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工作紀律、破壞生態環境……這6人違紀違規受處分

近日,洛川縣紀委監委及部分鄉鎮、部門黨委對六起違反工作紀律、破壞生態環境等違紀違規問題進行了立案查處,並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

1.鳳棲街道辦東關村黨員王歡,2019年7月11日,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洛川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0元。鳳棲街道黨委給予王歡開除黨籍處分。

2.洛河幼兒園教師雷亞莉,自2019年秋季以來,受聘於某培訓機構,兼職從事教學輔導培訓。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給予雷亞莉行政警告處分。

3.縣教育科技體育局工農教育辦公室幹部王芳琴,自2019年11月以來,受聘於某輔導培訓機構,兼職從事教學輔導培訓。縣教育科技體育局給予王芳琴行政警告處分。

4.舊縣鎮何夫村黨員馮百林,2018年8月16日,舊縣鎮林業站執法過程中發現,馮百林在封山禁牧期間,違禁放羊20只,破壞了本村生態環境,林業站給予其行政處罰200元,並責令實施羊子圈養。舊縣鎮黨委給予馮百林黨內警告處分。

5.楊舒便民服務中心北谷村黨員王全有,2020年1月8日,在該村聚眾打麻將,被洛川縣楊舒派出所給予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楊舒便民服務中心黨委給予王全有黨內警告處分。

6.土基鎮陳家莊村黨支部書記雷會鋒,未告知並故意侵佔該村小組組長雷某某2018年全年績效工資6574元。該村小組組長雷某某多次詢問討要,雷會鋒一直未歸還,後經土基鎮政府協調,於2019年12月30日,將6574元全部歸還給雷某某。雷會鋒利用職務便利,私自佔有他人績效工資,違反工作紀律。土基鎮黨委給予雷會鋒黨內警告處分。

(WJ)

违反工作纪律、破坏生态环境……这6人违纪违规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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