人啦!聰明的人,應該是,當無法改變現實的時候,該學會接受現實,並享受現實。可是,在感情面前又有幾人聰明呢?

果然,人生是一本只能讀一遍的書,初戀是一種讓人想千遍的愛啊。

你忘不了怎麼辦呢?除非你找個比初戀各方面都優秀的新歡。否則,想用足夠長的時間來忘掉。我覺得不大可能!

不信,你試試?!





杜以宏


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

十一年了,還是忘不了初戀,你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還得看你和初戀現在的情況而定了。

1:你未娶她未嫁。

如果你們雙方還沒結婚,相信我,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喜歡一個人不容易,愛上一個人好難,愛上十一年還沒辦法忘記更是難上加難!

這段感情已經融入你的骨子裡,滲入你的靈魂。

放下你所有的顧慮和矜持,拿出你不要臉的氣概,努力把最愛重新追上手!

2:如果你已娶或者她已嫁人。

如果是這個情況,我還是勸你放下。

雖然我知道很難,你已經努力了十一年還沒成功!

但是,人生在世不可能事事稱心如意,有時候遺憾何嘗不是另一種美。

雖然你不可能讓她在身邊陪你,至少可以在心中陪伴你。

愛情雖然是自私的,但是我覺得如果是以家庭為代價的,未免得不償失。

且不論你拋棄家庭還能不能成功,就算能成功,多想一想你的老婆孩子和家庭。

所以,如果你們一方有著婚姻的情況,我覺得還是要把這段感情放回你心靈深處得好。

希望我的意見對你有所幫助!

愛一個人好難,忘記更是不容易。只願每一個人都能夠勇敢追求自己的幸福,不要讓自己以後留下遺憾!

“願得一人心,白首不分離!”

我是神州俗人,歡迎大家討論!感謝所有關注、支持的朋友!


神州俗人


人生中,最難得的是真情,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糾結中,是在苦澀的延伸,,,,

紅塵有度,不枉生,看開就好,想開就是悟得,與其苦戀,不如追求

雖然,時過境遷,但心依舊,就敢當的去搏,沒有如果,沒有可是,當面對時,才是真性的呈現

如夢,不如求諒,苦思不如爭取,想想這一世的人,我們還有輪迴嗎

珍惜這一世的遇見,在苦澀中思念,不如飛蛾撲火,那怕一瞬,也是永恆

了世的結,就不要隔世,孟婆的碗,不是你我可接,彼岸花,沒有葉,是孤獨的果

忘不了,情難自禁,在糾結中痛,不如隨意而求,佛說,是緣不散,今生的因,必有今生的果。

在釋懷的紅塵中,求下今生的箋,註定這一世的不凡,你懂的,,,,,,


尹士心


我這可以理解你為賤麼,是不放過自己的作踐。我不知道你是男的還是女的,都不重要吧,11年了,鐵桿都能磨成針,為何你這跟朽木還是冥頑不化。還真是: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塢也,造孽。

11年的時間對方可能早已結婚生子,生活幸福美滿了,不懂你為何還是念念不忘。你是後悔沒睡過人家,還是懷念睡的那第一次?就不怕夜半做夢,驚醒旁邊的枕邊人麼?你還真是不吝嗇送人家“傻瓜”二字呀。老實人還是太多,守著一具沒有靈魂的軀體,還“自豪”的安慰自己:我好幸福。

不管你如何忘不了初戀,你都應該自己想想,就算不為自己想想,也為別人想想:拿出手機打開微信搖一搖附近的人,或者點開抖音刷一刷可能認識的人,這樣你們就有很大的幾率可以互相關注,互加好友了。這樣就完美的解決了你的相思之情!

請為我鼓掌,謝謝!


賣飯的鄧大叔


初戀對於某些人來講是一塊疤,或者一件裝飾品,不痛不癢,不熠熠生輝,成長的路上的印記而已;對於另外一部分人來講, 總是會回憶,總是忘不了,下面看看你的忘不了是哪種情況吧:

第一種,念舊的人。其實你哪是忘不了初戀呢,你是忘不了一切的美好,包括了當年的青蔥歲月,懵懂的心情,按捺不住的小激動和他/她的好。你甚至記得那年春天垂楊的嫩芽掃過河水泛起的波紋……,回憶是一口箱子,存放著你過去所有的美好,偶爾回家打開時感傷一下未嘗不可,但您要天天揹著口箱子趕路就有點沉重了。放下吧,前面還有更多的美好等你呢。



俄羅斯美甲圈


這很正常,我支持你去尋找,如果你有家了就是時候忘記,別去想也別煩惱,靜下心慢慢的就會忘了,初戀的確很難忘記,我現在雖然18但我小學初戀都沒忘記啊,所以要面對,沒什麼事的只要好好做好每件事情好好的生活也許自然而然就忘了你的初戀的,要加油哦[可愛][可愛][可愛]





譯萬剪輯


十一年了,還是忘不了初戀,我該怎麼辦?我認為初戀對於你來說是美好的,不應該刻意的去忘掉,當做一段美好的回憶也是挺好的

何為初戀,我查了查,初戀是這個意思:初戀,顧名思義是說,人的愛情萌發的最初部分。也可以說是人第一次嚐到“情”的滋味,不一定是真正的愛情。比如一個人喜歡上另一個人,他不一定要愛她,但是他對她的喜歡是獨一無二不能被別人輕易替代的。初戀的發生和年紀沒有關係,無論是少年還是老年都可能有初戀。字面意思來看兩個人能夠成為初戀,彼此之間應該是有些共同的興趣、愛好或者是人生觀等等,至少兩個人在一起會有讓彼此開心、輕鬆的感覺。與初戀相處的越是融洽越是喜歡對方和對方在一起的感覺,你既然十一年都沒有忘記她,說明她在你心裡還是很重要的,你們相處的時光雖短暫但還是很美好的。

初戀時的你們彼此之間都是單純的,彼此之間沒有利益方面的衝突,完全和現在的談戀愛以結婚為目的的不一樣,無論是相親找對象還是談戀愛自己找對象,你不可能隨便找個人就確定戀愛關係吧,不得考慮考慮她的長相、人品各方面,更重要的還得看看是不是兩個人在一起彼此合適,需要考慮的問題太多了因為一旦確定關係就有可能步入婚姻的殿堂,兩個人就得一輩子生活在一起,這是完全不一樣的兩種心態。初戀的時候,無論你們是因為什麼原因最終沒有走到一起,但是彼此在對方的心裡已經留下烙印了,不可能說忘記就能忘記的,既然忘不了,就把她當做一個兒時的好友就可以了,人這一輩子哪個年齡段不得遇上一個知心的朋友,朋友之間就免不了互相牽掛。

所以說,初戀對於我們來說是一段美好的回憶,沒必要非得去忘掉,你越是想忘記越是忘不掉,還不如順其自然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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