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鎮上不讓走,17號再去不了公司就會裁員,怎麼辦?

邵彭炬


您好!我認為你現在這種情況,是你所在的鄉鎮不讓出去,你可以讓你所在的鄉鎮政府的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給你出具證明,如果疫情防控指揮部門不出證明文件,你也可以讓你所在的村委會或者社區出證明的,也可以將鎮政府疫情防控指揮部門發佈的公告或者通知拍照片。

然後將以上的證明材料,及時告知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或者你的部門領導,說明你不能按時到崗的情況,並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履行請假手續;若你不能按時返崗時間較長,建議你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可優先考慮休帶薪年休假、公司福利假,如果以上假期不夠的話,可以辦理事假手續。


如果你將以上證明材料都給公司說明了,公司還是不願意與你辦理請假或者休年休假,執意要辭退你的話。我認為公司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向公司要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拖欠的工資等請求。


賠償金是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你的月工資是指你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比如你在公司幹了3年4個月,你可以拿到的賠償金為7個月的工資。如你在公司幹了2年7個月,你可以拿到的賠償金為6個月的工資。


以上回答希望會幫助到你!


勞動法講習所西安楊律


諸如此類,經你的切實需求,當地疫情防控部門會給你出具有關“解禁說明”的。我們這裡都已經各就各位了,你們那邊如果真的如你所說,你所在單位是沒有權利這麼做的。首先,通過村委會或者協調你當地街道辦、疫情防控部門出具“有關說明”,作為憑據之一。其次,若真的是你所在單位因此而“裁掉你”,你可以去告它,可以通過向勞動仲裁機構提起訴訟來挽回你的損失。


約克老師


我覺得有3點特別重要

1首先先把自己回不去的原因告訴公司,因為疫情期間村與村之間封路,無法乘坐交通工具去汽車站或者火車站。

2 先觀察一下村裡有哪條路可以走,先用自行車或者電動車等交通工具做到縣城,然後從縣城打車到市裡火車站,縣城與市裡的道路肯定不會封的。

3跟領導申請網上辦公模式

我是熱愛運動的老鷹,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熱愛運動的老鷹


不是說不讓進嗎?難道出也要限制?

但你要注意哦,大城市你即使進去了也要居家隔離14天,按目前來看你無論如何也是趕在17號到不了公司。

還有就是,如果是正規的公司的話,因為疫情需要無法到達公司上班,可以居家辦公,公司若裁員的話是違法行為,可以勞動仲裁,公司不可能贏。


可樂老爸0713


光聽說過不讓進的,沒聽說過不讓走的,兄臺你哪裡的?怎麼有這麼奇葩的管理規定……


人生百曉


我是一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2億,也算不大的不小的企業了。你可以把目前你無法回去的相關資料,包括照片、文件等發給你的直接領導,相信領導不會這麼死板,會給你機會的。再說了,如果一個企業到了只掙錢不關心員工死活,這樣的企業不幹也罷!話說回來,也要理解目前企業的難處,可以充分利用搭便車、迂迴坐車等方式,儘早返回工作所在地,按要求隔離,上崗工作。

祝工作順利!


兔子不姓白


因受疫情影響,單位要辭退員工,提出讓員工辭職是否合法?

答:如果用人單位未與員工協商或者協商不成,且員工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過失情形,用人單位不能要求員工辭職,也不能擅自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若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不得不辭退員工,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方可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據此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47條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明理知善踐行




D遊記


首先如果你是被隔離的對象,這個就沒有辦法,為了大家的健康,你還是老老實實的呆家裡吧,為了大家的健康和廣大的醫務工作者。工作沒了,還可以再找,命沒了,就回不來了。

如果不是上述情況,現在不是可以去開證明就能出門了嗎,可能就是麻煩一些,不過比找新的工作要簡單一些[捂臉]。再跟公司解釋下情況,說不定還可以緩幾天,大部分公司都是可以理解的。

另外就是如果你覺得這個工作不值得你冒這麼大的風險,你就坐等他們裁員好了,畢竟命更重要



問君何時歸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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