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疫情醫療廢物,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生態環境。在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的指導部署下,福建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迅速組織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環境風險防控工作。
抗擊疫情 眾志成城
福建生態環保鐵軍在行動
根據福州市委、市政府和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加強疫情防控、積極推動各類企業、項目有序復工復產,保證經濟健康發展、城市正常運行、群眾生活有序的工作要求,結合生態環境部門工作職責和疫情防控需要,2月13日,福州市生態環境局印發實施《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指導幫扶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 知
優化生態環境領域審批服務
豁免審批“三類建設項目”。按照要求,對國家和地方黨委政府認定急需建設的臨時性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建設項目(以下簡稱“三類建設項目”),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對疫情結束後仍需使用的“三類建設項目”,可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或先開工後補辦手續。
開闢審批綠色通道。對省、市重點項目及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上投資項目,要提前介入、靠前指導,及時掌握項目進度,做好環評審批服務,及時開闢審批“綠色通道”,做到簡化辦理、快捷辦理,保障疫情期間重點項目如期開工建設。
豁免審批醫用射線影像設備。按照要求,醫療機構(含為應對疫情建立的臨時醫療機構)應急增加的用於肺炎診斷的 CT、車載 CT、移動DR 等 X 射線影像設備,在保障使用場所滿足輻射安全和防護相關標準要求的前提下,豁免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和輻射安全許可手續。疫情結束後仍需繼續使用的,按規定補辦相關手續。
簡化審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新建醫療廢物處置主體設施及其配套汙染治理設施全面建成,經轄區生態環境局審核達到運營條件的,可先行開展應急處置,疫情結束後,再予以核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對經技術審查存在問題需要整改,但環境風險較小的,可採取遠程視頻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復核。
全面推行網上審批。疫情防控期間全面推行 “網上辦” “掌上辦”“郵寄辦”等“不見面審批”模式,在現場踏勘和技術審查環節,可採用現場照片、錄像攝像、專家函審、網絡視頻會審等方式,最大程度減少人員聚集和交叉感染風險。對不涉及環境敏感目標、環境影響小、環境風險低的報告表類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可減免技術審查程序。
優化環境監管執法方式
分類實施企業監管。全市企業按承諾制、一般企業、百姓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等三類實施環境監管。對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汙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的承諾企業,全市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要減少現場檢查頻次,以服務企業為主。對承諾制以外的一般企業,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突出事中事後監管。對環境安全隱患突出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問題企業,實行靶向監管,依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採取科技手段輔助執法。完善定點醫院、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城鎮汙水處理廠在線監控監測設備安裝,推薦雲平臺調度監管,減少現場檢查頻次。
強化幫扶保障重點項目穩定運行
強化組織領導。結合局領導班子下基層相關工作要求,加強領導幹部掛鉤服務基層企業工作,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環保問題,保障疫情期間企業有序健康發展。
開通24小時助企服務熱線。依託“智慧福州”和12369群眾環境汙染投訴平臺,全天候受理企業和群眾諮詢、投訴並及時辦理。同時,全市生態環境監管部門要全面運用“省廳生態雲平臺”、“省生態環境親清服務平臺”、“市環境網格化監管平臺”開展環境執法和服務工作,及時解答企業諮詢,開展政策宣傳。
加強重點單位指導幫扶。做好醫療廢物處置企業正常運行服務保障,積極協調解決必要的防護物資以及人員和運輸車輛不足問題。
《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通知》中提出的優化生態環境領域審批服務措施,疫情結束後停止執行。
原題《【今日頭條】重磅!福州市生態環境局開通綠色通道幫扶企業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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