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科學》龔輝文:關於減稅降費問題的若干認識

《財政科學》龔輝文:關於減稅降費問題的若干認識


標題:關於減稅降費問題的若干認識

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稅科所

刊期:《財政科學》2019年第4期


內容提要:本文主要討論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通常減稅的五個方面理由,說明我國這輪減稅主要源於“經濟面臨下行壓力”;二是稅負的高低,認為判斷稅負高低要避免一些常見的認識誤區,從規範的宏觀稅負水平和政府職能看,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是適當的;三是減稅的財政風險問題,認為本次減稅降費的安排,已相當重視財政的可持續問題,但仍然存在潛在的財政風險。


關鍵詞: 減稅降費稅負 財政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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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科學》龔輝文:關於減稅降費問題的若干認識

精彩內容摘編

自從2018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以來,社會上對大規模減稅降費的呼聲日高,政策上2019年1月就快速出臺實施多項減稅措施(財稅[2019]13號),包括提高增值稅起徵點(從月銷售收入3萬元提高到10萬元);擴大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力度和範圍(減半徵收的上限由年所得1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而且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的優惠力度由減半計徵提高至減徵75%);允許省級地方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徵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8項地方稅費(各地實際全部按50%上限減徵);擴大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優惠範圍等。特別是在2019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政府工作報告》中作出以降低增值稅稅率和社會保險費費率為主要內容的“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明顯降低企業社保繳費負擔”“全年減輕企業稅收和社保繳費負擔近2萬億元”的部署以後,減稅降費問題更加受到社會的關注。下面談談筆者的幾點粗淺認識。


關於減稅的理由

從實踐經驗看,減稅的理由大體上可以歸結為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經濟出現困難,需要通過減稅刺激經濟。經濟困難有兩種情況:週期性的經濟不景氣,是一種長期性、全局性的經濟困難,往往需要包括稅收在內的宏觀經濟政策的逆週期調節;臨時性的經濟困難(如貿易戰、自然災害等引發的困難),具有短期性、局部性特徵,這種困難只需要臨時性優惠政策“救急”,不適宜採取長期性減稅措施。

二是稅負過重,需要減稅。稅負的輕重或高低,既可以基於“最優稅率”的理論判斷,也可能出於納稅人的心理感受。理論上,根據拉弗曲線,當實際稅率超過“最優稅率”時,由於過高的稅率會抑制經濟活動的積極性而使稅基萎縮,稅率越高,稅收收入反而下降,此時就需要實施減稅政策,下調稅率。雖然實踐上如何判斷“最優稅率”存在困難,但歷史上,西方國家曾經錯誤地誇大超額累進稅率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把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確定過高,如美國聯邦個人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曾達到90%以上,里根執政之初為70%,當時里根政府就是接受供給學派的代表人物阿瑟·拉弗減稅思想,最高邊際稅率由1980年的70%降到了1982年的50%,1987年降到28%,就是法定稅率過高而降稅的例證。納稅人心理上的稅負過重的呼聲則容易給政府形成降稅壓力。

三是博取選民/民眾支持的政治需要。減稅往往受大眾歡迎,因此為獲得更多民眾的支持,特別是在西方國家,在權力交替的選舉過程中,為了博取選民的選票,投選民所好而作出減稅承諾殊為常見。這種減稅,更多地是出於政治上的考量,但是如果沒有其他合理理由作支撐的話,最後的結果就是要麼難以兌現,要麼兌現以後導致不好的財政後果。在社會減稅呼聲較高的情況下,這種政治考量就很容易造成政策制定為輿論所綁架。

四是財政出現了比較穩定的財政盈餘而減稅。這是比較理想的一種狀況。說白了就是政府錢收多了花不完,沒必要收那麼多,因此減稅。現實中有這樣例子,比如新加坡,2017、2018年都出現較大規模的財政盈餘,於是不僅在個人所得稅和公司所得稅方面實施一定比例(50%或20%)的限額退稅,還對符合條件的國民派發現金紅包。

五是稅收競爭導致減稅。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生產要素的跨境流動日益便捷,國際稅收競爭成為吸引生產要素的普遍現象。稅收競爭導致相互減稅,全球公司所得稅法定稅率的持續下降趨勢就是明證。2018年美國特朗普稅改,使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從35%降至21%,很大程度上就是迫於國際稅收競爭的壓力。這種減稅因素源於外部的壓力,不同於前面的四種減稅因素是源於國內自身的原因,但這種外在的稅收競爭正日益成為現代稅制改革的推動力。

可以比較一下我國這輪減稅的原因。雖然美國特朗普的減稅改革,對我們有所觸動,但從這輪以降低增值稅稅率為主的減稅內容看,似乎與國際競爭因素沒什麼關係;財政盈餘更談不上,因為我們早已是赤字財政了。比較肯定的是,經濟面臨困難是我國這輪減稅的主因。2018年12月19-21日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我國“經濟運行穩中有變、變中有憂,外部環境複雜嚴峻,經濟面臨下行壓力”,因此,宏觀政策“強化逆週期調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適時預調微調,穩定總需求;積極的財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也是基於對經濟形勢的這種判斷,而作出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的部署。另一方面,認為我國稅負重,需要大幅度減稅的呼聲很高,頗有輿論綁架決策、不減稅不行之勢。因此必需正確認識稅負的高低問題。

關於減稅的財政風險

通過上述對稅負問題的分析,就我國正常的宏觀稅負水平和實際履行的政府職能而言,確實不需要實施大幅度的減稅。不過,從當前面臨的比較嚴峻的經濟形勢看,我國有必要採取有一定力度的減稅措施,而現實中還存在諸如行政效率不高、財政資金浪費的現象,說明還存在提高行政效率的潛能,併為減稅提供一定的空間。2018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外部環境複雜嚴峻,經濟面臨下行壓力”的經濟形勢判斷是有戰略眼光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2018年10月份公佈的《世界經濟展望》,對2019年的世界經濟是持比較樂觀態度的,當時預測全球經濟將平均增長3.7%,但2019年1月和4月公佈的《世界經濟展望》已分別下調至3.5%和3.3%,反映出2019年上半年世界經濟不容樂觀的“複雜嚴峻”。因此作出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降費,強化逆週期調節是有必要的。但大規模的減稅降費確實要注意財政承受能力,防範財政長期風險。

從根本上說,筆者是贊成實施輕稅政策的。就如《政府工作報告》中所稱的“放水養魚”,歷史上實施輕稅政策可以說都有利於經濟發展。因此,政府的主動降稅,“放水養魚”,是利民利企業利經濟的好事,還可以倒逼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但減稅的幅度與節奏,要以財政能承受為前提,要保證財政的可持續。稅收是重要的宏觀政策工具,具有重要的調控作用,但不應誇大其作用,稅收的首要職能仍是籌集財政收入,滿足政府履行公共職能的正常資金需要。其實,2019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已經考慮到財政可持續問題,對減稅專門作了資金安排:報告預計2019全年減稅降費近2萬億元,並指出“這會給各級財政帶來很大壓力。為支持企業減負,各級政府要過緊日子,想方設法籌集資金。中央財政要開源節流,增加特定國有金融機構和央企上繳利潤,一般性支出壓減5%以上、‘三公’經費再壓減3%左右,長期沉澱資金一律收回。地方政府也要主動挖潛,大力優化支出結構,多渠道盤活各類資金和資產。”但個人認為,僅這樣的考慮是不夠的,從長遠看可能仍然存在財政風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我們的經濟週期是建立在樂觀估計的增長週期之上的,6.0%-6.5%的GDP增長率基本上作為經濟發展週期的底線。因此在經濟增長接近6.0%的底線時,就需要實施強力的“逆週期”調節,財政赤字就已逼近佔GDP3%的國際警戒線。但從長遠看,經濟的上升與衰退的更替有其內在的規律,加上國際環境的不確定性,經濟的波動在所難免,認為我們的GDP增長率需要長期不低於6.0%,既不必要,也不現實。可以預見的是,在GDP增長率在6.5%左右,財政赤字率就已高達2.8%的情況下,如果GDP增長率出現較大程度的下滑甚至負增長,財政將何以承擔?

其次,《政府工作報告》雖然作出了“開源節流”的安排,但減稅措施基本上都是長期性、永久性的,而壓縮行政開支、提高央企利潤上繳、增發地方債和提高赤字率等為減稅“籌資”的措施幾乎都是一次性、臨時性的。也就是說,從2019年當年來說,財政已作了資金安排,可以承受大規模的減稅,但減稅效應是持久的,明年、後年怎麼辦?財政面臨可持續風險。

第三,2019年的減稅是建立在前幾年減稅基礎之上的,而且多數減稅措施,譬如說營改增、2017年7月1日取消13%增值稅率改徵11%稅率、2018年4月1日增值稅率降低一個百分點、2019年5月1日增值稅率從16%、10%進一步降至13%、9%,再加上2019年1月1日起將增值稅起徵點從月銷售額的3萬元提高至10萬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幅度內降低資源稅等6個地方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減稅措施,都是長期性的,具有疊加效應。因此減稅的實際規模比我們預想的要大。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在總結過去5年的工作成就時指出,前幾年的營改增大約減稅2萬億元,加上其他減稅降費措施,合計減負可達到3萬億元;2018年實際減稅降費規模1.3萬億元;2019年安排減稅降費規模近2萬億元,可見幾年來的累計減稅降費規模已很可觀!而且像降稅率等永久性減稅措施,在今後仍呈現為減稅因素,對財政收入造成減收壓力。與此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減稅對地方政府的影響更大,因為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都是中央與地方的收入共享稅種,加上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施資源稅等8項稅費減半徵收的措施,對地方政府的減收影響無疑更大,將會造成更多地方財政的困難。2019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規模已達2.15萬億元,比上年增加8000億元,“繼續發行一定數量的地方政府置換債券”,地方債面臨持續膨脹的風險。而且,在財政支出剛性的約束下,大規模的減稅措施很有可能誘使地方政府“想方設法籌集資金”,非稅收入比重可能會進一步提高,取消和清理行政收費項目可能陷入“割韭菜”式的取消一批長出一批的惡性循環。這不可不察,不可不防。因此,如何加快落實《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收費清單“一張網”建設和財政部“加快研究制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就顯得更為迫切。而且,就個人意見來說,還需要更進一步,即將所有行政收費項目實施“法定”管理,通過法律確定和約束政府的收費權。

本文刊載《財政科學》2019年第4期,歡迎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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